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复盛高中项目设计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两江新区复盛高中项目设计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两江新区复盛高中项目设计(第二次)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两江新区复盛高中项目设计(第二次)”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如果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投标文件格式, (略) 招标文件中的PDF投标文件格式有些许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软件导出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二: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问题 1:初步设计专家审查签字意见书、初步设计概算批复能否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材料?问题2: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备案证明指的是什么?这类备案除了在重庆,在 (略) 很少见,这是在为特定单位单独设置条件吗?
回复:1、不能,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政府投资项目若当地取消了初步设计批复,可以提供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替代初步设计审查的相关制度文件和业主证明材料;2、非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初步设计评审会纪要文件或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签字文件或初步设计专家复审意见签字文件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和业主证明材料,若非政府投资项目当地取消了初步设计阶段,则提供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和业主证明材料。
质疑三: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注( 2) 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 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 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有地区取消施工图审查,则必有地区取消了初步设计行政审查。本招标文件仅 (略) 的情况,要求提供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或备案资料,应充分考虑全国其他地区的情况,对特殊情况给出解决方案,如通过出具业主证明说明已经完成初步设计。
回复:本招标项目包含初步设计图纸和初设审批等初步设计阶段工作,无初步设计阶段的业绩不满足本项目要求,故业绩要求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文件(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初步设计阶段的除外),其他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四:招标人不知道是脑子瓦特了还是缺根筋,为什么要提供初设批复文件,既然招标内容包含施工图了就只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就好了,强烈建议业绩证明改为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五: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 业绩证明注:若提供的业绩是单项合同的,合同设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制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请问:1、单项合同指的是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是独立的两个合同吗?2、若是设计总承包合同,或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为同一个合同的,合同内容是否就不需要详细注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内容?3、很多合同中都是用“土建设计”或“土建工程设计”,代替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设计内容,若为非单项合同,是否可以不用再出具业主证明?
回复:1、不是,单项合同是指单项工程的合同;2、设计总承包合同,或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为同一个合同,若合同内容为单项工程,则需包含以上专业;3、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六: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和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请问项目负责人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盖章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来认定,还是以合同上的项目负责人来认定?
回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的角色,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5.3款相关要求提供。
质疑七: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设计方案(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设计工程概况;
二、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三、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四、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
五、总 (略) ;
六、平面布局(如有);
七、建筑造型与结构设计(如有);
八、专业工程设计(如有);
九、设计管理工作;
十、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十一、投资估算;
十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
十三、BIM、智慧工地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
问:设计方案是否需要严格按照上述部分来进行编制?上述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上述提纲所列内容与设计方案评审要求部分内容不一致,部分内容包含在方案评审要求里,部分内容不包含在方案评审要求里。是否按照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就行?
回复:详见补遗1。
质疑八: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设计方案(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设计工程概况;
二、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三、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四、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
五、总 (略) ;
六、平面布局(如有);
七、建筑造型与结构设计(如有);
八、专业工程设计(如有);
九、设计管理工作;
十、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十一、投资估算;
十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
十三、BIM、智慧工地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
问:设计方案是否需要严格按照上述部分来进行编制?上述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上述提纲所列内容与设计方案评审要求部分内容不一致,部分内容包含在方案评审要求里,部分内容不包含在方案评审要求里。是否按照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就行?
回复:同质疑七回复。
质疑九: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问:非政府投资就没有初步设计、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 (略) 也不一致,出的证明材料也不一致,很多都没有。这个只要合同中包含了这个阶段,施工图审查通过了,正常情况初步设计都是通过评审了的,为什么还特意强调初步设计证明材料,让其他潜在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吗?直接委托算了吧!别假惺惺的搞公开招投标了。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问:第一次就因为这个奇怪的不符合常理的要求流标了,浪费多少财力物力,本次为什么还要单独设置这个要求。一般合同内容包含初步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了是肯定初步设计合格通过了。这个是又一个典型的劳民伤财的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典型案例。这个是第一次为点击查看>>量身定做,给其它企业挖的坑吗?可惜第一次其他人都没有懂得起,只有他一家满足。建议取消无意义的劳民伤财的初步设计证明材料的要求。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十一:(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问:针对同一指标具体是指哪些指标?如果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标通知书、合同、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中不一致的,是否也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回复:1、本项目关键信息指标(工程费估算金额、工程规模、工程类别、时间等);2、同质疑六回复。
质疑十二:由于项目周期长等部分项目因为员工离职等原因,项目负责人如果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书上不一致的,是否可以当作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书的为准吗?
回复:同质疑六回复。
质疑十三:根据常规,都是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就行了,第一次也是因为这个问题流标,为什么第二次还要设置这个无用的初步设计证明材料?
为点击查看>>量身定做的吗?建议根据常理,合同内容包含初步设计就可, (略) 对初步设计要求也不一致,很多都不出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这是典型的劳民伤财,拿国家俸禄干点正事吧!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十四: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单位点击查看>>是否应回避本项目投标。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这一规定的,?相关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是否参与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质疑十五:我单位为高 (略)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高校,实际工作以及证书执业在我单位,由高校提供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社保的规定?
回复:提供的设计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只要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特别说明第(3)条要求的则为有效设计人员。
质疑十六:请问业主单位是哪个弱智想出来的要提供初设批复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就完全可以了吗,重庆以往都是这样的啊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十七:本项目第一次答疑内容是否适用于本次招标?
回复:不适用,以本次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为准。
质疑十八:问题四: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提问:1初步设计提供的证明文件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略) 出台政策不一致。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何判定满足要求,如果提供项目备案通知书或“多规合一”会商意见函或初步设计评审会纪要文件或专家审查意见签字文件或专家复审意见签字文件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意见等以上满足其一均可作为证明文件?
(略) 政策要求不同,当地政府相关审批政策简化,未能体现初设批复内容的业绩,是否可以只用业主证明材料来证明即可。证明材料文字内容存在设计单位满足业主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相关工作的字眼是否可以认同业主证明是有效的?
回复:1、同质疑二回复;2、不能。
质疑十九:问题五: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提问:1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能体现是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但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体现的是另外一个人,若提供业主证明,证明该业绩是双负责人同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该项目的负责人的证明文件,是否也可以判定为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业绩内容呢?
回复:同质疑六回复。
质疑二十:问题四: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提问:1初步设计提供的证明文件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略) 出台政策不一致。可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所不通过,如果提供项目备案通知书或“多规合一”会商意见函或初步设计评审会纪要文件或专家审查意见签字文件或专家复审意见签字文件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意见等以上满足其一均可作为证明文件?
(略) 政策要求不同,当地政府相关审批政策简化,未能体现初设批复内容的业绩,是否可以只用业主证明材料来证明即可。证明材料文字内容存在设计单位满足业主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相关工作的字眼是否可以认同业主证明是有效的?
回复: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二十一:问题三: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提问:1设计成果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已提供施工图审查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内容作为证明文件,为何还要提供过程中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是否是针对某一家单位特意制定的标书呢?
2合同里面已包含了初步设计就代表设计单位会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初设部分设计内容,为何还要提供初步设计相关证明文件呢?那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意义在哪儿呢?
3市场上相关招投标项目对于提供业绩的内容如若需要到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那么就仅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即可,为何还要再提供初步设计内容?按照本项目第一次流标情况来看,各家单位对提供的材料都有共性认知。本次第二次招标依旧没有调整该提交业绩的证明材料,反而提供更多资料,是否是一种公共资源的浪费?是否要合理评估实际情况来调整标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呢?为何不能仅提供业绩项目备案或者批复文件或者业主证明,必须同时提交备案证明文件和业主证明,缺一不可,那么连业主证明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都不能佐证项目的实际情况吗?还要同时提交证明材料,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4提供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内容有没有对于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是否一定要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提供内容中体现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各专业相关字眼?
(略)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要求各不相同,提供材料内容格式及体现文字内容不一致,如何判定提供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符合招标人的实际要求呢?
回复:1、同质疑三回复;2、同质疑三回复;3、同质疑三回复;4、没有,不是,专业信息可以在业绩证明材料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中体现,若无体现,可提供相关业主证明 ;5、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3.条和第5.3.3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即可。
质疑二十二:问题二: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 业绩证明注:若提供的业绩是单项合同的,合同设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制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
提问:1单项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如何判定提供业绩是单项合同?是否可以理解仅一个单体建筑的设计合同需要提供合同设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制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若提供的业绩包含多个单体建筑的证明材料,在合同内容可以不体现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各专业相关字眼?同时提供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证明材料也不需要提供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各专业相关字眼的内容?
回复:单项工程的合同属于单项合同,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例:一所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若业绩为一个单体建筑,需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以上专业,完整建设项目可以不体现以上专业相关字眼。
质疑二十三:问题一: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提问:
1、 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备案证明材料指的是什么?非政府投资项目由于不需要取得初设批复,技术审查在疫情期间往往通过线上形式开展,按照会议意见完善后初设文件后即可开展施工图设计,因此主管部门不会出具专家书面签字意见。该条内容可否简化为“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业主证明代替”? 其中,业主证明是否明确该项目已经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即可? (略) 都取消了初设审查,或者用其他形式的审查代替,要求提供初设审查意见,是否是为重庆的当地设计单位量身定制呢?
2、 21年初至22年底正好处于疫情期间, (略) 都简化了初设技术审查流程,并采用不见面的线上审查形式,并出台了相关制度。本次招标面向全 (略) ,应充分考虑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允许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初设审查批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方式,如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替代初步设计审查的相关制度文件以及者业主证明材料,不仅仅局限于 (略) 项目建委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3、 初步设计专家签字的审查意见,是否可以作为政府投资类和非政府投资类的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材料?
4、 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替代初步设计审查的相关制度文件,是否可以作为政府投资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证明材料?
5、 政府发改委或者经济运行局等部门出具的关于政府投资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意见复函等相关材料,是否可以作为政府投资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证明材料?
6、 政府投资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业绩证明文件,可否用业主证明代替?
回复:1、同质疑二回复;2、同质疑二回复;3、同质疑二回复;4、同质疑二回复;5、同质疑二回复;6、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二十四:从第一次流标情况看,市场潜意识都是不需要提供初步设计证明材料的,只要合同里面包含了初步设计这个阶段,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就肯定初设这个阶段审查通过了,再要求提供初步设计证明材料,这个是明显的设置不合理的条件。设置这个条件第一次已经带了人力物力时间的大量浪费,这次还不吸取教训,不删除这个无意义的材料要求,业主你们是要再给国家带来资源浪费吗!建议删除提供初步设计证明材料的要求。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二十五:项目合同里面包含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有审查报告了,常理都知道设计基本流程初步设计肯定是通过了的。再要提供初步设计的相关证明材料没任何意义,很多地方也取消了初步设计这个阶段,建议取消初步设计阶段的各种证明材料要求,合同里面包含了初步设计就代表肯定是做了初设,再要求提供初设阶段证明材料是专门给特定投标人定制的,给其它潜在竞争对手挖坑。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二十六:业绩要求合同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
设计总包合同一般上述内容都是全包的,至少也是包含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这五大主体专业的,哪个初设及施工图阶段的房建设计不包含上述五大主体专业,合同内容要求上述五大专业内容是正宗的多此一举,可能是为你意向单位提前找了业绩合同看了有这些量身定做,给其它潜在投标人挖坑吧。这样做没必要招了,直接委托就行了。建议调整为:合同中若包含设计总包、建筑工程、土建工程设计等,另需包含装饰、景观等内容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证明材料的专业体现同质疑二十一、二十二回复。
质疑二十七:问题一:条款1.4.1中第八项关于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装饰、景观、绿建、BIM、装配式专业人员: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投标人拟派的以上专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其中绿建、装配式、BIM专业人员是提供暖通、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来证明吗?BIM相关证书只包含一级或二级BIM证书是否可以作为BIM相关人员的技术证明?
回复:(1)不是,以上人员均提供工程类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即可;(2)BIM专业负责人需提供工程类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而非BIM证书。
问题二:条款1.4.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下列类似业绩之一:①1个类似设计业绩;②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③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④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其中类似业绩是具体指哪些业绩类型?是否是3.2业绩规模要求:(1)工程类别:民用建筑工程?
回复:是,类似业绩要求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第3.1-3.3条所有内容,请各投标人结合第3.1-3.3条提供业绩。
问题三:条款1.4.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1业绩时间要求及第五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需要提供的类似业绩设计阶段是否有要求?若只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合同或只包含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合同是否视为有效业绩?其中若提供的只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合同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备案审查,未完成施工图审查是否视为有效业绩?
回复:(1)有,设计业绩需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只包含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合同不满足业绩要求;(3)否,具体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第3.3条约定执行,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文件。
问题四:条款1.3.1招标范围中要求完成两江新区复盛高中项目设计全部内容,本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深化【含效果图的修改及制作】。那么在条款1.4.1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1业绩时间要求及第五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需要提供的类似业绩设计阶段是否需要包含方案设计阶段的业绩?
回复:不需要。
问题五:条款1.4.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1业绩时间要求及第五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需要提供的类似业绩要求。需要满足1.4.1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1若提供的业绩涉及联合体业绩,本投标人在业绩中之体现初步设计工作、未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是否视为有效业绩内容?
2若设计工作只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等专业,未包括室内及景观专业的内容是否视为有效业绩?
3若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是否需要按照拆分项目规模及投资估算?还是按照合同规模及估算要求作为最终评判标准?
回复:(1)无效,具体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第3.3条约定执行,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文件;(2)无效,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担任的工作内容需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2条要求;(3)若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按照拆分后合同规模及估算作为最终评判标准。
问题六:条款1.4.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2业绩规模要求工程费估算金额: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在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仅体现了工程投资估算在2.45亿元及以上,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若仅提供该信息不满足,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2条要求,业绩规模要求的工程费估算金额解释同质疑三十二回复。
问题七:条款1.4.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特别说明中第三条要求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如有)、各专业人员(如有)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5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上述人员在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若提供相关设计人员涉及事业编制,若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设计人员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是否可以视为有效设计人员?
回复:同质疑十五回复。
质疑二十八:若提供的业绩是单项合同的,合同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
问:合同中未明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这个五个专业,但是合同包含了建筑工程,按照常理大家都知道,房建设计合同是肯定包含了上述主体专业的。现在设置要求合同中需要明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这个五个专业,这个不是明显的多此一举?专为特定人员量身定做?这种赤裸裸的暗箱操作纪委在等着你们了。
回复:同质疑二十六回复。
质疑二十九:(2)项目金额工程费估算金额: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吗?工程总投资能满足要求吗?个别合同是只约定了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能满足要求吗?
回复:1、是的;2、不满足。
质疑三十:质疑1:业绩要求项目金额:工程费估算金额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问1:合同上如果不能体现工程造价金额,提供的初设批复或投资概算批复上的“工程费”大于该项目招标条件业绩要求中项目金额,即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是否满足项目金额要求。
回复:满足 。
质疑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问:同一个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是分别签订的两个合同( 即:初步设计合同和工程总承包合同包含的施工图设计),请问提供以上2个合同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
回复:满足,但提供的相关资料均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技术咨询审查报告的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不满足,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4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的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5: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作为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三十一:质量标准中的3.设计标准:,很多标准规范都过期了,招标人员能专业点吗?
回复: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第3条最后一句:如相应规范有更新,以最新规范为准。
质疑三十二:质疑1:业绩要求项目金额:工程费估算金额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请问1:合同上如果不能体现工程造价金额,提供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投资概算批复上的“工程总投资”大于该项目招标条件业绩要求中项目金额,即“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是否满足项目金额要求?
请问2:合同上如果不能体现工程造价金额,提供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投资概算批复上的“工程费”大于该项目招标条件业绩要求中项目金额,即“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是否满足项目金额要求?
回复:1、不满足;2、满足。
质疑三十三: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业绩需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个阶段,请问是否必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两项证明材料?还是只需要提供其中一项就行?请明确
回复:是的,提供初步设计批复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两项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第3.3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仅限于初设批复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质疑三十四:请问如果“同一个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是分别签订的两个合同( 即:设计合同含初步设计内容和工程总承包合同包含施工图设计),请问提供以上2个合同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
回复:同质疑三十第2条回复。
质疑三十五: (略) 的人员是否适用于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
回复:可以。
质疑三十六:若提供的业绩是单项合同的,合同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 请问:如果合同里面未包含上述“字眼”可否提供业主证明?
回复:可以。
质疑三十七:第二章1.4.1第3条单位业绩要求和第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业绩能是同一业绩吗
回复:可以。
质疑三十八:业绩合同设计内容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
问:如果设计合同中包含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没有明确列出上述专业,能否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者业主证明材料进行证明。
回复:可以。
质疑三十九: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问:1、是否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的完成证明材料。
2、只提供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能否认定为初步设计成果已获得批复,不再单独提供证明初步设计文件合格的证明材料?
回复:1、同质疑二回复;2、不能,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四十:招标文件业绩要求里多次提到工程费估算金额: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如果合同上不能体现工程造价,提供的业绩合同、初设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体现了总投资且满足2.45亿元及以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不能,总投资额范围大于建安工程造价,总投资超过2.45亿元,不代表建安工程造价超过2.45亿元。
质疑四十一:请问资格审查里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吗?
回复:同质疑三十七回复。
质疑四十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及5.项目负责人要求资格要求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都提到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请问这里是否就是指提供初设批复文件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回复:同质疑三十三回复。
1、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技术部分中“(一)设计方案(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设计工程概况;
二、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三、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四、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
五、总 (略) ;
六、平面布局(如有);
七、建筑造型与结构设计(如有);
八、专业工程设计(如有);
九、设计管理工作;
十、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十一、投资估算;
十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
十三、BIM、智慧工地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修改为“(一)设计方案: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评审因素和对项目的理解自行编制。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8月7日9:30。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嘉豪 (略)
2024年7月23
两江新区复盛高中项目设计(第二次)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两江新区复盛高中项目设计(第二次)”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如果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投标文件格式, (略) 招标文件中的PDF投标文件格式有些许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软件导出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二: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问题 1:初步设计专家审查签字意见书、初步设计概算批复能否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材料?问题2: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备案证明指的是什么?这类备案除了在重庆,在 (略) 很少见,这是在为特定单位单独设置条件吗?
回复:1、不能,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政府投资项目若当地取消了初步设计批复,可以提供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替代初步设计审查的相关制度文件和业主证明材料;2、非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初步设计评审会纪要文件或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签字文件或初步设计专家复审意见签字文件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和业主证明材料,若非政府投资项目当地取消了初步设计阶段,则提供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和业主证明材料。
质疑三: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注( 2) 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 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 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有地区取消施工图审查,则必有地区取消了初步设计行政审查。本招标文件仅 (略) 的情况,要求提供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或备案资料,应充分考虑全国其他地区的情况,对特殊情况给出解决方案,如通过出具业主证明说明已经完成初步设计。
回复:本招标项目包含初步设计图纸和初设审批等初步设计阶段工作,无初步设计阶段的业绩不满足本项目要求,故业绩要求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文件(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初步设计阶段的除外),其他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四:招标人不知道是脑子瓦特了还是缺根筋,为什么要提供初设批复文件,既然招标内容包含施工图了就只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就好了,强烈建议业绩证明改为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五: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 业绩证明注:若提供的业绩是单项合同的,合同设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制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请问:1、单项合同指的是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是独立的两个合同吗?2、若是设计总承包合同,或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为同一个合同的,合同内容是否就不需要详细注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内容?3、很多合同中都是用“土建设计”或“土建工程设计”,代替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设计内容,若为非单项合同,是否可以不用再出具业主证明?
回复:1、不是,单项合同是指单项工程的合同;2、设计总承包合同,或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为同一个合同,若合同内容为单项工程,则需包含以上专业;3、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六: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中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和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请问项目负责人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盖章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来认定,还是以合同上的项目负责人来认定?
回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的角色,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5.3款相关要求提供。
质疑七: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设计方案(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设计工程概况;
二、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三、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四、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
五、总 (略) ;
六、平面布局(如有);
七、建筑造型与结构设计(如有);
八、专业工程设计(如有);
九、设计管理工作;
十、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十一、投资估算;
十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
十三、BIM、智慧工地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
问:设计方案是否需要严格按照上述部分来进行编制?上述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上述提纲所列内容与设计方案评审要求部分内容不一致,部分内容包含在方案评审要求里,部分内容不包含在方案评审要求里。是否按照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就行?
回复:详见补遗1。
质疑八: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设计方案(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设计工程概况;
二、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三、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四、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
五、总 (略) ;
六、平面布局(如有);
七、建筑造型与结构设计(如有);
八、专业工程设计(如有);
九、设计管理工作;
十、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十一、投资估算;
十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
十三、BIM、智慧工地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
问:设计方案是否需要严格按照上述部分来进行编制?上述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上述提纲所列内容与设计方案评审要求部分内容不一致,部分内容包含在方案评审要求里,部分内容不包含在方案评审要求里。是否按照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就行?
回复:同质疑七回复。
质疑九: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问:非政府投资就没有初步设计、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 (略) 也不一致,出的证明材料也不一致,很多都没有。这个只要合同中包含了这个阶段,施工图审查通过了,正常情况初步设计都是通过评审了的,为什么还特意强调初步设计证明材料,让其他潜在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吗?直接委托算了吧!别假惺惺的搞公开招投标了。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问:第一次就因为这个奇怪的不符合常理的要求流标了,浪费多少财力物力,本次为什么还要单独设置这个要求。一般合同内容包含初步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了是肯定初步设计合格通过了。这个是又一个典型的劳民伤财的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典型案例。这个是第一次为点击查看>>量身定做,给其它企业挖的坑吗?可惜第一次其他人都没有懂得起,只有他一家满足。建议取消无意义的劳民伤财的初步设计证明材料的要求。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十一:(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问:针对同一指标具体是指哪些指标?如果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标通知书、合同、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中不一致的,是否也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回复:1、本项目关键信息指标(工程费估算金额、工程规模、工程类别、时间等);2、同质疑六回复。
质疑十二:由于项目周期长等部分项目因为员工离职等原因,项目负责人如果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书上不一致的,是否可以当作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书的为准吗?
回复:同质疑六回复。
质疑十三:根据常规,都是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就行了,第一次也是因为这个问题流标,为什么第二次还要设置这个无用的初步设计证明材料?
为点击查看>>量身定做的吗?建议根据常理,合同内容包含初步设计就可, (略) 对初步设计要求也不一致,很多都不出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这是典型的劳民伤财,拿国家俸禄干点正事吧!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十四: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单位点击查看>>是否应回避本项目投标。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这一规定的,?相关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是否参与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质疑十五:我单位为高 (略)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部分专业负责人社保缴纳在高校,实际工作以及证书执业在我单位,由高校提供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社保的规定?
回复:提供的设计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只要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特别说明第(3)条要求的则为有效设计人员。
质疑十六:请问业主单位是哪个弱智想出来的要提供初设批复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就完全可以了吗,重庆以往都是这样的啊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十七:本项目第一次答疑内容是否适用于本次招标?
回复:不适用,以本次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为准。
质疑十八:问题四: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提问:1初步设计提供的证明文件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略) 出台政策不一致。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何判定满足要求,如果提供项目备案通知书或“多规合一”会商意见函或初步设计评审会纪要文件或专家审查意见签字文件或专家复审意见签字文件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意见等以上满足其一均可作为证明文件?
(略) 政策要求不同,当地政府相关审批政策简化,未能体现初设批复内容的业绩,是否可以只用业主证明材料来证明即可。证明材料文字内容存在设计单位满足业主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相关工作的字眼是否可以认同业主证明是有效的?
回复:1、同质疑二回复;2、不能。
质疑十九:问题五: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5.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提问:1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能体现是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名字的,但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体现的是另外一个人,若提供业主证明,证明该业绩是双负责人同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该项目的负责人的证明文件,是否也可以判定为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业绩内容呢?
回复:同质疑六回复。
质疑二十:问题四: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提问:1初步设计提供的证明文件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略) 出台政策不一致。可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所不通过,如果提供项目备案通知书或“多规合一”会商意见函或初步设计评审会纪要文件或专家审查意见签字文件或专家复审意见签字文件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意见等以上满足其一均可作为证明文件?
(略) 政策要求不同,当地政府相关审批政策简化,未能体现初设批复内容的业绩,是否可以只用业主证明材料来证明即可。证明材料文字内容存在设计单位满足业主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相关工作的字眼是否可以认同业主证明是有效的?
回复: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二十一:问题三: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提问:1设计成果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已提供施工图审查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内容作为证明文件,为何还要提供过程中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是否是针对某一家单位特意制定的标书呢?
2合同里面已包含了初步设计就代表设计单位会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初设部分设计内容,为何还要提供初步设计相关证明文件呢?那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意义在哪儿呢?
3市场上相关招投标项目对于提供业绩的内容如若需要到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那么就仅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即可,为何还要再提供初步设计内容?按照本项目第一次流标情况来看,各家单位对提供的材料都有共性认知。本次第二次招标依旧没有调整该提交业绩的证明材料,反而提供更多资料,是否是一种公共资源的浪费?是否要合理评估实际情况来调整标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呢?为何不能仅提供业绩项目备案或者批复文件或者业主证明,必须同时提交备案证明文件和业主证明,缺一不可,那么连业主证明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都不能佐证项目的实际情况吗?还要同时提交证明材料,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4提供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内容有没有对于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是否一定要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提供内容中体现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各专业相关字眼?
(略)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要求各不相同,提供材料内容格式及体现文字内容不一致,如何判定提供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符合招标人的实际要求呢?
回复:1、同质疑三回复;2、同质疑三回复;3、同质疑三回复;4、没有,不是,专业信息可以在业绩证明材料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中体现,若无体现,可提供相关业主证明 ;5、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3.条和第5.3.3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即可。
质疑二十二:问题二: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 业绩证明注:若提供的业绩是单项合同的,合同设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制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
提问:1单项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如何判定提供业绩是单项合同?是否可以理解仅一个单体建筑的设计合同需要提供合同设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制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若提供的业绩包含多个单体建筑的证明材料,在合同内容可以不体现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各专业相关字眼?同时提供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证明材料也不需要提供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各专业相关字眼的内容?
回复:单项工程的合同属于单项合同,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例:一所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若业绩为一个单体建筑,需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以上专业,完整建设项目可以不体现以上专业相关字眼。
质疑二十三:问题一:标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提问:
1、 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备案证明材料指的是什么?非政府投资项目由于不需要取得初设批复,技术审查在疫情期间往往通过线上形式开展,按照会议意见完善后初设文件后即可开展施工图设计,因此主管部门不会出具专家书面签字意见。该条内容可否简化为“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业主证明代替”? 其中,业主证明是否明确该项目已经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即可? (略) 都取消了初设审查,或者用其他形式的审查代替,要求提供初设审查意见,是否是为重庆的当地设计单位量身定制呢?
2、 21年初至22年底正好处于疫情期间, (略) 都简化了初设技术审查流程,并采用不见面的线上审查形式,并出台了相关制度。本次招标面向全 (略) ,应充分考虑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允许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初设审查批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方式,如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替代初步设计审查的相关制度文件以及者业主证明材料,不仅仅局限于 (略) 项目建委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3、 初步设计专家签字的审查意见,是否可以作为政府投资类和非政府投资类的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材料?
4、 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替代初步设计审查的相关制度文件,是否可以作为政府投资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证明材料?
5、 政府发改委或者经济运行局等部门出具的关于政府投资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意见复函等相关材料,是否可以作为政府投资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证明材料?
6、 政府投资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业绩证明文件,可否用业主证明代替?
回复:1、同质疑二回复;2、同质疑二回复;3、同质疑二回复;4、同质疑二回复;5、同质疑二回复;6、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二十四:从第一次流标情况看,市场潜意识都是不需要提供初步设计证明材料的,只要合同里面包含了初步设计这个阶段,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就肯定初设这个阶段审查通过了,再要求提供初步设计证明材料,这个是明显的设置不合理的条件。设置这个条件第一次已经带了人力物力时间的大量浪费,这次还不吸取教训,不删除这个无意义的材料要求,业主你们是要再给国家带来资源浪费吗!建议删除提供初步设计证明材料的要求。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二十五:项目合同里面包含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有审查报告了,常理都知道设计基本流程初步设计肯定是通过了的。再要提供初步设计的相关证明材料没任何意义,很多地方也取消了初步设计这个阶段,建议取消初步设计阶段的各种证明材料要求,合同里面包含了初步设计就代表肯定是做了初设,再要求提供初设阶段证明材料是专门给特定投标人定制的,给其它潜在竞争对手挖坑。
回复:同质疑三回复。
质疑二十六:业绩要求合同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
设计总包合同一般上述内容都是全包的,至少也是包含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这五大主体专业的,哪个初设及施工图阶段的房建设计不包含上述五大主体专业,合同内容要求上述五大专业内容是正宗的多此一举,可能是为你意向单位提前找了业绩合同看了有这些量身定做,给其它潜在投标人挖坑吧。这样做没必要招了,直接委托就行了。建议调整为:合同中若包含设计总包、建筑工程、土建工程设计等,另需包含装饰、景观等内容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证明材料的专业体现同质疑二十一、二十二回复。
质疑二十七:问题一:条款1.4.1中第八项关于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装饰、景观、绿建、BIM、装配式专业人员: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投标人拟派的以上专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其中绿建、装配式、BIM专业人员是提供暖通、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来证明吗?BIM相关证书只包含一级或二级BIM证书是否可以作为BIM相关人员的技术证明?
回复:(1)不是,以上人员均提供工程类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即可;(2)BIM专业负责人需提供工程类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而非BIM证书。
问题二:条款1.4.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下列类似业绩之一:①1个类似设计业绩;②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③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④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其中类似业绩是具体指哪些业绩类型?是否是3.2业绩规模要求:(1)工程类别:民用建筑工程?
回复:是,类似业绩要求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第3.1-3.3条所有内容,请各投标人结合第3.1-3.3条提供业绩。
问题三:条款1.4.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1业绩时间要求及第五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需要提供的类似业绩设计阶段是否有要求?若只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合同或只包含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合同是否视为有效业绩?其中若提供的只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合同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备案审查,未完成施工图审查是否视为有效业绩?
回复:(1)有,设计业绩需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只包含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合同不满足业绩要求;(3)否,具体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第3.3条约定执行,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文件。
问题四:条款1.3.1招标范围中要求完成两江新区复盛高中项目设计全部内容,本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深化【含效果图的修改及制作】。那么在条款1.4.1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1业绩时间要求及第五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需要提供的类似业绩设计阶段是否需要包含方案设计阶段的业绩?
回复:不需要。
问题五:条款1.4.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1业绩时间要求及第五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需要提供的类似业绩要求。需要满足1.4.1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1若提供的业绩涉及联合体业绩,本投标人在业绩中之体现初步设计工作、未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是否视为有效业绩内容?
2若设计工作只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等专业,未包括室内及景观专业的内容是否视为有效业绩?
3若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是否需要按照拆分项目规模及投资估算?还是按照合同规模及估算要求作为最终评判标准?
回复:(1)无效,具体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第3.3条约定执行,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文件;(2)无效,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担任的工作内容需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2条要求;(3)若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按照拆分后合同规模及估算作为最终评判标准。
问题六:条款1.4.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第三项业绩要求中3.2业绩规模要求工程费估算金额: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在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仅体现了工程投资估算在2.45亿元及以上,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若仅提供该信息不满足,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2条要求,业绩规模要求的工程费估算金额解释同质疑三十二回复。
问题七:条款1.4.1中投资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特别说明中第三条要求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如有)、各专业人员(如有)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5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上述人员在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若提供相关设计人员涉及事业编制,若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设计人员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是否可以视为有效设计人员?
回复:同质疑十五回复。
质疑二十八:若提供的业绩是单项合同的,合同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
问:合同中未明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这个五个专业,但是合同包含了建筑工程,按照常理大家都知道,房建设计合同是肯定包含了上述主体专业的。现在设置要求合同中需要明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这个五个专业,这个不是明显的多此一举?专为特定人员量身定做?这种赤裸裸的暗箱操作纪委在等着你们了。
回复:同质疑二十六回复。
质疑二十九:(2)项目金额工程费估算金额: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吗?工程总投资能满足要求吗?个别合同是只约定了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能满足要求吗?
回复:1、是的;2、不满足。
质疑三十:质疑1:业绩要求项目金额:工程费估算金额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问1:合同上如果不能体现工程造价金额,提供的初设批复或投资概算批复上的“工程费”大于该项目招标条件业绩要求中项目金额,即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是否满足项目金额要求。
回复:满足 。
质疑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问:同一个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是分别签订的两个合同( 即:初步设计合同和工程总承包合同包含的施工图设计),请问提供以上2个合同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
回复:满足,但提供的相关资料均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技术咨询审查报告的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不满足,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4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的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5: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作为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三十一:质量标准中的3.设计标准:,很多标准规范都过期了,招标人员能专业点吗?
回复: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第3条最后一句:如相应规范有更新,以最新规范为准。
质疑三十二:质疑1:业绩要求项目金额:工程费估算金额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请问1:合同上如果不能体现工程造价金额,提供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投资概算批复上的“工程总投资”大于该项目招标条件业绩要求中项目金额,即“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是否满足项目金额要求?
请问2:合同上如果不能体现工程造价金额,提供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投资概算批复上的“工程费”大于该项目招标条件业绩要求中项目金额,即“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是否满足项目金额要求?
回复:1、不满足;2、满足。
质疑三十三: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业绩需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个阶段,请问是否必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两项证明材料?还是只需要提供其中一项就行?请明确
回复:是的,提供初步设计批复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两项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第3.3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仅限于初设批复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质疑三十四:请问如果“同一个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是分别签订的两个合同( 即:设计合同含初步设计内容和工程总承包合同包含施工图设计),请问提供以上2个合同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
回复:同质疑三十第2条回复。
质疑三十五: (略) 的人员是否适用于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
回复:可以。
质疑三十六:若提供的业绩是单项合同的,合同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 请问:如果合同里面未包含上述“字眼”可否提供业主证明?
回复:可以。
质疑三十七:第二章1.4.1第3条单位业绩要求和第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业绩能是同一业绩吗
回复:可以。
质疑三十八:业绩合同设计内容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景观等。
问:如果设计合同中包含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没有明确列出上述专业,能否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者业主证明材料进行证明。
回复:可以。
质疑三十九: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
问:1、是否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的完成证明材料。
2、只提供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能否认定为初步设计成果已获得批复,不再单独提供证明初步设计文件合格的证明材料?
回复:1、同质疑二回复;2、不能,同质疑二回复。
质疑四十:招标文件业绩要求里多次提到工程费估算金额: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45亿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如果合同上不能体现工程造价,提供的业绩合同、初设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体现了总投资且满足2.45亿元及以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不能,总投资额范围大于建安工程造价,总投资超过2.45亿元,不代表建安工程造价超过2.45亿元。
质疑四十一:请问资格审查里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吗?
回复:同质疑三十七回复。
质疑四十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及5.项目负责人要求资格要求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都提到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请问这里是否就是指提供初设批复文件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回复:同质疑三十三回复。
1、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技术部分中“(一)设计方案(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要求编制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设计工程概况;
二、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三、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四、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
五、总 (略) ;
六、平面布局(如有);
七、建筑造型与结构设计(如有);
八、专业工程设计(如有);
九、设计管理工作;
十、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十一、投资估算;
十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
十三、BIM、智慧工地专项方案及措施(如有)。”修改为“(一)设计方案: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评审因素和对项目的理解自行编制。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8月7日9:30。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嘉豪 (略)
2024年7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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