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昆山市周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镇区居民区生活垃圾流动督导收集市场化运行的竞争性谈判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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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昆山市周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镇区居民区生活垃圾流动督导收集市场化运行的竞争性谈判补充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区居民区生活垃圾流 (略) 场化运行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7: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经办
项目联系电话 0512-*
采购单位 (略) 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昆山开 (略) 2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经办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ZYE-T2024-0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区居民区生活垃圾流 (略) 场化运行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7-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五、开启”中为

时间:2024-08-0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昆山开 (略) 258号开标室

现更正为:

时间:2024-08-0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响应内容”中为

2、流动收集时间:上午6:30-9:00,中午11:30-13:30,晚上17:30-20:00三个时间段(可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季节变化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居民有充足的投放时间。在收集时间段内,收集车辆必须在规定范围内巡回收集(除车辆垃圾装满需进中转站倒垃圾除外)

现更正为:

2、流动收集时间:每日每点位早晚各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季节变化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居民有充足的投放时间。在收集时间段内,收集车辆必须在规定范围内巡回收集(除车辆垃圾装满需进中转站倒垃圾除外)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

2024-07-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镇人民政府( (略)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 (略) 镇

联系人:孙长明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 (略)

单位地址:昆山开 (略) 258号

联系人:薛媛媛、缪袁婷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媛媛、缪袁婷

电话:051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镇区居民区生活垃圾流 (略) 场化运行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区居民区生活垃圾流 (略) 场化运行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7: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经办
项目联系电话 0512-*
采购单位 (略) 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昆山开 (略) 2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经办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ZYE-T2024-0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区居民区生活垃圾流 (略) 场化运行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7-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五、开启”中为

时间:2024-08-0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昆山开 (略) 258号开标室

现更正为:

时间:2024-08-0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响应内容”中为

2、流动收集时间:上午6:30-9:00,中午11:30-13:30,晚上17:30-20:00三个时间段(可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季节变化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居民有充足的投放时间。在收集时间段内,收集车辆必须在规定范围内巡回收集(除车辆垃圾装满需进中转站倒垃圾除外)

现更正为:

2、流动收集时间:每日每点位早晚各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季节变化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居民有充足的投放时间。在收集时间段内,收集车辆必须在规定范围内巡回收集(除车辆垃圾装满需进中转站倒垃圾除外)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

2024-07-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镇人民政府( (略)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 (略) 镇

联系人:孙长明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 (略)

单位地址:昆山开 (略) 258号

联系人:薛媛媛、缪袁婷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媛媛、缪袁婷

电话:051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镇区居民区生活垃圾流 (略) 场化运行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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