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椒江区机关食堂食品定点配送入围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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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椒江区机关食堂食品定点配送入围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MH-2024-JJ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椒江区机关食堂食品定点配送入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在椒江区机关食堂原供应商无不良记录(未被开具《验收告知函》)。

标段一至标段五、标段七: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在椒江区机关食堂原供应商无不良记录(未被开具《验收告知函》)。

标段六、标段八至标段十四: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在椒江区机关食堂原供应商无不良记录(未被开具《验收告知函》)。

2

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报名无需提交);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2、获取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标段一至标段五、标段七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报名无需提交);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2、获取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标段六、标段八至标段十四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报名无需提交);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2、获取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3

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

(6)投标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标段一至标段五、标段七:

(1)投标声明书;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

(6)投标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标段六、标段八至标段十四:

(1)投标声明书;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

(5)投标承诺书;

(6)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4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声明书(附件2);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附件3);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附件4);

(6)投标承诺书(附件5);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标段一至标段五、标段七:

(1)投标声明书(附件2);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附件3);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附件4);

(6)投标承诺书(附件5);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标段六、标段八至标段十四:

(1)投标声明书(附件2);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附件3);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附件4);

(5)投标承诺书(附件5);

(6)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更正日期:2024年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0576-*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潘女士;*

地址: (略) 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801室-E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MH-2024-JJ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椒江区机关食堂食品定点配送入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在椒江区机关食堂原供应商无不良记录(未被开具《验收告知函》)。

标段一至标段五、标段七: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在椒江区机关食堂原供应商无不良记录(未被开具《验收告知函》)。

标段六、标段八至标段十四: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在椒江区机关食堂原供应商无不良记录(未被开具《验收告知函》)。

2

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报名无需提交);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2、获取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标段一至标段五、标段七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报名无需提交);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2、获取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标段六、标段八至标段十四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报名无需提交);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2、获取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3

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

(6)投标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标段一至标段五、标段七:

(1)投标声明书;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

(6)投标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标段六、标段八至标段十四:

(1)投标声明书;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

(5)投标承诺书;

(6)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4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声明书(附件2);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附件3);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附件4);

(6)投标承诺书(附件5);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标段一至标段五、标段七:

(1)投标声明书(附件2);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附件3);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附件4);

(6)投标承诺书(附件5);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标段六、标段八至标段十四:

(1)投标声明书(附件2);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附件3);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附件4);

(5)投标承诺书(附件5);

(6)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更正日期:2024年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0576-*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潘女士;*

地址: (略) 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801室-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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