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站水质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内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站水质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内政采公开2024-6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站水质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7月19日、《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 (略) (内黄县) (略) 》网站上发布。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0采购公告 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2日 - 2024年07月26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7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①招标公告中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②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二、采购需求清单和技术参数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 五 、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系统 3)整体满足《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 4)支持关于印发《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的通知(执法函〔2020〕21号)的技术要求。 5)满足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 (略) 相关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 2022年 第21号 关于发布《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公告。 ③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二、采购需求清单和技术参数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 九、管道流量计11、▲红外触摸按钮,无需开盖操作 ④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三、商务部分3.付款方式: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安财购﹝2022﹞8 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付款的规定,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向成交供应商原则上预付不低于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项目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未提供保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成交供应商持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及中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字盖章后,作为付款依据一次无息付清。 ⑤招标文件四、评分标准商务部分(36分)类似业绩(10分)投标人在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污水处理类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可得10分,(需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 ⑥招标文件四、评分标准技术部分(34分)技术参数(9分)依据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 1、“★”为核心参数,一项不满足按废标处理; 2、“▲”为重要性参数,一项不满足扣2分; 3、不带符号的为一般性参数,一项不满足扣1分; 注:若多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⑦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变更为 |
①招标公告中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②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二、采购需求清单和技术参数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 五 、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系统 3)整体满足《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去掉。 4)支持关于印发《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的通知(执法函〔2020〕21号)的技术要求。去掉。 5)满足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 (略) 相关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 2022年 第21号 关于发布《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公告。去掉。 ③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二、采购需求清单和技术参数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 九、管道流量计“11、▲红外触摸按钮,无需开盖操作”,去掉。 ④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三、商务部分3.付款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中小企业预付款规定,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的预付款,项目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成交供应商持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及中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字盖章后,作为付款依据一次无息付清。 ⑤招标文件四、评分标准商务部分(31分)类似业绩(5分)投标人在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污水处理类相关业绩)提供得5分(需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 ⑥招标文件四、评分标准技术部分(39分)技术参数(9分)依据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 一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注:若多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⑦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5、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9日18时00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内容不变。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本项目有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内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内 (略) 与枣乡大道东北角 |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 (略) |
地址: (略) 文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东方明珠二区 |
联系人:王思曼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思曼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内政采公开2024-6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站水质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7月19日、《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 (略) (内黄县) (略) 》网站上发布。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0采购公告 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2日 - 2024年07月26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7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①招标公告中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②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二、采购需求清单和技术参数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 五 、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系统 3)整体满足《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 4)支持关于印发《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的通知(执法函〔2020〕21号)的技术要求。 5)满足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 (略) 相关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 2022年 第21号 关于发布《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公告。 ③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二、采购需求清单和技术参数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 九、管道流量计11、▲红外触摸按钮,无需开盖操作 ④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三、商务部分3.付款方式: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安财购﹝2022﹞8 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付款的规定,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向成交供应商原则上预付不低于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项目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未提供保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成交供应商持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及中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字盖章后,作为付款依据一次无息付清。 ⑤招标文件四、评分标准商务部分(36分)类似业绩(10分)投标人在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污水处理类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可得10分,(需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 ⑥招标文件四、评分标准技术部分(34分)技术参数(9分)依据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 1、“★”为核心参数,一项不满足按废标处理; 2、“▲”为重要性参数,一项不满足扣2分; 3、不带符号的为一般性参数,一项不满足扣1分; 注:若多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⑦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变更为 |
①招标公告中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②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二、采购需求清单和技术参数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 五 、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系统 3)整体满足《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去掉。 4)支持关于印发《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的通知(执法函〔2020〕21号)的技术要求。去掉。 5)满足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 (略) 相关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 2022年 第21号 关于发布《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公告。去掉。 ③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二、采购需求清单和技术参数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 九、管道流量计“11、▲红外触摸按钮,无需开盖操作”,去掉。 ④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三、商务部分3.付款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中小企业预付款规定,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的预付款,项目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成交供应商持采购人及专家等出具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及中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字盖章后,作为付款依据一次无息付清。 ⑤招标文件四、评分标准商务部分(31分)类似业绩(5分)投标人在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污水处理类相关业绩)提供得5分(需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 ⑥招标文件四、评分标准技术部分(39分)技术参数(9分)依据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 一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注:若多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⑦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5、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9日18时00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内容不变。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本项目有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内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内 (略) 与枣乡大道东北角 |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 (略) |
地址: (略) 文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东方明珠二区 |
联系人:王思曼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思曼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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