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第二次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
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第二次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
鄂州机 (略) 二期工程EZJCSB-1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第二次)招标信息变更公告
(第2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SJ-*GL-*
一、原公告名称及发布日期
1、原公告名称:鄂州机 (略) 二期工程EZJCSB-1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原公告日期:2024年7月9日,发布媒体: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省交 (略) 站(http://http://**.cn)、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二、变更事项、内容
1、招标公告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持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同时具备:(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注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的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3)条。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修改为“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条的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2、招标公告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注2中“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上岗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修改为“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招标公告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中第11条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的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3)条。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修改为: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条的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4、招标公告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中第13条主要人员中第3款(2)项“(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上岗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修改为:“(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延长至:2024年8月2日24:00时止。
6、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相应顺延。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花湖 (略)
地址: (略) 还地桥镇还桥大道39号108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14-*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 (略)
地址: (略) 朝 (略) 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房先生、魏先生
电话:010-*-836
传真:010-*
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网址:http://**
2024年7月26日
鄂州机 (略) 二期工程EZJCSB-1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第二次)招标信息变更公告
(第2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SJ-*GL-*
一、原公告名称及发布日期
1、原公告名称:鄂州机 (略) 二期工程EZJCSB-1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原公告日期:2024年7月9日,发布媒体: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省交 (略) 站(http://http://**.cn)、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二、变更事项、内容
1、招标公告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持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同时具备:(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注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的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3)条。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修改为“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条的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2、招标公告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注2中“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上岗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修改为“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招标公告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中第11条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的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3)条。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修改为: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条的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4、招标公告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中第13条主要人员中第3款(2)项“(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上岗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修改为:“(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延长至:2024年8月2日24:00时止。
6、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相应顺延。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花湖 (略)
地址: (略) 还地桥镇还桥大道39号108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14-*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 (略)
地址: (略) 朝 (略) 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房先生、魏先生
电话:010-*-836
传真:010-*
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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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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