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新添聚居点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标段补遗通知书编号002
大观新添聚居点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标段补遗通知书编号0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观新添聚居点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标段
项目编号:CQDZ-2024-0711
二、本项目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第三条商务要求第3点付款方式:“1)成交供应商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并经采购人及行政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20%;
2)成交供应商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40%;
3)成交供应商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设计成果通过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6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85%;
5)工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最终结算总额的100%。
注:若项目无初步设计要求,第二次进度款纳入第三次进度款一起支付。
注:聚居点一期新建建筑、景观设计费用计价基数按:实际的预算财评投资为计费额进行结算。”
现更正为:“1)成交供应商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设计成果通过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6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85%;
3)工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最终结算总额的100%。
注:聚居点一期新建建筑、景观设计费用计价基数按:实际的预算财评投资为计费额进行结算。”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宜宾南溪 (略)
2024年7月29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观新添聚居点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标段
项目编号:CQDZ-2024-0711
二、本项目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第三条商务要求第3点付款方式:“1)成交供应商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并经采购人及行政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20%;
2)成交供应商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40%;
3)成交供应商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设计成果通过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6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85%;
5)工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最终结算总额的100%。
注:若项目无初步设计要求,第二次进度款纳入第三次进度款一起支付。
注:聚居点一期新建建筑、景观设计费用计价基数按:实际的预算财评投资为计费额进行结算。”
现更正为:“1)成交供应商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设计成果通过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6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总额的85%;
3)工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工程建筑设计费最终结算总额的100%。
注:聚居点一期新建建筑、景观设计费用计价基数按:实际的预算财评投资为计费额进行结算。”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宜宾南溪 (略)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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