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UPVC排水管及配件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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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UPVC排水管及配件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UPVC排水管及配件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DZB-2024-NH-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UPVC排水管及配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公告中:四、招标内容及数量:2、货物用途及数量:暂拟本次招标金额的60%用于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招标金额的40%用于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其中一街道货物使用量在使用完后不足的,可向另一街道调拨。货物用途及数量:用于宁海县桃源街道、宁海县跃龙街道颜公河治理项目涉及的排水改造工程和宁 (略) 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按照使用单位不同签订各个合同,合同金额以宁海县跃龙街道和宁 (略) 及其分公司、子公司60%,宁海县桃源街道40%的占比进行分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其中一方货物使用量在使用完后不足的,可向另一方调拨。
2招标公告中: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删除本项内容
3招标文件P4页一、基本情况:UPVC排水管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仅负责本次货物的招标及质量管控工作,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为此次招标货物的实际使用人。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中标人分别与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及其出资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及其出资单位签订四方合同。后续工程实施过程中,由街道直接向中标人按需下单,并负责货物接收退回等货物相关的管理工作。其他具体细则按合同要求。UPVC排水管及配件采购项目,由宁 (略) 负责本次货物的招标及质量管控工作。宁海县桃源街道、宁海县跃龙街道颜公河治理项目涉及的排水改造工程和宁 (略) 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为此次招标货物的使用单位,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中标人分别与使用单位及其出资单位签订四方合同。具体细则按合同要求。
4招标文件P4页二、重要商务条款一览表1、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接各街道(货物使用方)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运送至其指定地点。(分批运送,具体每次运送规格及数量由各街道确定后通知中标单位)交货地点:按各街道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由各街道的出资单位付款给中标单位。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
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总金额:中标金额的2%。
(1)履约保证金的60%支付至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履约保证金的40%支付至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
1、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接宁 (略) 、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运送至指定地点。(分批运送,具体每次运送规格及数量以订单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中跃龙街道项目由宁海县跃龙街道提供材料清单给宁 (略) ,由宁 (略) 统一向中标单位发送订单,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负责材料数量的复核,超出4%的材料损失由跃龙街道负责)。
(2)交货地点:按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3)使用单位负责材料的领、退等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材料由使用方根据工程需求,直接向中标供应商下单。工程结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对剩余材料退回工作。
(4)交货时,中标人须提交该批产品合格证、安装维护等技术资料、图纸。
2、付款方式:(合同一):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批次由宁 (略) 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给中标人。
(合同二):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经水务集团、街道、出资单位审核后,按批次由出资单位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给
5招标文件P25-P26页合同(一):1.1.*方(招标人):宁 (略)
*方(中标人):
*方(使用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
*方(出资单位):
1.2.交货地点:(宁海县辖区内)
1.3.交货期:接*方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运送至其指定地点。(分批运送,具体每次运送规格及数量由*方确定后通知中标单位)。*方负责材料的领、退等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材料由*方根据工程需求,直接向中标供应商下单。工程结束后,由*方负责对剩余材料退回工作。
4.2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经*、*、*三方审核后,由*方付款给*方。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
4.4履约保证金总金额:中标金额的2%。其中的60%支付至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由此本合同承担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大写) 元整(¥: )。
1.1.*方(招标人):宁 (略)
*方(中标人):
*方(使用单位1):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
*方(使用单位2):
1.2.交货地点:按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1.3.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接*方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运送至指定地点。(分批运送,具体每次运送规格及数量以订单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中*方项目由*方提供材料清单给*方,由*方统一向*方发送订单,*方负责材料数量的复核,超出4%的材料损失由*方负责)。
(2)交货时,*方须提交该批产品合格证、安装维护等技术资料、图纸。
4.2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批次由*方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给*方。
4.4履约保证金金额:本合同中标金额的2%;由此本合同承担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大写) 元整(¥: )。
6招标文件P30-P31页合同(二):1.1.*方(招标人):宁 (略)
*方(中标人):
*方(使用单位): 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
*方(出资单位):
1.2.交货地点:(宁海县辖区内)
1.3.交货期:
4.2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经*、*、*三方审核后,由*方付款给*方。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
4.4 履约保证金总金额:中标金额的2%,其中的40%支付至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由此本合同承担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大写) 元整(¥: )。
1.1.*方(招标人):宁 (略)
*方(中标人):
*方(使用单位): 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
*方(出资单位1): (略)
(出资单位2):宁 (略) (略)
1.2.交货地点:按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1.3.交货期: 增加:
交货时,中标人须提交该批产品合格证、安装维护等技术资料、图纸。
4.2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经*、*、*三方审核后,按批次由*方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给*方。
4.4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合同中标金额的2%。其中的75%支付至 (略) ,即(大写) 元整(¥: );其中的25%支付至宁 (略) (略) ,即(大写) 元整(¥: )
7其他招标文件涉及到上述条款的其他相应内容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见附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 (略)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 (略) 68号

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欣达 (略)

地 址: (略) 宁海县跃龙街道华山村南侧一盛模具厂内一鼎投资五楼

联系方式:05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红芬

电 话:0574-*

附件信息: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UPVC排水管及配件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DZB-2024-NH-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UPVC排水管及配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公告中:四、招标内容及数量:2、货物用途及数量:暂拟本次招标金额的60%用于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招标金额的40%用于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其中一街道货物使用量在使用完后不足的,可向另一街道调拨。货物用途及数量:用于宁海县桃源街道、宁海县跃龙街道颜公河治理项目涉及的排水改造工程和宁 (略) 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按照使用单位不同签订各个合同,合同金额以宁海县跃龙街道和宁 (略) 及其分公司、子公司60%,宁海县桃源街道40%的占比进行分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其中一方货物使用量在使用完后不足的,可向另一方调拨。
2招标公告中: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删除本项内容
3招标文件P4页一、基本情况:UPVC排水管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仅负责本次货物的招标及质量管控工作,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为此次招标货物的实际使用人。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中标人分别与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及其出资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及其出资单位签订四方合同。后续工程实施过程中,由街道直接向中标人按需下单,并负责货物接收退回等货物相关的管理工作。其他具体细则按合同要求。UPVC排水管及配件采购项目,由宁 (略) 负责本次货物的招标及质量管控工作。宁海县桃源街道、宁海县跃龙街道颜公河治理项目涉及的排水改造工程和宁 (略) 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为此次招标货物的使用单位,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中标人分别与使用单位及其出资单位签订四方合同。具体细则按合同要求。
4招标文件P4页二、重要商务条款一览表1、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接各街道(货物使用方)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运送至其指定地点。(分批运送,具体每次运送规格及数量由各街道确定后通知中标单位)交货地点:按各街道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由各街道的出资单位付款给中标单位。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
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总金额:中标金额的2%。
(1)履约保证金的60%支付至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履约保证金的40%支付至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
1、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接宁 (略) 、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运送至指定地点。(分批运送,具体每次运送规格及数量以订单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中跃龙街道项目由宁海县跃龙街道提供材料清单给宁 (略) ,由宁 (略) 统一向中标单位发送订单,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负责材料数量的复核,超出4%的材料损失由跃龙街道负责)。
(2)交货地点:按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3)使用单位负责材料的领、退等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材料由使用方根据工程需求,直接向中标供应商下单。工程结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对剩余材料退回工作。
(4)交货时,中标人须提交该批产品合格证、安装维护等技术资料、图纸。
2、付款方式:(合同一):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批次由宁 (略) 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给中标人。
(合同二):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经水务集团、街道、出资单位审核后,按批次由出资单位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给
5招标文件P25-P26页合同(一):1.1.*方(招标人):宁 (略)
*方(中标人):
*方(使用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
*方(出资单位):
1.2.交货地点:(宁海县辖区内)
1.3.交货期:接*方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运送至其指定地点。(分批运送,具体每次运送规格及数量由*方确定后通知中标单位)。*方负责材料的领、退等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材料由*方根据工程需求,直接向中标供应商下单。工程结束后,由*方负责对剩余材料退回工作。
4.2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经*、*、*三方审核后,由*方付款给*方。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
4.4履约保证金总金额:中标金额的2%。其中的60%支付至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由此本合同承担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大写) 元整(¥: )。
1.1.*方(招标人):宁 (略)
*方(中标人):
*方(使用单位1):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
*方(使用单位2):
1.2.交货地点:按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1.3.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接*方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运送至指定地点。(分批运送,具体每次运送规格及数量以订单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中*方项目由*方提供材料清单给*方,由*方统一向*方发送订单,*方负责材料数量的复核,超出4%的材料损失由*方负责)。
(2)交货时,*方须提交该批产品合格证、安装维护等技术资料、图纸。
4.2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批次由*方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给*方。
4.4履约保证金金额:本合同中标金额的2%;由此本合同承担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大写) 元整(¥: )。
6招标文件P30-P31页合同(二):1.1.*方(招标人):宁 (略)
*方(中标人):
*方(使用单位): 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
*方(出资单位):
1.2.交货地点:(宁海县辖区内)
1.3.交货期:
4.2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经*、*、*三方审核后,由*方付款给*方。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
4.4 履约保证金总金额:中标金额的2%,其中的40%支付至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由此本合同承担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大写) 元整(¥: )。
1.1.*方(招标人):宁 (略)
*方(中标人):
*方(使用单位): 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
*方(出资单位1): (略)
(出资单位2):宁 (略) (略)
1.2.交货地点:按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1.3.交货期: 增加:
交货时,中标人须提交该批产品合格证、安装维护等技术资料、图纸。
4.2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经*、*、*三方审核后,按批次由*方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到货金额的100%给*方。
4.4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合同中标金额的2%。其中的75%支付至 (略) ,即(大写) 元整(¥: );其中的25%支付至宁 (略) (略) ,即(大写) 元整(¥: )
7其他招标文件涉及到上述条款的其他相应内容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见附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 (略)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 (略) 68号

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欣达 (略)

地 址: (略) 宁海县跃龙街道华山村南侧一盛模具厂内一鼎投资五楼

联系方式:05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红芬

电 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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