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人民医院配套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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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医院配套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略) (略) 配套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恢复、澄清、变更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恢复:

(略) (略) 配套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于2024年07月05日在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公共 (略) 发布暂停公告,现恢复招投标活动,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请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是否以“湖南省智慧住建云— (略) (略) ”中“2023年第三季度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2023年12月30日发布)”查询为准?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仍以2023年3季度发布的数据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未明确招标控制价,能否明确,投标报价是否只提供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不需要工程量清单报价。

回复:招标控制价另行发布,投标报价根据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格式填写。

3、变更:

(1)立项批文编号变更为:耒发改审【2024】23号;

(2)主要建设内容及项目基本情况变更为:项目改扩建科教楼(现传染病房)3318.37平方米, (略) 楼与医技大楼地下室3657.26平方米,升级扩建污水处理站300平方米,改建锅炉房 251平方米;改 (略) 系统,含室内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平方米,室 (略) 7679.93米,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室外其他工程,含南大门改建49.4平方米,新建北大门17.86平方米,改造室外附属配套工程*.88平方米;其中改建锅炉房 251平方米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概算总投资变更为:9659.*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955.*元(主体及室外配套工程费7466.85 万元,锅炉房工程费489.*元),工程其他费825.*元,预备费878.*元;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其他要求”第5点变更为:本项目在开标时间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发布后,评标办法涉及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关于招标文件中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的相关规定,均以此款规定为准。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变更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或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现已制作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电话0734-*。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

地 址: (略) (略) 9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

地 址: (略) 高新区晓霞街36号文翰花苑G栋506室;

联 系 人:唐宇、惠珊、黄战武;

电 话:0734-*、*。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略) (略) 配套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恢复、澄清、变更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恢复:

(略) (略) 配套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于2024年07月05日在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公共 (略) 发布暂停公告,现恢复招投标活动,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请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是否以“湖南省智慧住建云— (略) (略) ”中“2023年第三季度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2023年12月30日发布)”查询为准?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仍以2023年3季度发布的数据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未明确招标控制价,能否明确,投标报价是否只提供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不需要工程量清单报价。

回复:招标控制价另行发布,投标报价根据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格式填写。

3、变更:

(1)立项批文编号变更为:耒发改审【2024】23号;

(2)主要建设内容及项目基本情况变更为:项目改扩建科教楼(现传染病房)3318.37平方米, (略) 楼与医技大楼地下室3657.26平方米,升级扩建污水处理站300平方米,改建锅炉房 251平方米;改 (略) 系统,含室内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平方米,室 (略) 7679.93米,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室外其他工程,含南大门改建49.4平方米,新建北大门17.86平方米,改造室外附属配套工程*.88平方米;其中改建锅炉房 251平方米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概算总投资变更为:9659.*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955.*元(主体及室外配套工程费7466.85 万元,锅炉房工程费489.*元),工程其他费825.*元,预备费878.*元;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其他要求”第5点变更为:本项目在开标时间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发布后,评标办法涉及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关于招标文件中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的相关规定,均以此款规定为准。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变更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或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现已制作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电话0734-*。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

地 址: (略) (略) 9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

地 址: (略) 高新区晓霞街36号文翰花苑G栋506室;

联 系 人:唐宇、惠珊、黄战武;

电 话: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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