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二次-第五标段: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监理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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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二次-第五标段: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监理招标变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监理招标文件

(第五标段)

项目编号:JSGCGK-2024-018

招 标 人:尉氏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期:二O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 定标办法.................................................................................................. 32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六章 委托人要求............................................................................................. 4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JSGCGK-2024-018

2.3投资金额:约*.*元

2.4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略) ( (略) ,北至北三环,道路全长937.93米,道路红线宽50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全长1114.59米,道路红线宽35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北至北三环,道路全长943.43m,道路红线宽30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全长563m,道路红线宽20m, (略) 形式)。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第五标段: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7计划工期:

第五标段: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范围:

第五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 (略) 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 (略) (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略) 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多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 (略) (略) 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 (略) 公共 (略) (http://**)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尉 (略) 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 (略) 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 (略)

地址: (略) 尉氏县大营乡102国道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 (略) (略) 133号9号楼5层506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尉氏县 (略)

地址: (略) 尉氏县大营乡102国道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 (略) (略) 133号9号楼5层506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

1.1.4

项目名称

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1.1.5

建设地点

尉氏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资格要求”

1.4.2

标段名称

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投标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电子签章和投标人电子印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申请时不一致的;

9.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略) (略) 系统发布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 (略) 系统进行提问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略) 系统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形式: (略) 和网站上同时发布后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略) 系统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形式: (略) 和网站上同时发布后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

最高投标限价(费率)

建设工程建安费的1.5%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万元整(¥*.00元整)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1.保证金缴纳绑定, (略) (略) 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 南》。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 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 电子保函: (略) (略) 《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0年 01 月 01 日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业绩、人员证件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0日上午9点30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略) (略) 加密上传;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尉 (略) 东段宏泰大厦三楼)。(远程开标)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到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后,开始唱标;唱标完毕后(5分钟质疑期),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4人组成。

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

详见定标办法

7.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保函形式参照:http://**

咨询电话: 0371-*

8.1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若不能按时定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万整,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0.2

监督机构

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10.3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 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 (略) 公共资源 (略) 》重要通知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注意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2、递交地址:《 (略) 公共资源 (略) 》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

10.4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 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371-*。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注:

1、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 与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优惠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本部分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为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大纲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注明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提供内容均真实有效的承诺。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 (略) 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定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所有投标人情况、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情况(包括项目投标信息、管理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等内容。

6.5 评标结果异议

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详见定标方法。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相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投标文件中应附如期签订合同承诺书。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异议和投诉

异议和投诉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 (略) 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监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4

综合实 力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投资额≥*元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备注:1、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略) 页版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企业荣誉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监理 (略) 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不少于1个,提供红头文件或荣誉证书,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监理机构组成符合工程施工需要,专业配套齐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安全员等),否则不合格。

服务承诺

1、施工期间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2、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保修期间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3、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人员到位率以及项目完成后的跟踪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合理化建议

有对本项目以及对建设单位的合理化建议;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的编制应满足以下主要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

有针对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有具体对应的人员及岗位职责,否则不合格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有符合本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包括各关键部位)及旁站监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原材料的控制措施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符合本项目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否则不合格。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有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有符合本项目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有符合本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有符合本项目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有具体符合本项目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否则不合格。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有针对本项目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否则不合格。

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1、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 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 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 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8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 当50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定性评审标准

(1) 业绩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大纲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不符合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判,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略) 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5)本项目招标文件;

(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7)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若不能按时定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纳入招标人“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由集体研究决策,本次会议确定了业主评委人选及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组长1人,成员2人),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核查内容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

①实力: 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业绩、荣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 社保要求: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 (略) 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③ 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④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⑤行贿受贿情况:投标人需提供中国 (略) (http://**)的无行受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行为的,核查不通过(提供查询截图)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⑦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⑧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保证旁站监理措施、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等监理大纲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针对性、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完成后出具核查报告,核查内容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随意新增定标资格条件和要求。

定标委员会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和尉氏县公管办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 家(含 2 家)时,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 家(不含 2 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6.定标程序

1)定标候选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代码球

定标地点 (略) ,在定标现场,由定标候选人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按照评标报告中的入围顺序让其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派人员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未到场的定标候选人,将由现场监督人员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向定标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向邮箱( @qq.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定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选取结果。

2)随机选取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放入选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1个代码球,选取的代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确定和选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当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附件一: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致:尉氏县 (略)

关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 (略) 举办的“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第 标段)定标会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通知。因我单位当天无法准时参会,现委托本项目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我单位的代码球,我单位对选取结果予以认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定标候选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执行,最终以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签订的版本执行。


第六章 委托人要求

一、项目规模:

1、 (略) (略) ( (略) ,北至北三环,道路全长937.93米,道路红线宽50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全长1114.59米,道路红线宽35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北至北三环,道路全长943.43m,道路红线宽30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全长563m,道路红线宽20m, (略) 形式)。

2、总投资额约*.*元

二、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三、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四、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优惠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 大写)(小写: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 %)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 ,质量: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 (略)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监理服务期

投标质量

投标有效期

项目总监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名称及编号

备注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相关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五、优惠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七、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注册号或证书编号

项目总监

……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或相关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须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从成立年份算起,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企业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注:本表后附合同(或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略) 页版截图,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略) 情况,如实写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五)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九、其他资料

1、承诺书

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 在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投标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监理招标文件

(第五标段)

项目编号:JSGCGK-2024-018

招 标 人:尉氏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期:二O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 定标办法.................................................................................................. 32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六章 委托人要求............................................................................................. 4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JSGCGK-2024-018

2.3投资金额:约*.*元

2.4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略) ( (略) ,北至北三环,道路全长937.93米,道路红线宽50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全长1114.59米,道路红线宽35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北至北三环,道路全长943.43m,道路红线宽30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全长563m,道路红线宽20m, (略) 形式)。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第五标段: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7计划工期:

第五标段: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范围:

第五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 (略) 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 (略) (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略) 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多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 (略) (略) 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 (略) 公共 (略) (http://**)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尉 (略) 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 (略) 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 (略)

地址: (略) 尉氏县大营乡102国道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 (略) (略) 133号9号楼5层506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尉氏县 (略)

地址: (略) 尉氏县大营乡102国道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 (略) (略) 133号9号楼5层506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

1.1.4

项目名称

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1.1.5

建设地点

尉氏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资格要求”

1.4.2

标段名称

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投标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电子签章和投标人电子印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申请时不一致的;

9.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略) (略) 系统发布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 (略) 系统进行提问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略) 系统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形式: (略) 和网站上同时发布后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略) 系统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形式: (略) 和网站上同时发布后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

最高投标限价(费率)

建设工程建安费的1.5%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万元整(¥*.00元整)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1.保证金缴纳绑定, (略) (略) 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 南》。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 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 电子保函: (略) (略) 《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0年 01 月 01 日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业绩、人员证件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0日上午9点30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略) (略) 加密上传;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尉 (略) 东段宏泰大厦三楼)。(远程开标)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到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后,开始唱标;唱标完毕后(5分钟质疑期),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4人组成。

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

详见定标办法

7.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保函形式参照:http://**

咨询电话: 0371-*

8.1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若不能按时定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万整,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0.2

监督机构

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10.3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 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 (略) 公共资源 (略) 》重要通知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注意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2、递交地址:《 (略) 公共资源 (略) 》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

10.4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 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371-*。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注:

1、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 与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优惠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本部分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为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大纲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注明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提供内容均真实有效的承诺。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 (略) 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定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所有投标人情况、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情况(包括项目投标信息、管理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等内容。

6.5 评标结果异议

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详见定标方法。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相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投标文件中应附如期签订合同承诺书。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异议和投诉

异议和投诉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 (略) 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监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4

综合实 力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投资额≥*元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备注:1、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略) 页版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企业荣誉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监理 (略) 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不少于1个,提供红头文件或荣誉证书,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监理机构组成符合工程施工需要,专业配套齐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安全员等),否则不合格。

服务承诺

1、施工期间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2、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保修期间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3、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人员到位率以及项目完成后的跟踪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合理化建议

有对本项目以及对建设单位的合理化建议;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的编制应满足以下主要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

有针对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有具体对应的人员及岗位职责,否则不合格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有符合本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包括各关键部位)及旁站监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原材料的控制措施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符合本项目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否则不合格。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有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有符合本项目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有符合本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有符合本项目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有具体符合本项目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否则不合格。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有针对本项目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否则不合格。

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1、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 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 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 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8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 当50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定性评审标准

(1) 业绩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大纲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不符合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判,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略) 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5)本项目招标文件;

(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7)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若不能按时定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纳入招标人“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由集体研究决策,本次会议确定了业主评委人选及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组长1人,成员2人),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核查内容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

①实力: 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业绩、荣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 社保要求: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 (略) 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③ 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④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⑤行贿受贿情况:投标人需提供中国 (略) (http://**)的无行受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行为的,核查不通过(提供查询截图)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⑦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⑧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保证旁站监理措施、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等监理大纲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针对性、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完成后出具核查报告,核查内容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随意新增定标资格条件和要求。

定标委员会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和尉氏县公管办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 家(含 2 家)时,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 家(不含 2 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6.定标程序

1)定标候选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代码球

定标地点 (略) ,在定标现场,由定标候选人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按照评标报告中的入围顺序让其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派人员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未到场的定标候选人,将由现场监督人员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向定标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向邮箱( @qq.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定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选取结果。

2)随机选取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放入选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1个代码球,选取的代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确定和选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当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附件一: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致:尉氏县 (略)

关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 (略) 举办的“尉氏县汽车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第 标段)定标会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通知。因我单位当天无法准时参会,现委托本项目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我单位的代码球,我单位对选取结果予以认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定标候选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执行,最终以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签订的版本执行。


第六章 委托人要求

一、项目规模:

1、 (略) (略) ( (略) ,北至北三环,道路全长937.93米,道路红线宽50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全长1114.59米,道路红线宽35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北至北三环,道路全长943.43m,道路红线宽30m, (略) 形式);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全长563m,道路红线宽20m, (略) 形式)。

2、总投资额约*.*元

二、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三、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四、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优惠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 大写)(小写: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 %)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 ,质量: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 (略)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监理服务期

投标质量

投标有效期

项目总监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名称及编号

备注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相关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五、优惠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七、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注册号或证书编号

项目总监

……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或相关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须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从成立年份算起,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企业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注:本表后附合同(或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略) 页版截图,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略) 情况,如实写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五)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九、其他资料

1、承诺书

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 在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投标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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