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略) 渝北区重点区域森林草 (略) 建设项目(第二次)答疑及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
请问招标人,我司中标后所提供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除提供证件和社保外,是否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人员在岗,这个能否商量?
回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人员名单,资料包括且不限于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证件原件备查)。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到岗履职,人证合一。
提问2:
请问是参照什么样的标准在设置人员的配置,每个岗位需要五个人员?请修改主要管理人员数量要求或者认可住建部门同类型证书
回复: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个区域同时施工。人员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
这个项目第一次开标是设的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第二次重新招标先不管第一次废标原因,就这短短几天就改为了综合评标法这个事情真的不怕遭审查吗?权利是这样用的?以权谋私也太明目张胆了吧?又是哪个领导的项目?又想下浮几个点中标?这个事情是否造成了中央资金的严重流失?? (略) 上的资料是要终身保留的,看你们哪位经得起中央的巡视巡察不?胆子太大了!
提问4:
这个项目第一次开标是设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怎么在短短几天时间都改为了综合评估法, (略) 上的资料是要终身保留的哦,看你们经得起中央的巡视巡察不?胆子太大了,估计又要造成中央资金的流失。
回复:技术特别复杂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
提问5:
请问第一次招标的原中标单位为陕西 (略) ,为何被取消中标资格?
回复: (略) 公共 (略) 相关公告“关 (略) 渝北区重点区域森林草 (略) 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中标资格的公示”。
提问6:
量身定制的业绩和奖项, (略) 来看个热闹的吗?这个加分项不取消我们还有参与的必要吗?
回复:本项目欢迎满足条件的所有企业参与投标。
提问7:
招标文件P163页,所列人员是否要求在7日内提供全套人员证书及相应的社保证明,能否有谈判空间,延期提供,根据项目进度到位人员。
回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人员名单,资料包括且不限于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证件原件备查)。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到岗履职,人证合一。
提问8: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请问此条款,能否提供相应政策文件,此项目是必须要开设专用账户吗?
回复:按《 (略) 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编写,本项目是中央专项债券资金,为保障专款专用,本项目签订合同后,应在项目所在地开设专用共管账户,资金使用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提问9: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请问此条款,能否提供相应政策文件,此项目是必须要开设专用账户吗?
回复:按《 (略) 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编写,本项目是中央专项债券资金,为保障专款专用,本项目签订合同后,应在项目所在地开设专用共管账户,资金使用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提问10:
近5年获得1 (略) 行业建设协会 (略) 交通优质工程奖或中国施工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得3分。 (略) 量身打造的嘛, (略) 是不是太残忍了点?别说中标了,陪跑都恼火,强烈要求取消加分项
回复:本项目欢迎满足条件的所有企业参与投标。
提问11:
5.2.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应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 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本公 (略) 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满足招标文件5.2.1要求吗?
回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 (略) 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提问12:
综合标就综合标嘛,还要弄个加分项, (略) 能有的?唉, (略) 中标就好了嘛,也是给我们节约点成本嘛
回复:本项目欢迎满足条件的所有企业参与投标。
提问13:
近 5 年获得 1 (略) 行业建设协会 (略) 交通优质工程奖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得 3 分。这 (略) 量身打造的嘛, (略) 是不是太残忍了点?别说中标了,陪跑都老火,强烈要求取消加分项
回复:本项目欢迎满足条件的所有企业参与投标。
提问14:
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复:投标人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财务要求。
提问15:
请问此项目若派驻业主专家,是否还能保证项目的公平公正
回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提问16:
请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有业主专家。
回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提问17:
根据渝交规[2021]29号第二章第七条从业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资质资格(如有)等相关证照信息;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从业人员信息;主要业绩(含在建项目)信息;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 (略) 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从业单位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当与其在信用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信用系统相应的信息打 (略) 页截图复印件可作为证明材料,不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问基本信息是否包含本次投标所用人员信息和业绩信息,并按照本条规定以截图为准?
回复:投标时投标人只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投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承诺,需为本单位职工,无需提供人员的具体证明材料,具体人员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确定。
提问18:
(略) 与桥梁是否满足此项目对于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职称要求?
回复:不满足。
提问19:
请问此项目为什么进行二次招标,这么费时费力,浪费国家资源,造成损失。
回复: (略) 公共 (略) 相关公告“关 (略) 渝北区重点区域森林草 (略) 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中标资格的公示”。
提问20:
六、我司业绩为四川省 (略) 项目业绩,但无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截图,业绩备案于海南、黑龙江、江苏省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站截图中备案的履约人员都不相同,请问如何认定我司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1.4.1执行。
提问21:
(略) ,请问如何认定职称证书的真实性,确保项目在有秩序无作假的公平状况下推进。部分公司通过伪造纸质职称证书无序竞争的情况如何避免。
回复: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提问22:
投标人须知1.4.1中“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和“附件四 其他管理 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对所需人员的保险有要求吗?是否参照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要求,需在中标后 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回复:请参考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第3条“我公司若中标,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向贵单位提供参与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人员名单,资料包括且不限于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证件原件备查),上述证明材料无弄虚作假情形。如果我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不能向贵单位提供上述材料(除不可抗力因素),视为我公司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发现弄虚作假, (略) 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提问23:
(略) ,因提供虚假承诺及存在“交通运输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填报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存在虚假的”较重失信等行为,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处于屏蔽且不可查询等状态的单位是否还能参与此项目?
回复:不满足。
提问24:
第一次招标该项目是低价标,第二次又设置综合标。又是哪位大人物又在列入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操作的漂亮!!
回复:技术特别复杂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00元),其中含安全生产费 * 元。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已发布,详见本通知附件。
注:本答疑补遗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 (略) 公共 (略) (渝北区)》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略) 渝北区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捷泰 (略)
2024年 7月 26日
各潜在投标人:
(略) 渝北区重点区域森林草 (略) 建设项目(第二次)答疑及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
请问招标人,我司中标后所提供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除提供证件和社保外,是否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人员在岗,这个能否商量?
回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人员名单,资料包括且不限于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证件原件备查)。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到岗履职,人证合一。
提问2:
请问是参照什么样的标准在设置人员的配置,每个岗位需要五个人员?请修改主要管理人员数量要求或者认可住建部门同类型证书
回复: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个区域同时施工。人员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
这个项目第一次开标是设的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第二次重新招标先不管第一次废标原因,就这短短几天就改为了综合评标法这个事情真的不怕遭审查吗?权利是这样用的?以权谋私也太明目张胆了吧?又是哪个领导的项目?又想下浮几个点中标?这个事情是否造成了中央资金的严重流失?? (略) 上的资料是要终身保留的,看你们哪位经得起中央的巡视巡察不?胆子太大了!
提问4:
这个项目第一次开标是设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怎么在短短几天时间都改为了综合评估法, (略) 上的资料是要终身保留的哦,看你们经得起中央的巡视巡察不?胆子太大了,估计又要造成中央资金的流失。
回复:技术特别复杂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
提问5:
请问第一次招标的原中标单位为陕西 (略) ,为何被取消中标资格?
回复: (略) 公共 (略) 相关公告“关 (略) 渝北区重点区域森林草 (略) 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中标资格的公示”。
提问6:
量身定制的业绩和奖项, (略) 来看个热闹的吗?这个加分项不取消我们还有参与的必要吗?
回复:本项目欢迎满足条件的所有企业参与投标。
提问7:
招标文件P163页,所列人员是否要求在7日内提供全套人员证书及相应的社保证明,能否有谈判空间,延期提供,根据项目进度到位人员。
回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人员名单,资料包括且不限于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证件原件备查)。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到岗履职,人证合一。
提问8: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请问此条款,能否提供相应政策文件,此项目是必须要开设专用账户吗?
回复:按《 (略) 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编写,本项目是中央专项债券资金,为保障专款专用,本项目签订合同后,应在项目所在地开设专用共管账户,资金使用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提问9: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请问此条款,能否提供相应政策文件,此项目是必须要开设专用账户吗?
回复:按《 (略) 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编写,本项目是中央专项债券资金,为保障专款专用,本项目签订合同后,应在项目所在地开设专用共管账户,资金使用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提问10:
近5年获得1 (略) 行业建设协会 (略) 交通优质工程奖或中国施工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得3分。 (略) 量身打造的嘛, (略) 是不是太残忍了点?别说中标了,陪跑都恼火,强烈要求取消加分项
回复:本项目欢迎满足条件的所有企业参与投标。
提问11:
5.2.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应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 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本公 (略) 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满足招标文件5.2.1要求吗?
回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 (略) 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提问12:
综合标就综合标嘛,还要弄个加分项, (略) 能有的?唉, (略) 中标就好了嘛,也是给我们节约点成本嘛
回复:本项目欢迎满足条件的所有企业参与投标。
提问13:
近 5 年获得 1 (略) 行业建设协会 (略) 交通优质工程奖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得 3 分。这 (略) 量身打造的嘛, (略) 是不是太残忍了点?别说中标了,陪跑都老火,强烈要求取消加分项
回复:本项目欢迎满足条件的所有企业参与投标。
提问14:
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复:投标人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财务要求。
提问15:
请问此项目若派驻业主专家,是否还能保证项目的公平公正
回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提问16:
请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有业主专家。
回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提问17:
根据渝交规[2021]29号第二章第七条从业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资质资格(如有)等相关证照信息;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从业人员信息;主要业绩(含在建项目)信息;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 (略) 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从业单位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当与其在信用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信用系统相应的信息打 (略) 页截图复印件可作为证明材料,不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问基本信息是否包含本次投标所用人员信息和业绩信息,并按照本条规定以截图为准?
回复:投标时投标人只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投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承诺,需为本单位职工,无需提供人员的具体证明材料,具体人员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确定。
提问18:
(略) 与桥梁是否满足此项目对于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职称要求?
回复:不满足。
提问19:
请问此项目为什么进行二次招标,这么费时费力,浪费国家资源,造成损失。
回复: (略) 公共 (略) 相关公告“关 (略) 渝北区重点区域森林草 (略) 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中标资格的公示”。
提问20:
六、我司业绩为四川省 (略) 项目业绩,但无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截图,业绩备案于海南、黑龙江、江苏省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站截图中备案的履约人员都不相同,请问如何认定我司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1.4.1执行。
提问21:
(略) ,请问如何认定职称证书的真实性,确保项目在有秩序无作假的公平状况下推进。部分公司通过伪造纸质职称证书无序竞争的情况如何避免。
回复: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提问22:
投标人须知1.4.1中“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和“附件四 其他管理 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对所需人员的保险有要求吗?是否参照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要求,需在中标后 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回复:请参考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第3条“我公司若中标,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向贵单位提供参与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人员名单,资料包括且不限于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证件原件备查),上述证明材料无弄虚作假情形。如果我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不能向贵单位提供上述材料(除不可抗力因素),视为我公司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发现弄虚作假, (略) 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提问23:
(略) ,因提供虚假承诺及存在“交通运输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填报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存在虚假的”较重失信等行为,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处于屏蔽且不可查询等状态的单位是否还能参与此项目?
回复:不满足。
提问24:
第一次招标该项目是低价标,第二次又设置综合标。又是哪位大人物又在列入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操作的漂亮!!
回复:技术特别复杂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00元),其中含安全生产费 * 元。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已发布,详见本通知附件。
注:本答疑补遗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 (略) 公共 (略) (渝北区)》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略) 渝北区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捷泰 (略)
2024年 7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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