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谈话室设备建设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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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谈话室设备建设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纪委谈话室设备建设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7-11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更改为: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2)原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更改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更改如下: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

(略)

2

项目编号

*-Z

3

项目名称

纪委谈话室设备建设

4

项目属性

?工程 ■货物 ?服务

5

资金来源

政府采购资金

6

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

7

监狱企业

不专门面向

8

实物样品

不提交

9

备选方案

不允许

10

磋商有效期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11

响应文件

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U盘)

1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公告

13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 (略) 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4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四章“评审标准及方法”要求

15

成交供应商

的确定

成交采用下述的第 1 种规定执行

1、 采购人确定;

2、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16

成交后分包

不允许

17

公告媒体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指明公告媒体。

(4)原第四章评审标准及办法 二、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表更该如下: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主体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含: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关联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前期服务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信用信息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 (略) ”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供应商报名 (略) 页查询截图)

5

特定资格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5)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6)原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开标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4-07-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2、磋商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咸宁大道88号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715-*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纪委谈话室设备建设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7-11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更改为: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2)原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更改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更改如下: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

(略)

2

项目编号

*-Z

3

项目名称

纪委谈话室设备建设

4

项目属性

?工程 ■货物 ?服务

5

资金来源

政府采购资金

6

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

7

监狱企业

不专门面向

8

实物样品

不提交

9

备选方案

不允许

10

磋商有效期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11

响应文件

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U盘)

1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公告

13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 (略) 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4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四章“评审标准及方法”要求

15

成交供应商

的确定

成交采用下述的第 1 种规定执行

1、 采购人确定;

2、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16

成交后分包

不允许

17

公告媒体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指明公告媒体。

(4)原第四章评审标准及办法 二、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表更该如下: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主体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含: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关联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前期服务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信用信息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 (略) ”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供应商报名 (略) 页查询截图)

5

特定资格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5)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6)原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开标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4-07-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2、磋商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咸宁大道88号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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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内容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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