江阴市花山地域殡葬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告别床、整容化妆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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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花山地域殡葬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告别床、整容化妆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花山地域殡葬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告别床、整容化妆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殡葬设备及用品

采购单位 (略) 殡葬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0:3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健捷
项目联系电话 0510-*
采购单位 (略) 殡葬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南闸 (略) 11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协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健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XCG-G2024-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花山地域殡葬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告别床、整容化妆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3-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18页,规格中“外规格:长2310×宽850×高970 内空间:长1970×宽615×高380”现更正为:“外规格:长2540×宽910×高975 内空间:长2190×宽650×高330”。

2、招标文件第25页,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先支付项目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具体如何支付按*方要求),成套设备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项目合同价的95%,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起1年)。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支付节点和有关要求为准。”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后,先支付项目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具体如何支付按*方要求),成套设备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项目合同价的95%,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起1年)。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支付节点和有关要求为准。”

3、本项目有关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8月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均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

2024-07-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殡葬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南闸 (略) 1198号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协全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276号西单元1202室

联系人:沈俊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俊

电话:051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花山地域殡葬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告别床、整容化妆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殡葬设备及用品

采购单位 (略) 殡葬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0:3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健捷
项目联系电话 0510-*
采购单位 (略) 殡葬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南闸 (略) 11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协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健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XCG-G2024-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花山地域殡葬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告别床、整容化妆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3-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18页,规格中“外规格:长2310×宽850×高970 内空间:长1970×宽615×高380”现更正为:“外规格:长2540×宽910×高975 内空间:长2190×宽650×高330”。

2、招标文件第25页,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先支付项目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具体如何支付按*方要求),成套设备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项目合同价的95%,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起1年)。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支付节点和有关要求为准。”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后,先支付项目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具体如何支付按*方要求),成套设备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项目合同价的95%,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起1年)。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支付节点和有关要求为准。”

3、本项目有关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8月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均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

2024-07-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殡葬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南闸 (略) 1198号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协全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276号西单元1202室

联系人:沈俊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俊

电话:051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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