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新生儿辐射抢救台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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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新生儿辐射抢救台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第 (略) 新生儿辐射抢救台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15,更正为:2024-07-3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9 14:30:00,更正为:2024-08-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29 14:30:00,更正为:2024-08-09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2(二代测序仪)/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二代测序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9.▲适配试剂:适用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检测试剂盒(T21、T18、T13),需获得药监局批准可用于临床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适配证明材料。”,现删除此条参数;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2(二代测序仪)/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二代测序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21.▲可拓展应用,除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检测试剂盒外, (略) 适配生育、肿瘤、感染相关的不同临床应用项目的高通量基因检测试剂盒≥6种,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删除此条参数;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2(二代测序仪)/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二代测序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二、基因数据分析一体机:“7.▲光学系统:有 (略) 识别,以提高碱基识别准确度。”,现删除此条参数;

(4)新增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2(二代测序仪)/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二代测序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三、测序仪器配套清单:

1.测序仪,1台

2.一体机,1台

3.▲全自动化核酸提取仪,1台 ,配备≥96通道自动化移液器,单轮实验可操作≥192个样本。

(5)原招标文件/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二代测序仪的以下评分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8.0分

技术部分52.0分

技术部分

所投货物对“技术(参数)要求”中带▲符号的重要参数的响应情况 (24.0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所投产品已标▲符号的重要参数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需对已标▲符号重要参数逐条响应,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均要扣分,全部满足得满分24分,已标▲符号重要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3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注:打▲号的重要参数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之一证明其所投产品能满足或达到招标要求:a.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盖章确认的产品详细配置响应表;或b.原 (略) 站的技术白皮书打印稿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同时注明材料来 (略) (略) 址;或c.原厂商的中文说明书或彩页,同时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若打▲号的重要参数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则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

所投货物对“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识▲号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10.0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标▲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需对(未标▲符号)一般技术参数逐条响应,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均要扣分,全部满足得满分10分,除“★号条款”外(未标▲符号)一般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1分,以此类推,当达到10项(含)以上时,视为严重偏离不得分。 【注:未标▲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如注明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来予以佐证技术符合招标要求,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商务部分

业绩 (10.0分)

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项目销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得分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可以复印关键页面,至少包含首页、工作内容页、盖章页。),无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现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6.0分

技术部分54.0分

技术部分

所投货物对“技术(参数)要求”中带▲符号的重要参数的响应情况 (21.0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所投产品已标▲符号的重要参数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需对已标▲符号重要参数逐条响应,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均要扣分,全部满足得满分21分,已标▲符号重要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3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注:打▲号的重要参数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之一证明其所投产品能满足或达到招标要求:a.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盖章确认的产品详细配置响应表;或b.原 (略) 站的技术白皮书打印稿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同时注明材料来 (略) (略) 址;或c.原厂商的中文说明书或彩页,同时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若打▲号的重要参数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则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

所投货物对“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识▲号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9.0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标▲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需对(未标▲符号)一般技术参数逐条响应,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均要扣分,全部满足得满分9分,除“★号条款”外(未标▲符号)一般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1分,以此类推,当达到9项(含)以上时,视为严重偏离不得分。 【注:未标▲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如注明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来予以佐证技术符合招标要求,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临床应用拓展性(6.0分)

投标人所投基因测序仪适配的临床检测试剂盒,每提供一种得1分,本项满分6分。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试剂盒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及临床检测试剂盒产品说明书适配机型证明材料,无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商务部分

业绩 (8.0分)

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项目销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得分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可以复印关键页面,至少包含首页、工作内容页、盖章页。),无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 (略)

地 址: (略) 惠城区 (略) 10号

联系方式: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 (略)

地 址: (略) 惠城区悦洲广场8楼中东区801

联系方式: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0752-*

惠州 (略)

2024年07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第 (略) 新生儿辐射抢救台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15,更正为:2024-07-3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9 14:30:00,更正为:2024-08-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29 14:30:00,更正为:2024-08-09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2(二代测序仪)/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二代测序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9.▲适配试剂:适用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检测试剂盒(T21、T18、T13),需获得药监局批准可用于临床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适配证明材料。”,现删除此条参数;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2(二代测序仪)/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二代测序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21.▲可拓展应用,除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检测试剂盒外, (略) 适配生育、肿瘤、感染相关的不同临床应用项目的高通量基因检测试剂盒≥6种,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删除此条参数;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2(二代测序仪)/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二代测序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二、基因数据分析一体机:“7.▲光学系统:有 (略) 识别,以提高碱基识别准确度。”,现删除此条参数;

(4)新增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2(二代测序仪)/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二代测序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三、测序仪器配套清单:

1.测序仪,1台

2.一体机,1台

3.▲全自动化核酸提取仪,1台 ,配备≥96通道自动化移液器,单轮实验可操作≥192个样本。

(5)原招标文件/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二代测序仪的以下评分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8.0分

技术部分52.0分

技术部分

所投货物对“技术(参数)要求”中带▲符号的重要参数的响应情况 (24.0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所投产品已标▲符号的重要参数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需对已标▲符号重要参数逐条响应,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均要扣分,全部满足得满分24分,已标▲符号重要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3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注:打▲号的重要参数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之一证明其所投产品能满足或达到招标要求:a.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盖章确认的产品详细配置响应表;或b.原 (略) 站的技术白皮书打印稿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同时注明材料来 (略) (略) 址;或c.原厂商的中文说明书或彩页,同时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若打▲号的重要参数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则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

所投货物对“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识▲号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10.0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标▲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需对(未标▲符号)一般技术参数逐条响应,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均要扣分,全部满足得满分10分,除“★号条款”外(未标▲符号)一般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1分,以此类推,当达到10项(含)以上时,视为严重偏离不得分。 【注:未标▲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如注明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来予以佐证技术符合招标要求,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商务部分

业绩 (10.0分)

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项目销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得分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可以复印关键页面,至少包含首页、工作内容页、盖章页。),无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现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6.0分

技术部分54.0分

技术部分

所投货物对“技术(参数)要求”中带▲符号的重要参数的响应情况 (21.0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所投产品已标▲符号的重要参数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需对已标▲符号重要参数逐条响应,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均要扣分,全部满足得满分21分,已标▲符号重要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3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注:打▲号的重要参数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之一证明其所投产品能满足或达到招标要求:a.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盖章确认的产品详细配置响应表;或b.原 (略) 站的技术白皮书打印稿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同时注明材料来 (略) (略) 址;或c.原厂商的中文说明书或彩页,同时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若打▲号的重要参数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则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

所投货物对“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识▲号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9.0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标▲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需对(未标▲符号)一般技术参数逐条响应,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均要扣分,全部满足得满分9分,除“★号条款”外(未标▲符号)一般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每项扣1分,以此类推,当达到9项(含)以上时,视为严重偏离不得分。 【注:未标▲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如注明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来予以佐证技术符合招标要求,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临床应用拓展性(6.0分)

投标人所投基因测序仪适配的临床检测试剂盒,每提供一种得1分,本项满分6分。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试剂盒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及临床检测试剂盒产品说明书适配机型证明材料,无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商务部分

业绩 (8.0分)

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项目销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得分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可以复印关键页面,至少包含首页、工作内容页、盖章页。),无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 (略)

地 址: (略) 惠城区 (略) 10号

联系方式: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 (略)

地 址: (略) 惠城区悦洲广场8楼中东区801

联系方式: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0752-*

惠州 (略)

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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