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类无人机采购灭火无人机等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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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类无人机采购灭火无人机等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CZ-*-*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北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类无人机采购(灭火无人机等)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7-07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灭火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6)★最大载重能力≥50kg,抛投挂点≥2个,遥控距离≥2km,火场环境工作温度≥150℃”;
现修改为:“(6)★最大载重能力≥50kg,抛投挂点≥2个,遥控距离≥2km,工作温度≥150℃”。
原“★用于救援现场提供高空搜救功能。灭火无人机可挂载水枪、干粉灭火弹、小型水桶等执行灭火作业。要求:提供培训、售后等服务;无 (略) , (略) 规划航线实施巡航,同时提供一键返航和一键降落指令接口”;
现修改为:“★用于救援现场提供高空搜救功能。灭火无人机可挂载水枪、干粉灭火弹、小型水桶等执行灭火作业。要求:提供培训、售后等服务;投标人需承诺,能够配合接入应急系统的“ (略) ”, (略) 规划航线实施巡航,同时提供一键返航和一键降落指令接口”。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照明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4)★抗风等级≥5级,防水防雨≥IP67”;
现修改为:“(4)★抗风等级≥5级,防水防雨≥IP55”。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侦察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4)无人机搭载光电吊舱设备时,续航时间≥45min”;
现该条删除。
原“(8)▲飞行器具有起落架收放功能或者无起落架飞机需具有光电吊舱收放功能”;
现该条删除。
(4)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巡堤查险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6)▲广角相机:具备1/2英寸广角相机”;
现修改为:“(6)▲广角相机:具备优于或等于1/2英寸广角相机”。
原“(10)可见光相机变焦倍数:支持≥32倍数字变焦”;
现修改为:“(10)可见光相机变焦倍数:支持≥28倍数字变焦”。
(5)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测流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用于救援现场提供高空搜救功能。具备流速、流量、水深监测功能,具备定位标注功能。要求:提供培训、售后等服务;无 (略) , (略) 规划航线实施巡航,同时提供一键返航和一键降落指令接口”;
现修改为:“★用于救援现场提供高空搜救功能。具备流速、流量监测功能,具备定位标注功能。要求:提供培训、售后等服务;无 (略) , (略) 规划航线实施巡航,同时提供一键返航和一键降落指令接口”。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测流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5)防护等级≥IP67”;
现修改为:“(5)防护等级≥IP55”。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测流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5)测距范围:0.25~80m”;
现修改为:“5)测距范围:优于或等于0.25~40m”。
(6)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评审标准中,技术参数响应情况“3.侦察无人机”修改为:▲号条款总分值2.4,▲号条款条数3,一般条款总分值2.1,一般条款条数7。
(7)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改为: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湖北省 (略) 10楼1006号会议室
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4-07-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 (略) 武 (略) 360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 (略)

地址: (略) 武昌 (略) 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方式:*/*/*@*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浩 徐淦 胡小康

电话:*/*/*@*q.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CZ-*-*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北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类无人机采购(灭火无人机等)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7-07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灭火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6)★最大载重能力≥50kg,抛投挂点≥2个,遥控距离≥2km,火场环境工作温度≥150℃”;
现修改为:“(6)★最大载重能力≥50kg,抛投挂点≥2个,遥控距离≥2km,工作温度≥150℃”。
原“★用于救援现场提供高空搜救功能。灭火无人机可挂载水枪、干粉灭火弹、小型水桶等执行灭火作业。要求:提供培训、售后等服务;无 (略) , (略) 规划航线实施巡航,同时提供一键返航和一键降落指令接口”;
现修改为:“★用于救援现场提供高空搜救功能。灭火无人机可挂载水枪、干粉灭火弹、小型水桶等执行灭火作业。要求:提供培训、售后等服务;投标人需承诺,能够配合接入应急系统的“ (略) ”, (略) 规划航线实施巡航,同时提供一键返航和一键降落指令接口”。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照明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4)★抗风等级≥5级,防水防雨≥IP67”;
现修改为:“(4)★抗风等级≥5级,防水防雨≥IP55”。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侦察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4)无人机搭载光电吊舱设备时,续航时间≥45min”;
现该条删除。
原“(8)▲飞行器具有起落架收放功能或者无起落架飞机需具有光电吊舱收放功能”;
现该条删除。
(4)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巡堤查险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6)▲广角相机:具备1/2英寸广角相机”;
现修改为:“(6)▲广角相机:具备优于或等于1/2英寸广角相机”。
原“(10)可见光相机变焦倍数:支持≥32倍数字变焦”;
现修改为:“(10)可见光相机变焦倍数:支持≥28倍数字变焦”。
(5)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测流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用于救援现场提供高空搜救功能。具备流速、流量、水深监测功能,具备定位标注功能。要求:提供培训、售后等服务;无 (略) , (略) 规划航线实施巡航,同时提供一键返航和一键降落指令接口”;
现修改为:“★用于救援现场提供高空搜救功能。具备流速、流量监测功能,具备定位标注功能。要求:提供培训、售后等服务;无 (略) , (略) 规划航线实施巡航,同时提供一键返航和一键降落指令接口”。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测流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5)防护等级≥IP67”;
现修改为:“(5)防护等级≥IP55”。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技术要求“测流无人机”技术要求中:
原“5)测距范围:0.25~80m”;
现修改为:“5)测距范围:优于或等于0.25~40m”。
(6)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评审标准中,技术参数响应情况“3.侦察无人机”修改为:▲号条款总分值2.4,▲号条款条数3,一般条款总分值2.1,一般条款条数7。
(7)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改为: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湖北省 (略) 10楼1006号会议室
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4-07-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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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 (略) 武 (略) 360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 (略)

地址: (略) 武昌 (略) 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方式:*/*/*@*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浩 徐淦 胡小康

电话:*/*/*@*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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