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亩场地平整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亩场地平整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荷城街 (略) 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 亩)场地平整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荷城街 (略) 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 亩)场地平整工程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荷城街 (略) 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亩)场地平整工程
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GM)WZ0027
项目名称:荷城街 (略) 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亩)场地平整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 年 07 月 2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 年08月09 日上午9: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00页,“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3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
地 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208号 | 地 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223号高明何族汽车城穗山苑2号楼二层210商铺 |
联 系 人:傅小姐 | 联 系 人:梁先生 |
电 话:0757-* | 电 话:0757-* |
2024年 07月 26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100.36亩)-第一次.pdf |
招标项目名称 | 荷城街 (略) 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 亩)场地平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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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荷城街 (略) 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 亩)场地平整工程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荷城街 (略) 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亩)场地平整工程
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GM)WZ0027
项目名称:荷城街 (略) 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亩)场地平整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 年 07 月 2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 年08月09 日上午9: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00页,“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3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
地 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208号 | 地 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223号高明何族汽车城穗山苑2号楼二层210商铺 |
联 系 人:傅小姐 | 联 系 人:梁先生 |
电 话:0757-* | 电 话:0757-* |
2024年 07月 26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100.36亩)-第一次.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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