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江南城投康养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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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江南城投康养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一

常德市鼎城区江南城投康养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一

(招标编号:*-06)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华春建设工程 (略) (略) 鼎城江南新城 (略) 的委托, (略) 鼎城区江南城投康养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更正补充如下:

1、本项目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均更正为本项目在开标时间前,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第一期信用评价结果未正式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不纳入评审,不予计分;如在开标时间前已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

2、本项目评标办法涉及“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仍使用2023年3季度数据。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业绩得分高的为准。”现变更为:“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得分高的为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业绩得分高的为准。”现变更为:“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得分高的为准。”

4、本项目最高限价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0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8元(含暂估价*.59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39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02元、工程保险费*.79元、工程总承包管理费*.58元), 暂列金额*.88元。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各部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类似工程业绩“(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元建筑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变更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元建筑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元建筑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变更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元建筑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 1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不见面直播大厅3。

7、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中所有与本修改相关的内容,均以本更正公告修改的内容为准,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本次更正的答疑澄清 (略) (略) 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鼎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36-*。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鼎城江南新城 (略) ;

地 址: (略) 鼎城区郭家铺街道孔家溶 (略) 朗泰尚象郡1号楼;

联 系 人:刘轩;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

地 址: (略) 武陵大道368号浙商广场A座2008室;

联 系 人:肖胜华 刘德进;

电 话:*;

电子邮件:/

附件: 控制价汇总表.pdf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 [**] (略) 鼎城区江南城投康养中心改造项目.CDCF

常德市鼎城区江南城投康养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一

(招标编号:*-06)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华春建设工程 (略) (略) 鼎城江南新城 (略) 的委托, (略) 鼎城区江南城投康养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更正补充如下:

1、本项目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均更正为本项目在开标时间前,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第一期信用评价结果未正式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不纳入评审,不予计分;如在开标时间前已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

2、本项目评标办法涉及“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仍使用2023年3季度数据。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业绩得分高的为准。”现变更为:“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得分高的为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业绩得分高的为准。”现变更为:“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得分高的为准。”

4、本项目最高限价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0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8元(含暂估价*.59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39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02元、工程保险费*.79元、工程总承包管理费*.58元), 暂列金额*.88元。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各部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类似工程业绩“(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元建筑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变更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元建筑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元建筑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变更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元建筑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 1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不见面直播大厅3。

7、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中所有与本修改相关的内容,均以本更正公告修改的内容为准,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本次更正的答疑澄清 (略) (略) 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鼎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36-*。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鼎城江南新城 (略) ;

地 址: (略) 鼎城区郭家铺街道孔家溶 (略) 朗泰尚象郡1号楼;

联 系 人:刘轩;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

地 址: (略) 武陵大道368号浙商广场A座2008室;

联 系 人:肖胜华 刘德进;

电 话:*;

电子邮件:/

附件: 控制价汇总表.pdf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 [**] (略) 鼎城区江南城投康养中心改造项目.CD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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