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振兴中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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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振兴中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振兴中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 2024BTSWN*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振兴中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答疑公告

“ (略) 振兴中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2024BTSWN*)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招标文件41页商务评分标准中体系认证第6项具有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的,得1分。事实依据:餐饮服务认证和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是同类型体系认证。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42页人员配置4、拟派人员中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县(区)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 (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证明也符合食品安全管理员标准。请求:1、具有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的,得1分。修改为具有餐饮服务认证证书或者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的,得1分。2、拟派人员中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县(区)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或者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 (略) 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证明的得2分,满分2分。

答:1、经过登录http://**,“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餐饮服务体系认证”、“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认证项目都是“住宿服务;食品和饮料服务”,执行标准均为RB/T309-2017《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要求》,均予认可。

2、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人员配置中“4、拟派人员中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县(区)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更改为“4、拟派人员中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具有各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 (略) 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配置-一、项目经理(1人,4分):-2、具备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的,得1分。

请问:经咨询国家依法注册的相关协会并未有颁发过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这样的证书,且类似相关证书均委托相关协会进行培训颁发。建议修改:2、具备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等级证的,得1分。

答:登录中国 (略) 查询得知,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项目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烹饪协会合作开考的国内合作考试项目。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经合作双方共同研究,决定自2014年6月起停考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项目。有关停考后收尾阶段考试安排一直延续到2016年5月31日,之后停止所有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据此,此项补充说明:2017年1月1日之后颁发的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不予承认。

3、问:1、招标文件第41页,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评分标准-企业信誉及荣誉标准要求如下: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自有或承包经 (略) 级(含) (略) 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优秀等级(A级)单位”称号, (略) 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获取得卫健委牵头命名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截图需能显示投标人信息。 (略) 址备查)。承包经营的食堂,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对应食堂经营权的中标通知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2、招标文件第41页,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评分标准-企业经营业绩标准要求如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疑问:此2项,对于合同业绩要求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食堂经营业绩合同的签订,常规是由招标管理部门发中标通知书后,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进行直接的合同签订,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流程目前在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基本是不执行的,且我司咨询如肥东县公共资源,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已不在合同中执行;以上评分项备注设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具有排他性和倾向性,对潜在投标人不公平。建议事项1修订为: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自有或承包经 (略) 级(含) (略) 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优秀等级(A级)单位”称号, (略) 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获取得卫健委牵头命名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截图需能显示投标人信息, (略) 址备查)。承包经营的食堂,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对应食堂经营合同扫描件。建议事项2修订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及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

答: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4、问:招标文件P41中“体系认证”要求:“6.具有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的,得1分。”关于餐饮管理服务认证证书,不同认证机构发证的证书名称不一样,如餐饮服务认证证书或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证书,但是执行的都是RB/T309-2017餐饮服务认证要求。请问投标人提供执行RB/T309-2017餐饮服务认证要求的不同名称证书(如餐饮服务认证证书或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经过登录http://**,“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餐饮服务体系认证”、“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认证项目都是“住宿服务;食品和饮料服务”,执行标准均为RB/T309-2017《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要求》,均予认可。

5、问:招标文件P41中“企业经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 (略) 公开招标的项目, (略) (略) 招标的项目是有进行备案合同及备案合同公示的,在安徽省 (略) 招标的项目是有部分进行备案合同及备案合同公示,且2022年之后的项目,在合同备案时不再加盖管理部门见证章。请问“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 (略) 公示出来的履约合同扫描件,还是提供各 (略) 中电子服务系统里合同备案模块里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或者说有其他明确出处的履约合同扫描件。

针对挂 (略) 平台、高 (略) (徽易采)、 (略) ,并无进行合同备案且无合同备案公示。请问针对此类项目,关于“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是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答: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6、问:招标文件P42中“项目经理”要求:“2、具备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的,得1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在2017年10月后,由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原“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变为“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请问提供“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登录中国 (略) 查询得知,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项目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烹饪协会合作开考的国内合作考试项目。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经合作双方共同研究,决定自2014年6月起停考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项目。有关停考后收尾阶段考试安排一直延续到2016年5月31日,之后停止所有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据此,此项补充说明:2017年1月1日之后颁发的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不予承认。

7、问: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自有或承包经 (略) 级(含) (略) 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优秀等级(A级)单位”称号, (略) 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获取得卫健委牵头命名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截图需能显示投标人信息。 (略) 址备查)。承包经营的食堂,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对应食堂经营权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问题:招标管理部门指的是哪个(类)部门?我公司与学校签署的合同上盖有“某市(县) (略) (略) 鉴章”视为有效么?

问题: (略) 和学校签署的合同都是“合同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一年一签;该项目的第二个年份或第三个年份 (略) (县) (略) (略) 均不鉴章备案。但是荣誉(表彰)在该项目合同期内的第2年或第3年获得”视为有效么?”

答:1.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2.合同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一年一签的,荣誉(表彰)在该项目合同期内的第2年或第3年获得,视为有效。

8、问: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问题:招标管理部门指的是哪个(类)部门?我公司与学校签署的合同上盖有“某市(县) (略) (略) 鉴章备案”视为有效么?

答: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9、问: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商务评分标准”中“企业经营业绩(12分)”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此项具有不合理性,根据现实情况,如今进行合同备案只 (略) 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备案后的合同中不会体现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签章,请问提供**双方盖章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建议将此项修改为:“企业经营业绩(12分)”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双方盖章的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

答: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10、问: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商务评分标准”中“ (略) 级(含) (略) 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优秀等级(A级)单位”称号, (略) 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获取得卫健委牵头命名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截图需能显示投标人信息。 (略) 址备查)。承包经营的食堂,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对应食堂经营权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此项具有不合理性,根据现实情况,如今进行合同备案只 (略) 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备案后的合同中不会体现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签章,请问提供**双方盖章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建议将此项修改为:“ (略) 级(含) (略) 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优秀等级(A级)单位”称号, (略) 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获取得卫健委牵头命名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截图需能显示投标人信息。 (略) 址备查)。承包经营的食堂,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对应食堂经营权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双方盖章的履约合同扫描件。”

答: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 (略) 振兴中学

地址: (略) 蜀 (略) 99号

邮编:*

联系人:任主任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蜀 (略) 1100号蜀山 (略) 北楼( (略) (略) 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2024年7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6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振兴中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 2024BTSWN*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振兴中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答疑公告

“ (略) 振兴中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2024BTSWN*)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招标文件41页商务评分标准中体系认证第6项具有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的,得1分。事实依据:餐饮服务认证和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是同类型体系认证。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42页人员配置4、拟派人员中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县(区)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 (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证明也符合食品安全管理员标准。请求:1、具有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的,得1分。修改为具有餐饮服务认证证书或者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的,得1分。2、拟派人员中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县(区)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或者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 (略) 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证明的得2分,满分2分。

答:1、经过登录http://**,“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餐饮服务体系认证”、“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认证项目都是“住宿服务;食品和饮料服务”,执行标准均为RB/T309-2017《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要求》,均予认可。

2、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人员配置中“4、拟派人员中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县(区)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更改为“4、拟派人员中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具有各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 (略) 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配置-一、项目经理(1人,4分):-2、具备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的,得1分。

请问:经咨询国家依法注册的相关协会并未有颁发过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这样的证书,且类似相关证书均委托相关协会进行培训颁发。建议修改:2、具备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等级证的,得1分。

答:登录中国 (略) 查询得知,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项目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烹饪协会合作开考的国内合作考试项目。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经合作双方共同研究,决定自2014年6月起停考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项目。有关停考后收尾阶段考试安排一直延续到2016年5月31日,之后停止所有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据此,此项补充说明:2017年1月1日之后颁发的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不予承认。

3、问:1、招标文件第41页,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评分标准-企业信誉及荣誉标准要求如下: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自有或承包经 (略) 级(含) (略) 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优秀等级(A级)单位”称号, (略) 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获取得卫健委牵头命名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截图需能显示投标人信息。 (略) 址备查)。承包经营的食堂,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对应食堂经营权的中标通知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2、招标文件第41页,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评分标准-企业经营业绩标准要求如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疑问:此2项,对于合同业绩要求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食堂经营业绩合同的签订,常规是由招标管理部门发中标通知书后,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进行直接的合同签订,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流程目前在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基本是不执行的,且我司咨询如肥东县公共资源,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已不在合同中执行;以上评分项备注设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具有排他性和倾向性,对潜在投标人不公平。建议事项1修订为: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自有或承包经 (略) 级(含) (略) 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优秀等级(A级)单位”称号, (略) 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获取得卫健委牵头命名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截图需能显示投标人信息, (略) 址备查)。承包经营的食堂,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对应食堂经营合同扫描件。建议事项2修订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及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

答: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4、问:招标文件P41中“体系认证”要求:“6.具有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的,得1分。”关于餐饮管理服务认证证书,不同认证机构发证的证书名称不一样,如餐饮服务认证证书或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证书,但是执行的都是RB/T309-2017餐饮服务认证要求。请问投标人提供执行RB/T309-2017餐饮服务认证要求的不同名称证书(如餐饮服务认证证书或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经过登录http://**,“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餐饮服务体系认证”、“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认证项目都是“住宿服务;食品和饮料服务”,执行标准均为RB/T309-2017《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要求》,均予认可。

5、问:招标文件P41中“企业经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 (略) 公开招标的项目, (略) (略) 招标的项目是有进行备案合同及备案合同公示的,在安徽省 (略) 招标的项目是有部分进行备案合同及备案合同公示,且2022年之后的项目,在合同备案时不再加盖管理部门见证章。请问“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 (略) 公示出来的履约合同扫描件,还是提供各 (略) 中电子服务系统里合同备案模块里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或者说有其他明确出处的履约合同扫描件。

针对挂 (略) 平台、高 (略) (徽易采)、 (略) ,并无进行合同备案且无合同备案公示。请问针对此类项目,关于“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是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答: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6、问:招标文件P42中“项目经理”要求:“2、具备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的,得1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在2017年10月后,由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原“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变为“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请问提供“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登录中国 (略) 查询得知,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项目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烹饪协会合作开考的国内合作考试项目。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经合作双方共同研究,决定自2014年6月起停考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项目。有关停考后收尾阶段考试安排一直延续到2016年5月31日,之后停止所有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据此,此项补充说明:2017年1月1日之后颁发的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不予承认。

7、问: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自有或承包经 (略) 级(含) (略) 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优秀等级(A级)单位”称号, (略) 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获取得卫健委牵头命名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截图需能显示投标人信息。 (略) 址备查)。承包经营的食堂,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对应食堂经营权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问题:招标管理部门指的是哪个(类)部门?我公司与学校签署的合同上盖有“某市(县) (略) (略) 鉴章”视为有效么?

问题: (略) 和学校签署的合同都是“合同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一年一签;该项目的第二个年份或第三个年份 (略) (县) (略) (略) 均不鉴章备案。但是荣誉(表彰)在该项目合同期内的第2年或第3年获得”视为有效么?”

答:1.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2.合同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一年一签的,荣誉(表彰)在该项目合同期内的第2年或第3年获得,视为有效。

8、问: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问题:招标管理部门指的是哪个(类)部门?我公司与学校签署的合同上盖有“某市(县) (略) (略) 鉴章备案”视为有效么?

答: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9、问: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商务评分标准”中“企业经营业绩(12分)”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此项具有不合理性,根据现实情况,如今进行合同备案只 (略) 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备案后的合同中不会体现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签章,请问提供**双方盖章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建议将此项修改为:“企业经营业绩(12分)”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中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在营业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双方盖章的履约合同扫描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履约时间等于或大于1年(含续签),视为有效。”

答: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10、问: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商务评分标准”中“ (略) 级(含) (略) 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优秀等级(A级)单位”称号, (略) 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获取得卫健委牵头命名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截图需能显示投标人信息。 (略) 址备查)。承包经营的食堂,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对应食堂经营权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此项具有不合理性,根据现实情况,如今进行合同备案只 (略) 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备案后的合同中不会体现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签章,请问提供**双方盖章的履约合同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建议将此项修改为:“ (略) 级(含) (略) 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优秀等级(A级)单位”称号, (略) 级及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称号;获取得卫健委牵头命名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每取得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累计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获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截图需能显示投标人信息。 (略) 址备查)。承包经营的食堂,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对应食堂经营权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双方盖章的履约合同扫描件。”

答:因各地各级招标管理部门关于签章备案的要求不统一,所以“招标管理部门签章备案”的要求删除。本项其他条件保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 (略) 振兴中学

地址: (略) 蜀 (略) 99号

邮编:*

联系人:任主任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蜀 (略) 1100号蜀山 (略) 北楼( (略) (略) 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2024年7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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