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年主导产业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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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年主导产业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网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程序及要求,现对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主导产业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 (略) 络公示。欢迎公众对该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主导产业变更)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总面积为390.31公顷,包含2个区块:

区块一:北邻新光二河,南邻 (略) ,西至G347国道,东到 (略) ,面积265.31公顷。

区块二:北接疏港大道,南至 (略) ,西至规划疏港大道延伸段,东到同马大堤,面积125.00公顷。

3、产业定位:电气设备制造、新型建材、新一代信息通信。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江局

联系电话:0556—*

地址: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环 (略)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

地址: (略) 高新 (略) 699号

E-mail:*@*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本公示下方同步附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公示期限

本次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首次公示,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表-附件.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程序及要求,现对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主导产业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 (略) 络公示。欢迎公众对该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主导产业变更)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总面积为390.31公顷,包含2个区块:

区块一:北邻新光二河,南邻 (略) ,西至G347国道,东到 (略) ,面积265.31公顷。

区块二:北接疏港大道,南至 (略) ,西至规划疏港大道延伸段,东到同马大堤,面积125.00公顷。

3、产业定位:电气设备制造、新型建材、新一代信息通信。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江局

联系电话:0556—*

地址: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环 (略)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

地址: (略) 高新 (略) 699号

E-mail:*@*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本公示下方同步附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公示期限

本次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首次公示,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表-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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