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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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康平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7-22 至 2024-07-29
撰写单位: 辽 (略) 撰写人: 宋继尧
(康平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
1、二牛镇二牛村牛头胃屯水厂围墙
(1)* (略) 沟土方开挖变为土方开挖;
(2)* (略) 沟土方回填(压实)变为土方回填;
(3)*“铁艺栏杆”文字调整为“铁艺大门”;
2、海洲侯家店水厂围墙
(1)* (略) 沟土方开挖变为土方开挖;
(2)* (略) 沟土方回填(压实)变为土方回填;
3、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此部分所有设备(除去*其他临时建筑工程)包括购买、安装及调试等费用。
以上三部分只调整文字,其他均无变化。
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更正文件,如有不明,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5日 10时0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63.com。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024-*-8009。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到达开标现场等候磋商, (略) 途遥远或其他情形无法到达现场的可通过移动电话等方式参与,但应当提前告知,告知方式不限。既未到达开标现场又未提前通知或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机构已尽合理告知义务,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现场磋商:原则上供应商应当在开标现场等候磋商,特殊情况除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康平县胜利街道向阳 (略) 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继尧
电 话: 024-*-800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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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康平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7-22 至 2024-07-29
撰写单位: 辽 (略) 撰写人: 宋继尧
(康平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
1、二牛镇二牛村牛头胃屯水厂围墙
(1)* (略) 沟土方开挖变为土方开挖;
(2)* (略) 沟土方回填(压实)变为土方回填;
(3)*“铁艺栏杆”文字调整为“铁艺大门”;
2、海洲侯家店水厂围墙
(1)* (略) 沟土方开挖变为土方开挖;
(2)* (略) 沟土方回填(压实)变为土方回填;
3、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此部分所有设备(除去*其他临时建筑工程)包括购买、安装及调试等费用。
以上三部分只调整文字,其他均无变化。
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更正文件,如有不明,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5日 10时0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63.com。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024-*-8009。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到达开标现场等候磋商, (略) 途遥远或其他情形无法到达现场的可通过移动电话等方式参与,但应当提前告知,告知方式不限。既未到达开标现场又未提前通知或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机构已尽合理告知义务,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现场磋商:原则上供应商应当在开标现场等候磋商,特殊情况除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康平县胜利街道向阳 (略) 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继尧
电 话: 024-*-800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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