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2024年中国石化酸化压裂用油田化学剂复合酸框架招标委托-包11复合酸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2024年中国石化酸化压裂用油田化学剂复合酸框架招标委托-包11复合酸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7月25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2024年中国石化酸化压裂用油田化学剂(复合酸)框架招标委托-包11所需复合酸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8598-B1 2.项目内容:2024年中国石化酸化压裂用油田化学剂(复合酸)框架招标委托-包1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酸化压裂用\复合酸 Q/SH CG99 | *.00 | 吨 | 包1-复合酸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略)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石油、化工类行业(全国排 (略) 行业类别中C25-C30)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3.1.7 投标人需提供在环保局备案审批过的竣工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前竣工的提供环保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竣工环保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后竣工的,提 (略) 站公示的验收报告截图),报告上的生产厂所在 (略) 注册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生产厂所属证明,投标人必须对生产厂拥有100%控股权。 3.1.8 投标人需提供标书售卖截止期前两年内生产体系内所有物资主要原材料采购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每种原材料提供3张,3张发票的开票日期不允许是同一月份。 3.1.9 原材料发票上显示的物资名称需与投标人提供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清单上主要原材料名称一致,所有属于表面活性剂类的产品如助排剂、起泡剂、驱油用表面活性剂、降阻剂、降粘剂等均需提供具体成分名称,只写表面活性剂、阳离子、阴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以*烯酰胺聚合物为主要原材料的品种需写明*烯腈、*烯酰胺、聚*烯酰胺等,只写聚合物、阳离子、阳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 3.1.10 投标人提供生产体系内所有物资所需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应的购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11 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2个月内工业用电缴费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用电量不低于*度。 3.1.12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化工原辅料投标承诺书》。 3.1.13 提供开标前两年年内体系内所有物资及混合后的成品由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送检企业为投标人且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检测机构的CMA认证和CNAS认可证书。 3.1.1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3.1.15 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提供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相应车辆运输协议或自有车辆证明。(仅适用于危化品物资)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7月24日 8:00至2024年7月3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略) 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 (略) 鄞州 (略) 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8月07日 09:00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黄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冯翔 | ||||||||
电 话: | 0574-*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黄军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huangjun.*@*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4年7月25日 | |||||||||
发布日期:2024年7月25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2024年中国石化酸化压裂用油田化学剂(复合酸)框架招标委托-包11所需复合酸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8598-B1 2.项目内容:2024年中国石化酸化压裂用油田化学剂(复合酸)框架招标委托-包1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酸化压裂用\复合酸 Q/SH CG99 | *.00 | 吨 | 包1-复合酸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略)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石油、化工类行业(全国排 (略) 行业类别中C25-C30)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3.1.7 投标人需提供在环保局备案审批过的竣工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前竣工的提供环保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竣工环保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后竣工的,提 (略) 站公示的验收报告截图),报告上的生产厂所在 (略) 注册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生产厂所属证明,投标人必须对生产厂拥有100%控股权。 3.1.8 投标人需提供标书售卖截止期前两年内生产体系内所有物资主要原材料采购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每种原材料提供3张,3张发票的开票日期不允许是同一月份。 3.1.9 原材料发票上显示的物资名称需与投标人提供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清单上主要原材料名称一致,所有属于表面活性剂类的产品如助排剂、起泡剂、驱油用表面活性剂、降阻剂、降粘剂等均需提供具体成分名称,只写表面活性剂、阳离子、阴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以*烯酰胺聚合物为主要原材料的品种需写明*烯腈、*烯酰胺、聚*烯酰胺等,只写聚合物、阳离子、阳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 3.1.10 投标人提供生产体系内所有物资所需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应的购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11 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2个月内工业用电缴费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用电量不低于*度。 3.1.12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化工原辅料投标承诺书》。 3.1.13 提供开标前两年年内体系内所有物资及混合后的成品由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送检企业为投标人且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检测机构的CMA认证和CNAS认可证书。 3.1.1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3.1.15 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提供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相应车辆运输协议或自有车辆证明。(仅适用于危化品物资)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7月24日 8:00至2024年7月3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略) 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 (略) 鄞州 (略) 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8月07日 09:00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黄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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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冯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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