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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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三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电气设备

采购单位 (略)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行政区域 亭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8: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茂文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亭湖 (略) (略) 交界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茂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YCSJ-G2024-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7-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评审环节需对消防装置在室外进行灭火性能现场演示,考虑到近期连续高温,为确保演示过程装备、人员安全,经研究决定延期开标。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②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提前完成消防装置灭火性能演示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7 月3日至7月24日;地址: (略) 亭湖区东亭湖公园内;联系人:浦先生,*。③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前自行携带具备锂电池灭火功能的消防装置(须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亭湖区东亭湖公园南门东侧停车场)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采购人一律不予接收。投标人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分别进行演示,且消防灭火装置由投标人自行连接,尽快完成整体装置安装调试工作,如现场演示当日设备无法安装或正常使用,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更正为:“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②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提前完成消防装置灭火性能演示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7月3日至8月5日;地址: (略) 亭湖区东亭湖公园内;联系人:浦先生,*。③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9点00分)前自行携带具备锂电池灭火功能的消防装置(须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亭湖区东亭湖公园南门东侧停车场)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采购人一律不予接收。投标人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分别进行演示,且消防灭火装置由投标人自行连接,尽快完成整体装置安装调试工作,如现场演示当日设备无法安装或正常使用,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

2024-07-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亭湖 (略) (略) 交界处

联系人:浦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 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浦先生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电气设备

采购单位 (略)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行政区域 亭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8: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茂文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亭湖 (略) (略) 交界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茂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YCSJ-G2024-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7-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评审环节需对消防装置在室外进行灭火性能现场演示,考虑到近期连续高温,为确保演示过程装备、人员安全,经研究决定延期开标。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②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提前完成消防装置灭火性能演示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7 月3日至7月24日;地址: (略) 亭湖区东亭湖公园内;联系人:浦先生,*。③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9点00分)前自行携带具备锂电池灭火功能的消防装置(须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亭湖区东亭湖公园南门东侧停车场)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采购人一律不予接收。投标人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分别进行演示,且消防灭火装置由投标人自行连接,尽快完成整体装置安装调试工作,如现场演示当日设备无法安装或正常使用,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更正为:“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②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提前完成消防装置灭火性能演示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7月3日至8月5日;地址: (略) 亭湖区东亭湖公园内;联系人:浦先生,*。③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9点00分)前自行携带具备锂电池灭火功能的消防装置(须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亭湖区东亭湖公园南门东侧停车场)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采购人一律不予接收。投标人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分别进行演示,且消防灭火装置由投标人自行连接,尽快完成整体装置安装调试工作,如现场演示当日设备无法安装或正常使用,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

2024-07-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亭湖 (略) (略) 交界处

联系人:浦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 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浦先生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亭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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