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实验室改造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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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实验室改造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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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大连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实验室改造)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7-25 至 2024-08-01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董馨凝
(大连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实验室改造))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实验室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工程量清单中台式电脑和监控显示屏更正为监控显示屏(液晶显示器);
2.本项目设置强制节能产品,为液晶显示器。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9日 17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 (略) 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 (略) 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portaldetail?infoId=85c49de1773*bb9),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备份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
(1)供应商将备份文件发送至,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
(2)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如供应商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响应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CA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供应商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文件;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解密时限内解密;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请供应商登录账 (略) 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8、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医科大学
地 址: (略) 旅顺口 (略) 西段9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中山 (略) 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联系方式: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丽娜
电 话: 04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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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大连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实验室改造)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7-25 至 2024-08-01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董馨凝
(大连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实验室改造))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实验室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工程量清单中台式电脑和监控显示屏更正为监控显示屏(液晶显示器);
2.本项目设置强制节能产品,为液晶显示器。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9日 17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 (略) 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 (略) 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portaldetail?infoId=85c49de1773*bb9),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备份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
(1)供应商将备份文件发送至,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
(2)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如供应商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响应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CA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供应商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文件;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解密时限内解密;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请供应商登录账 (略) 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8、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医科大学
地 址: (略) 旅顺口 (略) 西段9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中山 (略) 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联系方式: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丽娜
电 话: 04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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