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2024年警用直升机航材及设备购置CZ2024-0152终止废标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2024年警用直升机航材及设备购置CZ2024-0152终止废标公告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指挥中心2024年警用直升机航材及设备购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指挥中心2024年警用直升机航材及设备购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刘志江(采购人代表)、谢海东、白文宇、陈位概、陈夏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略) 公安局指挥中心2024年警用直升机航材及设备购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开标时,兴凯托德(北京) (略) 、捷荣航材(广州)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 (略) 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评审时,上述三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捷荣航材(广州)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 (略) 所投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经汇总,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 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项目废标 。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略) 200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天 (略) 333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泽帆、周毅框
电 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23日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指挥中心2024年警用直升机航材及设备购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指挥中心2024年警用直升机航材及设备购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刘志江(采购人代表)、谢海东、白文宇、陈位概、陈夏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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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略) 公安局指挥中心2024年警用直升机航材及设备购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开标时,兴凯托德(北京) (略) 、捷荣航材(广州)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 (略) 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评审时,上述三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捷荣航材(广州)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 (略) 所投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经汇总,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 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项目废标 。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略) 200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天 (略) 333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泽帆、周毅框
电 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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