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传播中心建设设计服务(一)招标变更
多媒体传播中心建设设计服务(一)招标变更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1.2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增加幕墙、广电工艺设计。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建设规模中非编制作室245平方米改为215平方米。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设计任务书中红线附图有误,以附件红线附图为准。
四、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设计任务书中第4.5条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第5条总体规划原则作如下修改,以此为准:
4.5项目技术经济指标:
4.5.1占地面积:627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4.5.2建筑控制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8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3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
4.5.3容积率:1.3-2.2;
4.5.4建筑密度:不大于50%。
4.5.5建筑高度:檐口高度不超过55米。
4.5.6建筑层数:≦12层
4.5.7停车:根据 (略) 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 (略) (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配建,并满足使用要求。
4.5.8绿地率:不小于10%。
4.5.9建筑须退让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用地范围线距离 (略) 示要求外,同时必须满足周边相邻地块 (略) 、采光、通风、安全、消防等规范要求。
4.5.10地下空间利用: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地下停车及人防等配套使用。
4.5.11广电商业用房面积2000平方米(一二层布置)。
4.5.12 (略) 相关配套技术用房:
4.5.12.1综合:演播大厅(1000㎡大演播厅+候播区、道具库、化妆(后台)、灯光音响电力导播控制室约500㎡);小型综合演播室(150㎡演播室+50㎡导播控制室+20㎡化妆服装间+20㎡特技机房+40㎡杂物间+20㎡候播服务室);录音棚(60㎡录音室+20㎡导播室+30㎡候播)。
4.5.12.2电视:新闻、专题演播室3个(60㎡演播室+30㎡成片制作室+10㎡播音员化妆服装室);电视播出机房200㎡(监视区+设备机房);非编制作室(200㎡剪辑大厅+15㎡录音室); (略) 机房40㎡;媒资系统用房150㎡;设备管理用房40㎡*5个;审片室20㎡*2个。
4.5.12.3广播:直播室*2个(直播室20㎡+导播室20㎡);设备机房30㎡;广播总控室50㎡;录音室15㎡*4个;审片室20㎡。
5、总体规划原则及特殊要求
5. (略) 市设计要求, (略) 做好衔接, (略) 地,做好竖向设计,满足本地块雨水排放要求。 (略) 、造型、 (略) 市设计,符合《新昌 (略) 新区、南岩工业区二期控制线详细规划(修改)》的要求,与周边建筑做好协调,控制好建筑天际线整体性,具有较好的建筑形象、 (略) 市空间。
5. (略) 分地面停车位;
5. (略) 理建 (略) 地之间的关系,做好绿化、亮化工程及沿 (略) 路、演溪路的环境工程,方案应报相关工 (略) 门审查同意并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5.4基础开挖及建设应保证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安全,并保证 (略) 及道路通畅;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用地范围线。
5. (略) 理各种建筑空间的有机组合、过渡;
5. (略) 时考虑将广电大演播厅做成标志性形象展示,主楼南北向布置;
5.7充分考虑地块周边噪音对本项目的影响,要提出合理的规划布置方案,避免或减少对主要房间的干扰;
5.8满足本项目对周边住宅 (略) 的要求,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 (略) 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设工程 (略) 分析技术规程》编制 (略) 分析报告;
5.9根据《 (略) (略) (略) 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配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并满足使用要求。
5.10总体规划要充分体现经济性原则。
招标人: (略) 广播电视总台
代理机构: (略) (略)
* 日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1.2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增加幕墙、广电工艺设计。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建设规模中非编制作室245平方米改为215平方米。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设计任务书中红线附图有误,以附件红线附图为准。
四、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设计任务书中第4.5条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第5条总体规划原则作如下修改,以此为准:
4.5项目技术经济指标:
4.5.1占地面积:627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4.5.2建筑控制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8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3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
4.5.3容积率:1.3-2.2;
4.5.4建筑密度:不大于50%。
4.5.5建筑高度:檐口高度不超过55米。
4.5.6建筑层数:≦12层
4.5.7停车:根据 (略) 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 (略) (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配建,并满足使用要求。
4.5.8绿地率:不小于10%。
4.5.9建筑须退让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用地范围线距离 (略) 示要求外,同时必须满足周边相邻地块 (略) 、采光、通风、安全、消防等规范要求。
4.5.10地下空间利用: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地下停车及人防等配套使用。
4.5.11广电商业用房面积2000平方米(一二层布置)。
4.5.12 (略) 相关配套技术用房:
4.5.12.1综合:演播大厅(1000㎡大演播厅+候播区、道具库、化妆(后台)、灯光音响电力导播控制室约500㎡);小型综合演播室(150㎡演播室+50㎡导播控制室+20㎡化妆服装间+20㎡特技机房+40㎡杂物间+20㎡候播服务室);录音棚(60㎡录音室+20㎡导播室+30㎡候播)。
4.5.12.2电视:新闻、专题演播室3个(60㎡演播室+30㎡成片制作室+10㎡播音员化妆服装室);电视播出机房200㎡(监视区+设备机房);非编制作室(200㎡剪辑大厅+15㎡录音室); (略) 机房40㎡;媒资系统用房150㎡;设备管理用房40㎡*5个;审片室20㎡*2个。
4.5.12.3广播:直播室*2个(直播室20㎡+导播室20㎡);设备机房30㎡;广播总控室50㎡;录音室15㎡*4个;审片室20㎡。
5、总体规划原则及特殊要求
5. (略) 市设计要求, (略) 做好衔接, (略) 地,做好竖向设计,满足本地块雨水排放要求。 (略) 、造型、 (略) 市设计,符合《新昌 (略) 新区、南岩工业区二期控制线详细规划(修改)》的要求,与周边建筑做好协调,控制好建筑天际线整体性,具有较好的建筑形象、 (略) 市空间。
5. (略) 分地面停车位;
5. (略) 理建 (略) 地之间的关系,做好绿化、亮化工程及沿 (略) 路、演溪路的环境工程,方案应报相关工 (略) 门审查同意并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5.4基础开挖及建设应保证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安全,并保证 (略) 及道路通畅;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用地范围线。
5. (略) 理各种建筑空间的有机组合、过渡;
5. (略) 时考虑将广电大演播厅做成标志性形象展示,主楼南北向布置;
5.7充分考虑地块周边噪音对本项目的影响,要提出合理的规划布置方案,避免或减少对主要房间的干扰;
5.8满足本项目对周边住宅 (略) 的要求,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 (略) 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设工程 (略) 分析技术规程》编制 (略) 分析报告;
5.9根据《 (略) (略) (略) 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配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并满足使用要求。
5.10总体规划要充分体现经济性原则。
招标人: (略) 广播电视总台
代理机构: (略) (略)
* 日
82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