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农田建设事务中心浏阳市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酸性土壤治理生石灰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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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农田建设事务中心浏阳市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酸性土壤治理生石灰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Y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酸性土壤治理(生石灰)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6.2 评分标准技术评审因素中产品质量“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中的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氧化钙含量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分,其它不计分。 (2)镉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分,其它不计分。 (3)铅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75分,第三名计0.5分,第四名计0.25分,其它不计分。 (4)铬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75分,第三名计0.5分,第四名计0.25分,其它不计分。 (提供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3年的检验合格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中的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氧化钙含量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分,其它不计分。 (2)镉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分,其它不计分。 (3)铅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75分,第三名计0.5分,第四名计0.25分,其它不计分。 (4)铬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75分,第三名计0.5分,第四名计0.25分,其它不计分。 (提供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的检验合格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田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 (略) 行政中心附4栋2楼6222办公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关口街道办 (略) 奥园广场9栋223-22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彬彬

电话:*

湖南 (略)

2024年07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Y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酸性土壤治理(生石灰)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6.2 评分标准技术评审因素中产品质量“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中的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氧化钙含量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分,其它不计分。 (2)镉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分,其它不计分。 (3)铅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75分,第三名计0.5分,第四名计0.25分,其它不计分。 (4)铬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75分,第三名计0.5分,第四名计0.25分,其它不计分。 (提供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3年的检验合格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中的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氧化钙含量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分,其它不计分。 (2)镉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分,其它不计分。 (3)铅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75分,第三名计0.5分,第四名计0.25分,其它不计分。 (4)铬含量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75分,第三名计0.5分,第四名计0.25分,其它不计分。 (提供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的检验合格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田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 (略) 行政中心附4栋2楼6222办公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关口街道办 (略) 奥园广场9栋223-22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彬彬

电话:*

湖南 (略)

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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