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中宅村厂房招租交易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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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中宅村厂房招租交易公告-变更

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中宅村厂房招租

招 租 公 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根据中共仙居县委办公室【2022】1号文件《仙居县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我单位经集体研究决定对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中宅村厂房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包括1#、2#厂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本标的物坐落在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中宅村(标的物的具体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具体如下:

注:1号标的物:包括1#、2#厂房以及用地红线范 (略) 、绿化、停车场等,总层数:5层(其中1#厂房地下1层)。

二、房屋使用用途:①由承租人自主决策经营,但必须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②承租人在承租前,已经了解自已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符合招租人的承租条件,并符合经信、安全、消防、环保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做好生产前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做到合法生产、依法经营。如果承租人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不符合招租人的承租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进行试生产或生产,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物竣工备案通过后交付。本项目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为2个月,装修期不计入10年租赁期内,租赁期限自装修免租期满次日起开始计算。

四、租金:租赁期以装修免租期满次日起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第三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四年~第六年在中标价基础上递增 5 %,此后每3年在上一轮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5 %。以此类推。

五、对意向承租人的要求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个体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竞租。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它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察看拟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对本招租文件如有质疑须在租赁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48小时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已经了解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人入驻租赁房屋以及日后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审批许可登记领证等所有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电信、宽带等所有手续)和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行负责;邻里纠纷、有关费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招租人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承租人如遇有关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方无涉。

3.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积极配合招租人做好消防、食品安全等工作,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前提下的其他改变需取得招租人同意,装修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负。租赁期间意向承租人使用本房屋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负。期满后房屋的所有装修附着物归招租人所有,与房屋一起归还招租人。水电费用、卫生费、各类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直接交至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由承租人自行安排。

5.招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分租,承租人可对外进行招商招租活动,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约定租赁期限。如承租人整体对外转租的,需经招租人同意。因转租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招租人代为支付相关费用的,招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6.租赁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保证租赁物的完整性,及时搬迁完毕,并清扫干净。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7.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人来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六、招租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意向承租人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未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转账的形式,意向承租人须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仙居县庆丰支行

账号:**

收款单位:仙居县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招租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其参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租公告在仙居县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2.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租代理机构:仙居县 (略)

地 址: 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中宅村   地 址: 仙居县庆丰街173号三楼

联系人: 崔学勇 联系人: 王靖惠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0576-*

2024年7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

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中宅村厂房招租

招 租 公 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根据中共仙居县委办公室【2022】1号文件《仙居县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我单位经集体研究决定对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中宅村厂房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包括1#、2#厂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本标的物坐落在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中宅村(标的物的具体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具体如下:

注:1号标的物:包括1#、2#厂房以及用地红线范 (略) 、绿化、停车场等,总层数:5层(其中1#厂房地下1层)。

二、房屋使用用途:①由承租人自主决策经营,但必须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②承租人在承租前,已经了解自已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符合招租人的承租条件,并符合经信、安全、消防、环保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做好生产前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做到合法生产、依法经营。如果承租人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不符合招租人的承租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进行试生产或生产,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物竣工备案通过后交付。本项目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为2个月,装修期不计入10年租赁期内,租赁期限自装修免租期满次日起开始计算。

四、租金:租赁期以装修免租期满次日起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第三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四年~第六年在中标价基础上递增 5 %,此后每3年在上一轮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5 %。以此类推。

五、对意向承租人的要求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个体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竞租。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它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察看拟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对本招租文件如有质疑须在租赁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48小时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已经了解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人入驻租赁房屋以及日后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审批许可登记领证等所有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电信、宽带等所有手续)和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行负责;邻里纠纷、有关费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招租人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承租人如遇有关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方无涉。

3.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积极配合招租人做好消防、食品安全等工作,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前提下的其他改变需取得招租人同意,装修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负。租赁期间意向承租人使用本房屋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负。期满后房屋的所有装修附着物归招租人所有,与房屋一起归还招租人。水电费用、卫生费、各类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直接交至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由承租人自行安排。

5.招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分租,承租人可对外进行招商招租活动,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约定租赁期限。如承租人整体对外转租的,需经招租人同意。因转租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招租人代为支付相关费用的,招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6.租赁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保证租赁物的完整性,及时搬迁完毕,并清扫干净。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7.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人来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六、招租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意向承租人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未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转账的形式,意向承租人须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招租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仙居县庆丰支行

账号:**

收款单位:仙居县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招租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其参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租公告在仙居县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2.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租代理机构:仙居县 (略)

地 址: 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中宅村   地 址: 仙居县庆丰街173号三楼

联系人: 崔学勇 联系人: 王靖惠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0576-*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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