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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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三

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三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文件补遗书三

各投标人:

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编码: 2024B*)

一、对本项目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

1.问题一: 关于招标文件中66页,竣工结算审核,总价依据按中标价中工程费与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的比例进行调整下浮。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是否为工程费用最高限价*.*元。

答复:是。

2.问题二: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66页关于竣工结算的第)(3)条中总价依据“中标价中工程费与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的比例进行调整下浮”,因该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费为*.*元,这个费用的计价标准为2018河北概算定额,所以竣工结算依据此标准作为下浮竞争基准,是否显失公平,工程费以施工图 (略) 场情况作为计价评审标准,或以清单规则报价,而不能以概算定额的计价费用作为基准下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 问题三:

1、空调机组、多联机空调、风机(含风机箱)、板式换热器、软水器、潜污泵等设备是否有品牌要求?

答复:无品牌要求,如中标后需向招标人报备。

2、弱电综合布线系统清单中只有前端设备, (略) 络核心设备,需明确本次报价是否考虑此项?

答复:在设计概算书中“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安装专业弱电工程”列明设备,予以考虑。

3、火灾报警系统、弱电各系统是否有品牌要求?

答复:无品牌要求, (略) 兼容。

4、临时水源在什么位置?现场能否使用校区的排污管道?如可以使用请提供具体位置。

答复:施工用水:承包人自行负责按要求接驳。施工用电:按发包人指定的接入点自行负责。上述及其他需要满足施工条件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报价中,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其余问题按招标文件执行。

5、临电是否从校区3号开闭所接驳,如在此接驳,此处至红线内的高压电缆是否包含在此次报价中?

答复:施工用水:承包人自行负责按要求接驳。施工用电:按发包人指定的接入点自行负责。上述及其他需要满足施工条件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报价中,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其余问题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题四:①技术标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施工方案是否严格按照技术部分(暗标)中给定的目录进行编制(招标文件P117-121页),目录标题包含括号内的文字,如下图。②现场无相变,进场前有否由校方提供现场供电相变;③校方校园内能否提供临建搭设的位置,投标时能否明确;④请业主提供临时用水及排污的接驳点;⑤校方能否明确施工过程中能够供施工通行的校方大门。

答复:技术标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施工方案应包含(招标文件P117-121页)所列内容,投标人可不按(招标文件P117-121页)所列目录编制,按招标暗标编制要求“封皮和目录无需编制到暗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编制暗标文件不列目录直接按要求编写内容。施工用水:承包人自行负责按要求接驳。施工用电:按发包人指定的接入点自行负责。上述及其他需要满足施工条件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报价中,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其余问题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题五:

一、专用合同条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 97%,剩余 3%为质保金, 保修期结束后返还。 ”

专用合同条款14.3.2“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设计费的申报及付款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 14 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

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 / 支付违约金。 ”

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比例未体现,请明确进度款支付周期、方式及支付比例?

答复:按月度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不低于80%。

二、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 三、设计、采购、施工要求-(二)采购要求:“本工程全部采购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实施,费用包含在工程费中”;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控制价中工程费为*.*元,未包含科研教学设备购置费的*元,请明确“科研教学设备”的采购是否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复:科研教学设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三、专用合同条款:14.5.2 (3)“本工程由招标 (略) 进行结算评审,项目结算依据实际施工内容及相关竣工资料,总价依据“中标价中工程费”与“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的比例进行调整下浮。结算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及相关取费按照上述“审核依据”“评审依据”中的约定计算,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执行施工当期的政策文件,材料费参考施工当期的工程所在地的造价信息政 (略) 场价。总价依据“中标价中工程费”与“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的比例考虑下浮调整后为结算审计金额,若结算审计金额超出投标人中标价则以中标价为审定结算价,超出部分视为企业让利;如结算审计金额低于投标人中标价则以结算审计金额作为审定结算价”, 结算审计金额包含原合同内施工内容+变更洽商新增内容金额;此条款与13.3变更估价原则不符,请明确此处的结算审计金额仅针对原合同施工范围内部分,对于发包人要求范围之外的变更洽商执行13.3条原则如实计算?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可否提供CAD版设计图纸?

答复:可以提供。

6、问题六:招标文件第66页14.5.2竣工结算审核中(3)“总价依据“中标价中工程费与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的比例进行调整下浮”中的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请明确,是否为招标工程费用最高限价:*.*元;本工程竣工结算以概算定额确定的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工程费来确定招标竞争价格下浮比例,明显与工程计价的预算定额或消耗量标准不是同一价格确定基准,明显显失公平,请答疑澄清。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题七:1、专用合同中14.3 工程进度款,请明确过程支付。2、请明确专用合同20.4 仲裁或诉讼的解决方式

答复:按月度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不低于80%。仲裁或诉讼的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 (略) 起诉。

8、问题八:

1、招标文件 P65 中 14.3.1 条款,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 97%,剩余 3%为质保金,保修期结束后返还。请明确本工程过程中是否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多少,且是否按月支付?

答复:按月度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不低于80%。

2、招标文件 P93(二)投标函附录中,第 3 条缺陷责任期对应合同条款号 1.1.4.5,招标文件中无此条款;第 4 条分包对应合同条款号4.3.4 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号内容不一致。请明确这 2 项约定内容中如何填写?

答复: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分包要求为: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内容需经招标人认可。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2.4(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暗标16 分) 中“工程管理详细说明”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承包人建议书“(二)工程详细说明”需要编制的内容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进行编制。

答复:技术标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施工方案应包含(招标文件P117-121页)所列内容,投标人可不按(招标文件P117-121页)所列目录编制,按招标暗标编制要求“封皮和目录无需编制到暗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编制暗标文件不列目录直接按要求编写内容。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可以增加认为有必要增加的内容。

9、问题九:招标文件中关于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要求,参 (略) (不具备独立法人)的是否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答复:可以视同。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对7月18日发布的“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文件补遗书一”中业绩的说明:“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所指投标人所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都必符合“建筑面积*平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要求。

2、对7月19日发布的“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一”标题修改为“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二”。

燕山大学

(略)

2024年7月25日


文件名称 文件类型 校验码
初设图纸cad.zip 招标文件
补遗书三.pdf 招标文件
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三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文件补遗书三

各投标人:

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编码: 2024B*)

一、对本项目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

1.问题一: 关于招标文件中66页,竣工结算审核,总价依据按中标价中工程费与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的比例进行调整下浮。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是否为工程费用最高限价*.*元。

答复:是。

2.问题二: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66页关于竣工结算的第)(3)条中总价依据“中标价中工程费与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的比例进行调整下浮”,因该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费为*.*元,这个费用的计价标准为2018河北概算定额,所以竣工结算依据此标准作为下浮竞争基准,是否显失公平,工程费以施工图 (略) 场情况作为计价评审标准,或以清单规则报价,而不能以概算定额的计价费用作为基准下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 问题三:

1、空调机组、多联机空调、风机(含风机箱)、板式换热器、软水器、潜污泵等设备是否有品牌要求?

答复:无品牌要求,如中标后需向招标人报备。

2、弱电综合布线系统清单中只有前端设备, (略) 络核心设备,需明确本次报价是否考虑此项?

答复:在设计概算书中“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安装专业弱电工程”列明设备,予以考虑。

3、火灾报警系统、弱电各系统是否有品牌要求?

答复:无品牌要求, (略) 兼容。

4、临时水源在什么位置?现场能否使用校区的排污管道?如可以使用请提供具体位置。

答复:施工用水:承包人自行负责按要求接驳。施工用电:按发包人指定的接入点自行负责。上述及其他需要满足施工条件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报价中,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其余问题按招标文件执行。

5、临电是否从校区3号开闭所接驳,如在此接驳,此处至红线内的高压电缆是否包含在此次报价中?

答复:施工用水:承包人自行负责按要求接驳。施工用电:按发包人指定的接入点自行负责。上述及其他需要满足施工条件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报价中,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其余问题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题四:①技术标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施工方案是否严格按照技术部分(暗标)中给定的目录进行编制(招标文件P117-121页),目录标题包含括号内的文字,如下图。②现场无相变,进场前有否由校方提供现场供电相变;③校方校园内能否提供临建搭设的位置,投标时能否明确;④请业主提供临时用水及排污的接驳点;⑤校方能否明确施工过程中能够供施工通行的校方大门。

答复:技术标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施工方案应包含(招标文件P117-121页)所列内容,投标人可不按(招标文件P117-121页)所列目录编制,按招标暗标编制要求“封皮和目录无需编制到暗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编制暗标文件不列目录直接按要求编写内容。施工用水:承包人自行负责按要求接驳。施工用电:按发包人指定的接入点自行负责。上述及其他需要满足施工条件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报价中,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其余问题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题五:

一、专用合同条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 97%,剩余 3%为质保金, 保修期结束后返还。 ”

专用合同条款14.3.2“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设计费的申报及付款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 14 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

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 / 支付违约金。 ”

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比例未体现,请明确进度款支付周期、方式及支付比例?

答复:按月度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不低于80%。

二、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 三、设计、采购、施工要求-(二)采购要求:“本工程全部采购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实施,费用包含在工程费中”;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控制价中工程费为*.*元,未包含科研教学设备购置费的*元,请明确“科研教学设备”的采购是否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复:科研教学设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三、专用合同条款:14.5.2 (3)“本工程由招标 (略) 进行结算评审,项目结算依据实际施工内容及相关竣工资料,总价依据“中标价中工程费”与“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的比例进行调整下浮。结算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及相关取费按照上述“审核依据”“评审依据”中的约定计算,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执行施工当期的政策文件,材料费参考施工当期的工程所在地的造价信息政 (略) 场价。总价依据“中标价中工程费”与“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的比例考虑下浮调整后为结算审计金额,若结算审计金额超出投标人中标价则以中标价为审定结算价,超出部分视为企业让利;如结算审计金额低于投标人中标价则以结算审计金额作为审定结算价”, 结算审计金额包含原合同内施工内容+变更洽商新增内容金额;此条款与13.3变更估价原则不符,请明确此处的结算审计金额仅针对原合同施工范围内部分,对于发包人要求范围之外的变更洽商执行13.3条原则如实计算?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可否提供CAD版设计图纸?

答复:可以提供。

6、问题六:招标文件第66页14.5.2竣工结算审核中(3)“总价依据“中标价中工程费与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的比例进行调整下浮”中的招标控制价中工程费请明确,是否为招标工程费用最高限价:*.*元;本工程竣工结算以概算定额确定的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工程费来确定招标竞争价格下浮比例,明显与工程计价的预算定额或消耗量标准不是同一价格确定基准,明显显失公平,请答疑澄清。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题七:1、专用合同中14.3 工程进度款,请明确过程支付。2、请明确专用合同20.4 仲裁或诉讼的解决方式

答复:按月度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不低于80%。仲裁或诉讼的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 (略) 起诉。

8、问题八:

1、招标文件 P65 中 14.3.1 条款,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 97%,剩余 3%为质保金,保修期结束后返还。请明确本工程过程中是否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多少,且是否按月支付?

答复:按月度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不低于80%。

2、招标文件 P93(二)投标函附录中,第 3 条缺陷责任期对应合同条款号 1.1.4.5,招标文件中无此条款;第 4 条分包对应合同条款号4.3.4 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号内容不一致。请明确这 2 项约定内容中如何填写?

答复: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分包要求为: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内容需经招标人认可。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2.4(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暗标16 分) 中“工程管理详细说明”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承包人建议书“(二)工程详细说明”需要编制的内容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进行编制。

答复:技术标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施工方案应包含(招标文件P117-121页)所列内容,投标人可不按(招标文件P117-121页)所列目录编制,按招标暗标编制要求“封皮和目录无需编制到暗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编制暗标文件不列目录直接按要求编写内容。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可以增加认为有必要增加的内容。

9、问题九:招标文件中关于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要求,参 (略) (不具备独立法人)的是否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答复:可以视同。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对7月18日发布的“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文件补遗书一”中业绩的说明:“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所指投标人所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都必符合“建筑面积*平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要求。

2、对7月19日发布的“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一”标题修改为“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二”。

燕山大学

(略)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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