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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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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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答疑如下:
一、答疑
问:1、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
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支付进度款。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
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
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因本项目需通过县、市、省及国家验收,支付比例根据项目特殊性决定,且招标文件中的支付比例为参考支付比例,待正式签
订施工合同时可另行协商。
问:3、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但是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XML版为清单计价方式,请问已哪个为准?
答:根据《关于完善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20〕1号)规定,目前国家没有古建筑修缮工程工程量
清单,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时应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即按古建筑定额列项编制,不宜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等其他专业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定额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待调整后重新发布,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
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随行易交易 (略) 与中国招投
(略)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
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周宁县浦源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7月24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项目的答疑
答疑标题: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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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关于关于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现就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答疑如下:
一、答疑
问:1、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
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支付进度款。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
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
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因本项目需通过县、市、省及国家验收,支付比例根据项目特殊性决定,且招标文件中的支付比例为参考支付比例,待正式签
订施工合同时可另行协商。
问:3、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但是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XML版为清单
计价方式,请问已哪个为准?
答:根据《关于完善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20〕1号)规定,目前国家没有古建筑修缮工程工程量
清单,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时应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即按古建筑定额列项编制,不宜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等其他专业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定额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待调整后重新发布,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注: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
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随行易交易 (略) 与中国招投
(略)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
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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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周宁县浦源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7月2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余 少 峰余 少 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答疑如下:
一、答疑
问:1、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
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支付进度款。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
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
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因本项目需通过县、市、省及国家验收,支付比例根据项目特殊性决定,且招标文件中的支付比例为参考支付比例,待正式签
订施工合同时可另行协商。
问:3、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但是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XML版为清单计价方式,请问已哪个为准?
答:根据《关于完善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20〕1号)规定,目前国家没有古建筑修缮工程工程量
清单,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时应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即按古建筑定额列项编制,不宜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等其他专业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定额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待调整后重新发布,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
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随行易交易 (略) 与中国招投
(略)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
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周宁县浦源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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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项目的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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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疑
问:1、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
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支付进度款。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
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
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因本项目需通过县、市、省及国家验收,支付比例根据项目特殊性决定,且招标文件中的支付比例为参考支付比例,待正式签
订施工合同时可另行协商。
问:3、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但是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XML版为清单
计价方式,请问已哪个为准?
答:根据《关于完善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20〕1号)规定,目前国家没有古建筑修缮工程工程量
清单,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时应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即按古建筑定额列项编制,不宜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等其他专业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定额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待调整后重新发布,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注: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
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随行易交易 (略) 与中国招投
(略)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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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周宁县浦源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7月2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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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答疑如下:
一、答疑
问:1、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
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支付进度款。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
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
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因本项目需通过县、市、省及国家验收,支付比例根据项目特殊性决定,且招标文件中的支付比例为参考支付比例,待正式签
订施工合同时可另行协商。
问:3、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但是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XML版为清单计价方式,请问已哪个为准?
答:根据《关于完善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20〕1号)规定,目前国家没有古建筑修缮工程工程量
清单,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时应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即按古建筑定额列项编制,不宜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等其他专业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定额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待调整后重新发布,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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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项目的答疑
答疑标题: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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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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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疑
问:1、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
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支付进度款。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
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
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因本项目需通过县、市、省及国家验收,支付比例根据项目特殊性决定,且招标文件中的支付比例为参考支付比例,待正式签
订施工合同时可另行协商。
问:3、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但是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XML版为清单
计价方式,请问已哪个为准?
答:根据《关于完善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20〕1号)规定,目前国家没有古建筑修缮工程工程量
清单,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时应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即按古建筑定额列项编制,不宜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等其他专业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定额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待调整后重新发布,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注: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
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随行易交易 (略) 与中国招投
(略)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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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答疑如下:
一、答疑
问:1、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
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支付进度款。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
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
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因本项目需通过县、市、省及国家验收,支付比例根据项目特殊性决定,且招标文件中的支付比例为参考支付比例,待正式签
订施工合同时可另行协商。
问:3、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但是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XML版为清单计价方式,请问已哪个为准?
答:根据《关于完善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20〕1号)规定,目前国家没有古建筑修缮工程工程量
清单,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时应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即按古建筑定额列项编制,不宜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等其他专业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定额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待调整后重新发布,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
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随行易交易 (略) 与中国招投
(略)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
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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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7月24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项目的答疑
答疑标题: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答疑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关于关于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答疑
现就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答疑如下:
一、答疑
问:1、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
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支付进度款。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
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
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因本项目需通过县、市、省及国家验收,支付比例根据项目特殊性决定,且招标文件中的支付比例为参考支付比例,待正式签
订施工合同时可另行协商。
问:3、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但是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XML版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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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时应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即按古建筑定额列项编制,不宜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等其他专业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定额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待调整后重新发布,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注: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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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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