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花溪畔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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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花溪畔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流花溪畔(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2024-07-26

    流花溪畔(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002

    各投标单位:

    流花溪畔(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编号为E*3002)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 本项目土建投资为*万元,其他投资*万元。

    2. 商务评分细则修改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商务部分

    (20分)

    企业业绩评分标准

    (11分)

    评审子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评分(分)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8分)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其他咨询(含桩基检测)、4 项服务内容)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

    ①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2.5亿元且建筑面积≥*m2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等;时间以最近一份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②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 4 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③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 (略) 网站的中标 (略) 页截图,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④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计分。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单项工程设计类似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①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建筑面积≥*m2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单项工程监理类似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①工程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建筑面积≥*m2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②投标人提供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 (略) 站 (略)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略) 查询的业绩指标与投标文件所附业绩合同上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

    (略) 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⑤业绩项目竣工即视为已完成监理项目。

    8

    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3 分)

    1、勘察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的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1分。

    注:

    ①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上勘察设计合同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若勘察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反映“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勘察设计合同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未明确标明勘察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业绩无效。

    “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③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计分。

    2、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面积≥*m2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1分。

    注:

    ①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业绩无效。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③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计分。

    3、监理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m2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1分。

    注:

    ①住房和城乡建 (略) 站 (略) (略) (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业绩无效。

    ②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计分。

    (略) 查询的业绩指标与投标文件所附业绩合同上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

    (略) 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⑤业绩项目竣工即视为已完成监理项目。

    3

    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

    □可重复计算。

    ?不可重复计算。

    资信评分标准

    (9分)

    企业资质资格

    (3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资格: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的得 1 分;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 上资质的得 1 分;

    ③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的得1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

    3

    企业信用评价(3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的设计单位季度信用 得分在 80 分以上 (含 80 分) 得 3 分, 在 75~80 分(含 75 分,不含 80 分)之间的得 2 分,在 70~75 分(含 70 分, 不含 75 分)之间的得 1 分,70 分以下或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为0.5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 10 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 投标评分的工程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 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含 10 日) 开标的, 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 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 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 55 分确定。

    3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对项目总负责人、专业咨询负责人配置:

    1、项目总负责人: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2、勘察负责人: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3、监理负责人: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4、投标人拟派出的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若有一人同时具备本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的,每增加一人加0.5分,本项满分1.5 分。

    注:

    1、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专业咨询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须提供证书【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

    3. 本项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充通知上传,各投标单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自行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并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本补充通知作为流花溪畔(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2024年7月26日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流花溪畔(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2024-07-26

    流花溪畔(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002

    各投标单位:

    流花溪畔(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编号为E*3002)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 本项目土建投资为*万元,其他投资*万元。

    2. 商务评分细则修改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商务部分

    (20分)

    企业业绩评分标准

    (11分)

    评审子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评分(分)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8分)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其他咨询(含桩基检测)、4 项服务内容)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

    ①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2.5亿元且建筑面积≥*m2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等;时间以最近一份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②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 4 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③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 (略) 网站的中标 (略) 页截图,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④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计分。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单项工程设计类似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①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建筑面积≥*m2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单项工程监理类似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①工程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建筑面积≥*m2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②投标人提供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 (略) 站 (略)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略) 查询的业绩指标与投标文件所附业绩合同上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

    (略) 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⑤业绩项目竣工即视为已完成监理项目。

    8

    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3 分)

    1、勘察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的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1分。

    注:

    ①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上勘察设计合同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若勘察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反映“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勘察设计合同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未明确标明勘察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业绩无效。

    “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③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计分。

    2、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面积≥*m2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1分。

    注:

    ①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业绩无效。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③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计分。

    3、监理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m2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1分。

    注:

    ①住房和城乡建 (略) 站 (略) (略) (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业绩无效。

    ②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计分。

    (略) 查询的业绩指标与投标文件所附业绩合同上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

    (略) 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⑤业绩项目竣工即视为已完成监理项目。

    3

    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

    □可重复计算。

    ?不可重复计算。

    资信评分标准

    (9分)

    企业资质资格

    (3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资格: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的得 1 分;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 上资质的得 1 分;

    ③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的得1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

    3

    企业信用评价(3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的设计单位季度信用 得分在 80 分以上 (含 80 分) 得 3 分, 在 75~80 分(含 75 分,不含 80 分)之间的得 2 分,在 70~75 分(含 70 分, 不含 75 分)之间的得 1 分,70 分以下或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为0.5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 10 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 投标评分的工程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 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含 10 日) 开标的, 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 统(网址:http://**.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 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 55 分确定。

    3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对项目总负责人、专业咨询负责人配置:

    1、项目总负责人: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2、勘察负责人: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3、监理负责人: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4、投标人拟派出的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若有一人同时具备本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的,每增加一人加0.5分,本项满分1.5 分。

    注:

    1、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专业咨询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须提供证书【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

    3. 本项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充通知上传,各投标单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自行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并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本补充通知作为流花溪畔(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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