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存放架及智能祭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仪陇县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存放架及智能祭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仪陇县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存放架及智能祭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仪陇县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仪陇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 09:1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易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仪陇县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宏德大道一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7-* | ||
附件: | |||
附件1 | 暂停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存放架及智能祭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由于本项目接到潜在供应商的投诉,短时间内无法做出处理。现暂停本项目,待问题解决后再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6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仪陇县新 (略) 6号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仪陇县民政局
地址:宏德大道一段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 (略)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系方式:0817-*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
四川 (略)
2024年07月26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仪陇县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存放架及智能祭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仪陇县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仪陇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 09:1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易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仪陇县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宏德大道一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7-* | ||
附件: | |||
附件1 | 暂停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存放架及智能祭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由于本项目接到潜在供应商的投诉,短时间内无法做出处理。现暂停本项目,待问题解决后再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6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仪陇县新 (略) 6号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仪陇县民政局
地址:宏德大道一段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 (略)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系方式:0817-*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
四川 (略)
2024年07月26日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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