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丁卯街道职工食堂统一管理餐饮服务更正公告
年度丁卯街道职工食堂统一管理餐饮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度*卯街道职工食堂统一管理餐饮服务 | ||
品目 | 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卯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镇江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17: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卯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新区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华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35号405—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萍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ZJHC-G2024-0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卯街道职工食堂统一管理餐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7-17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二部分29条原29.1条作废,现修改为“29.1A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B ?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http://**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 (略) 、“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
二、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原4.7条作废,修改为“4.7上述结算*方在收到*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汇入*方银行账户,*方需提前开具正式发票,发票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否则*方有权拒付。”
更正日期:
2024-07-23
1.本 (略) 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苏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苏采云系统联系方式: (略) 首页“联系客服”。
2.供应商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 镇江地区意源(方正)办理方式: (略) 润 (略) 8号工人 (略) 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
3.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 (略) http://www.ccgp-http://**/jiangsu/cggg_search.html?lmid=cggg&qh=notic_c2&_t=* (略) 站是否有变更公告。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卯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1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华辰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35号405—408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1-*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度*卯街道职工食堂统一管理餐饮服务 | ||
品目 | 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卯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镇江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17: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卯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新区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华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35号405—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萍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ZJHC-G2024-0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卯街道职工食堂统一管理餐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7-17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二部分29条原29.1条作废,现修改为“29.1A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B ?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http://**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 (略) 、“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
二、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原4.7条作废,修改为“4.7上述结算*方在收到*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汇入*方银行账户,*方需提前开具正式发票,发票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否则*方有权拒付。”
更正日期:
2024-07-23
1.本 (略) 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苏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苏采云系统联系方式: (略) 首页“联系客服”。
2.供应商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 镇江地区意源(方正)办理方式: (略) 润 (略) 8号工人 (略) 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
3.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 (略) http://www.ccgp-http://**/jiangsu/cggg_search.html?lmid=cggg&qh=notic_c2&_t=* (略) 站是否有变更公告。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卯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1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华辰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35号405—408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1-*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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