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体育职业学院院厨房灭火系统改造项目比选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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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体育职业学院院厨房灭火系统改造项目比选更正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四川 (略) 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出一家供应商为猛追湾校区、都江堰校区、眉山校区、华阳校区新增厨房灭火系统,达到能有效的保障厨房灶台消防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采购人

(一)项目名称:猛追湾校区、都江堰校区、眉山校区、华阳校区新增厨房灭火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SCTZY-B-*

(三)采购人:四川 (略) ;

二、项目概况

为保障四川 (略) 猛追湾校区、都江堰校区、眉山校区、 (略) 厨房设施能正常运行。由于前期厨房未安装厨房灭火系统,厨房内灶台用于明火容易引起火灾,为此新增加厨房灭火系统。

三、资格要求

(一) 参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00元。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有意向的申 (略) 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通过电话的方式报名(疫情防控要求)。

(二)报名地点: (略) 武侯 (略) 8号。

六、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

(二)递交方式:现场和邮寄

(三)递交地点: (略) 武侯 (略) 8号。

七、其 他

(一)比选文件要求。比选文件一式*份,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应注明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内容应包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报价函、“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商务应答部分等。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报名点,过时不予受理。

八、签订合同

收到中选结果通知后15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章、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确保消防设施能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安全预警功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四川 (略) 拟通过比选确定一名供应商,为采购人新增猛追湾校区、都江堰校区、眉山校区、华阳校区厨房灭火系统。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01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单瓶组)

2套

02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双瓶组)

2套

2、配置要求

2.1 每套单瓶组设备,应至少包含1台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主控箱、1台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1个手动启动器、1个药剂瓶、一个驱动气瓶、9L(或≥10kg)灭火剂,6个感温器,12个喷嘴。

2.2 每套双瓶组设备,应至少包含1台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主控箱、1台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1个手动启动器、2个药剂瓶、一个驱动气瓶、18L(或≥20kg)灭火剂,8个感温器,20个喷嘴。

3、技术参数要求(本项需求应在《磋商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中进行应答。)

★1、厨房设备灭火装置须取得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2、单瓶组、双瓶组应全部采用同一品牌的CMJS型机械式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提供具有消防产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喷嘴容量要求:单瓶组≥12只,双瓶组≥20只,灭火剂输送管道直径≥15mm,驱动气瓶(自带压力显示器)储存压力≥12MPa,灭火 (略) 总长度:单瓶组≥16.5m,双瓶组≥19m;

4、工作电源范围:187Va.c~242Va.c,驱动气体为氮气(N2);

5、控制盘备用电源容量应满足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24小时,期间应保证装置可靠启动;

6、设备应采用独立箱体控制盘。控制盘应具有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以及燃气联动阀关闭信号的显示功能;能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及将装置启动信号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的接线端子;

7、在灭深炸锅及炒菜锅火的性能试验中,装置喷放结束后火焰应被完全扑灭。火焰熄灭20min内不应出现复燃

8、在进行抗飞溅试验时,装置启动后灭火剂喷射时无燃烧的油液飞溅出来;

9、灭火剂输送管道应采用管壁厚度不低于2mm的304#不锈钢无缝钢管,并采用螺纹连接;

10、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专用喷嘴采用304(06Cr19Ni10)奥氏体不锈钢或更高材质;

11、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灭火剂贮存容器阀采用304(06Cr19Ni10)奥氏体不锈钢或更高材质(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2、厨房设备灭火装置驱动气体贮存容器阀采用304(06Cr19Ni10)奥氏体不锈钢或更高材质。

13、具有水冷却功能,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水流联动阀应能立即开启喷水,进行降温,使其温度达到燃点以下,防止复燃,自动切换时间≤3S;

14、灭火剂应无毒,提供针对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后的结论应为无毒级;

15、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具备压力显示功能,可实时查看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氮气驱动瓶压力值,当驱动气瓶压力低于设定范围时,控制盘应能触发报警;

16、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具备定期维护提醒功能(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7、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具备数据储存功能,可储存信息数量≥999条;

18、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具备灭火剂到期提醒功能;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2.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3.交货验收时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二)售后服务要求

5.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配置必要的售后机具、具有专门的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详细目录。

6.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供应商应保证备件送达时间不超过7天。接到采购人系统故障报修应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7.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提供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巡检和维护保养。当采购人有重要活动时,供应商应当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

8.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列明维修费用清单并载明费用。

9.供应商应当保障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质保期满前一个月,供应商应负责一次全面的免费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及履约地点

1. 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交货并完成施工、安装及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质保期

1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货物设计、生产制造、包装、运输、搬运及二次搬运、施工、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质保服务与备用物件、人工劳务及设备投入、利润、税金、风险、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合同总金额100%。

2.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五)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

(六)验收方法和标准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声明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成交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项目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采购合同。

8.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9.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与单位使用部门、纪检部门共同组成原件查验小组,查验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证件以及评分标准所涉及的相关材料的原件,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整提供所有相关材料,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内容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项目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采购合同。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注意:

1. 本章标注“★”要求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允许有负偏离。

2.项目要求中如列明品牌型号的,均为参考。供应商所报产品技术不低于所列品牌型号即可。

第三章、评选方法:综合评比共计100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评分项及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报价20%

2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3.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按照磋商须知表的相关要求执行。

共同评分因素

人员配置13%

13分

针对本项目拟配置的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得2分,同时具有安考B证的得4分,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其社保证明;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安装人员:

①具有设备安装质量员的得3分;

②具有设备安装施工员的得3分;

③具有低压电工证作业证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需提供人员在职证明及社保证明并盖供应商公章。

技术类评分因素

技术要求30%

30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要求得30分,若与磋商文件有负偏离的按以下要求扣分:

1、带“★”参数(共2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6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最多扣6分;

2、一般参数(共16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24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5分,最多扣24分。

注:以《磋商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响应情况为准。

①供应商本项得分为以上两部分得分之和;

②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项指标视为负偏离。

技术类

评分因素

履约能力2%

2分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提供1个以上施工项目履约经历得2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技术类

评分因素

项目实施方案35%

35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应包含①所提供产品的生产 (略) 络及备货方案;②施工技术方案;③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④对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方案及承诺;⑤突发事件设计处置预案;⑥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架构及分工职责;⑦项目实施所需投入的设施设备等内容;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35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瑕疵的扣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扣完为止。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四川 (略) ;

地 址: (略) 武侯 (略) 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四川 (略)

2024年7月27日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四川 (略) 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出一家供应商为猛追湾校区、都江堰校区、眉山校区、华阳校区新增厨房灭火系统,达到能有效的保障厨房灶台消防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采购人

(一)项目名称:猛追湾校区、都江堰校区、眉山校区、华阳校区新增厨房灭火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SCTZY-B-*

(三)采购人:四川 (略) ;

二、项目概况

为保障四川 (略) 猛追湾校区、都江堰校区、眉山校区、 (略) 厨房设施能正常运行。由于前期厨房未安装厨房灭火系统,厨房内灶台用于明火容易引起火灾,为此新增加厨房灭火系统。

三、资格要求

(一) 参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00元。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有意向的申 (略) 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通过电话的方式报名(疫情防控要求)。

(二)报名地点: (略) 武侯 (略) 8号。

六、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

(二)递交方式:现场和邮寄

(三)递交地点: (略) 武侯 (略) 8号。

七、其 他

(一)比选文件要求。比选文件一式*份,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应注明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内容应包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报价函、“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商务应答部分等。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报名点,过时不予受理。

八、签订合同

收到中选结果通知后15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章、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确保消防设施能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安全预警功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四川 (略) 拟通过比选确定一名供应商,为采购人新增猛追湾校区、都江堰校区、眉山校区、华阳校区厨房灭火系统。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01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单瓶组)

2套

02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双瓶组)

2套

2、配置要求

2.1 每套单瓶组设备,应至少包含1台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主控箱、1台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1个手动启动器、1个药剂瓶、一个驱动气瓶、9L(或≥10kg)灭火剂,6个感温器,12个喷嘴。

2.2 每套双瓶组设备,应至少包含1台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主控箱、1台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1个手动启动器、2个药剂瓶、一个驱动气瓶、18L(或≥20kg)灭火剂,8个感温器,20个喷嘴。

3、技术参数要求(本项需求应在《磋商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中进行应答。)

★1、厨房设备灭火装置须取得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2、单瓶组、双瓶组应全部采用同一品牌的CMJS型机械式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提供具有消防产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喷嘴容量要求:单瓶组≥12只,双瓶组≥20只,灭火剂输送管道直径≥15mm,驱动气瓶(自带压力显示器)储存压力≥12MPa,灭火 (略) 总长度:单瓶组≥16.5m,双瓶组≥19m;

4、工作电源范围:187Va.c~242Va.c,驱动气体为氮气(N2);

5、控制盘备用电源容量应满足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24小时,期间应保证装置可靠启动;

6、设备应采用独立箱体控制盘。控制盘应具有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以及燃气联动阀关闭信号的显示功能;能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及将装置启动信号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的接线端子;

7、在灭深炸锅及炒菜锅火的性能试验中,装置喷放结束后火焰应被完全扑灭。火焰熄灭20min内不应出现复燃

8、在进行抗飞溅试验时,装置启动后灭火剂喷射时无燃烧的油液飞溅出来;

9、灭火剂输送管道应采用管壁厚度不低于2mm的304#不锈钢无缝钢管,并采用螺纹连接;

10、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专用喷嘴采用304(06Cr19Ni10)奥氏体不锈钢或更高材质;

11、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灭火剂贮存容器阀采用304(06Cr19Ni10)奥氏体不锈钢或更高材质(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2、厨房设备灭火装置驱动气体贮存容器阀采用304(06Cr19Ni10)奥氏体不锈钢或更高材质。

13、具有水冷却功能,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水流联动阀应能立即开启喷水,进行降温,使其温度达到燃点以下,防止复燃,自动切换时间≤3S;

14、灭火剂应无毒,提供针对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后的结论应为无毒级;

15、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具备压力显示功能,可实时查看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氮气驱动瓶压力值,当驱动气瓶压力低于设定范围时,控制盘应能触发报警;

16、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具备定期维护提醒功能(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7、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具备数据储存功能,可储存信息数量≥999条;

18、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控制盘具备灭火剂到期提醒功能;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2.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3.交货验收时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二)售后服务要求

5.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配置必要的售后机具、具有专门的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详细目录。

6.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供应商应保证备件送达时间不超过7天。接到采购人系统故障报修应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7.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提供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巡检和维护保养。当采购人有重要活动时,供应商应当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

8.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列明维修费用清单并载明费用。

9.供应商应当保障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质保期满前一个月,供应商应负责一次全面的免费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及履约地点

1. 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交货并完成施工、安装及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质保期

1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货物设计、生产制造、包装、运输、搬运及二次搬运、施工、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质保服务与备用物件、人工劳务及设备投入、利润、税金、风险、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合同总金额100%。

2.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五)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

(六)验收方法和标准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声明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成交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项目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采购合同。

8.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9.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与单位使用部门、纪检部门共同组成原件查验小组,查验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证件以及评分标准所涉及的相关材料的原件,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整提供所有相关材料,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内容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项目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采购合同。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注意:

1. 本章标注“★”要求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允许有负偏离。

2.项目要求中如列明品牌型号的,均为参考。供应商所报产品技术不低于所列品牌型号即可。

第三章、评选方法:综合评比共计100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评分项及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报价20%

2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3.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按照磋商须知表的相关要求执行。

共同评分因素

人员配置13%

13分

针对本项目拟配置的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得2分,同时具有安考B证的得4分,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其社保证明;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安装人员:

①具有设备安装质量员的得3分;

②具有设备安装施工员的得3分;

③具有低压电工证作业证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需提供人员在职证明及社保证明并盖供应商公章。

技术类评分因素

技术要求30%

30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要求得30分,若与磋商文件有负偏离的按以下要求扣分:

1、带“★”参数(共2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6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最多扣6分;

2、一般参数(共16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24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5分,最多扣24分。

注:以《磋商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响应情况为准。

①供应商本项得分为以上两部分得分之和;

②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项指标视为负偏离。

技术类

评分因素

履约能力2%

2分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提供1个以上施工项目履约经历得2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技术类

评分因素

项目实施方案35%

35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应包含①所提供产品的生产 (略) 络及备货方案;②施工技术方案;③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④对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方案及承诺;⑤突发事件设计处置预案;⑥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架构及分工职责;⑦项目实施所需投入的设施设备等内容;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35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瑕疵的扣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扣完为止。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四川 (略) ;

地 址: (略) 武侯 (略) 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四川 (略)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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