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检测鉴定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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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检测鉴定服务更正公告

毒品检测鉴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4LYC01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毒品检测鉴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比选文件

更正原因:比选文件变更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一)原比选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四、采购内容”的内容:“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内容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检测参数

采购预算总额

(人民币 元)

服务期限

毒品检测鉴定服务

毛发/尿液/血液/唾液,司法鉴定服务

1000.00

1.常规6项包括:吗啡、冰毒、氯胺酮、可卡因、大麻、MDMA。

2.其他列管类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当年最新公告为准,详细类别另附。

3.快筛检测服务必须使用液质设备,检测精准度达到99%以上,并且排查药物干扰。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付款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暂定总价(即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先到为准。

尿液/毛发快筛检测服务

70.00

体外毒品定性分析服务

800.00

体外毒品定性定量分析服务

1000.00

更正为:“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内容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检测参数

采购预算总额

(人民币 元)

服务期限

毒品检测鉴定服务

毛发/尿液/血液/唾液,定性分析司法鉴定服务

每样品/多类

1000.00

1.必检6类包括:吗啡、冰毒、氯胺酮、可卡因、大麻、MDMA。

2.其他类根据采购人需求任意选5类(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合同期内最新公告为准,详细类别另附)。

3.快筛检测服务需使用科学、准确、合法的毛发快筛技术进行检测。准确率须达到98%(含)以上,并接受第三方实验室的复检验证(请在服务方案中单独针对快筛检测制定详细、全面、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检测方法、准确率保证措施、结果反馈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付款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暂定总价(即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先到为准。

尿液/毛发快筛检测服务

每样品/多类

70.00

体外毒品定性分析服务

每样品/多类

800.00

体外毒品定性定量分析服务

每样品/多类

1000.00

(二)原比选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五、服务内容”的内容:“2、吗啡、冰毒、氯胺酮、可卡因、大麻、3,4-亚*二氧基*基苯*胺(MDMA)等6项为必检项目。根据采购人规定与需求,成交供应商应满足以上6项且不少于以下47种常见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见下表),法医毒物司法鉴定需要提供毛发毒品定性分析、尿液(唾液、血液)毒品定性(定量)分析,体外毒品定性(定量)分析,并出具相应的司法鉴定报告。

3、毛发快筛检测服务必须使用液质设备,检测精准度达到99%以上,排查药物干扰,并出具检测结果。

4、同一样本检测多类目标物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另外加收费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检测需求进行检测委托,亦可视办案情况增加其他类目标物检测,合同服务期内按相应价格结算。

检测鉴定项目列表及分类

序号

物质名称

简写

CAS

类别:常见毒品及其代谢物

1

吗啡

MOP

57-27-2

2

单*酰吗啡

6-AM

2784-73-8

3

可待因

COD

76-57-3

4

氯胺酮

KET

6740-88-1

5

去*氯胺酮

NKET

*-10-0

6

*基苯*胺

MET

*-09-3

7

苯*胺

AMP

156-34-3

8

3,4-亚*双氧*基苯*胺

MDMA

*-10-9

9

3,4-亚*双氧苯*胺

MDA

4764-17-4

10

可卡因

COC

50-36-2

11

苯*酰爱康宁

BE

519-09-5

12

四氢大麻酚

THC

1972-8-3

类别:管制精神麻醉药物目录

13

曲马多

TRA

*-92-5

14

芬太尼

FTY

437-38-7

15

美沙芬

/

125-71-3

16

麻黄碱

/

299-42-3

17

美沙酮

/

76-99-3

18

地西泮

/

439-14-5

19

尼美西泮

/

2011-67-8

20

地芬诺酯

/

915-30-0

21

三唑仑

/

*-01-5

22

氯硝西泮

/

1622-61-3

23

哌替啶

/

57-42-1

24

*卡西酮

MC

5650-44-2

25

卡西酮

/

*-15-7

26

氟胺酮

2F-DCK

*-49-1

27

依托咪酯

/

*-97-2

28

美托咪酯

/

5377-20-8

29

异*帕酯

/

*-51-4

30

*帕酯

/

7036-58-0

31

右美沙芬

/

125-71-3

32

溴胺酮

2-BDCK

*-70-7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γ-羟基*酸)

33

γ-羟基*酸

/

591-81-1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色胺类毒品)

34

N,N-二异*基-5-*氧基色胺

5-MeO-DiPT

4021-34-5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苯*胺类毒品)

35

2,5-二*氧基-4-*基苯

*胺(2C-E)

/

*-34-9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合成大麻素)

36

2-[1-(5-氟戊基)-1H-吲唑-3-*酰胺基]-3,3-二*基*酸*酯

5FMDMB-PICA

*-88-1

37

4F-MDMB-BUTINACA

/

*-46-9

38

1-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JWH-122

*-47-2

39

1-戊基-3-(2-氯苯*酰基)吲哚

JWH-203

*-54-5

40

1-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JWH-210

*-81-1

41

1-(5-氟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MAM-2201

*-24-5

42

N-(1-*氧基羰基-2,2-二*基*基)-1-(4-氟苄基)吲唑-3-*酰胺

MDMB-FUBINACA

*-77-5

43

N-(1-氨*酰基-2-*基*基)-1-(4-氟苄基)吲唑-3-*酰胺

AB-FUBINACA

*-56-1

44

N-(1-氨*酰基-2-*基*基)-1-戊基吲唑-3-*酰胺

AB-PINACA

*-20-9

45

N-(1-金刚烷基)-1-戊基吲唑-3-*酰胺

APINACA

*-53-6

46

N-(1-金刚烷基)-1-(5-氟戊基)吲唑-3-*酰胺

5F-APINACA

*-13-3

47

N-(1-氨*酰基-2-*基*基)-1-(环己基*基)吲唑-3-*酰胺

AB-CHMINACA

*-21-1

注:其他列管类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以合同期内当年最新公告为准。”

更正为:“2、快筛检测服务需使用科学、准确、合法的毛发快筛技术进行检测。准确率须达到98%(含)以上,并接受第三方实验室的复检验证(请在服务方案中单独针对快筛检测制定详细、全面、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检测方法、准确率保证措施、结果反馈等),并出具检测结果。

3快筛检测服务为优先检测项目,定性分析选项根据快筛检测结果确定,吗啡、冰毒、氯胺酮、可卡因、大麻、3,4-亚*二氧基*基苯*胺(MDMA)等6类为必检项目,其他检测类根据采购人需求任意选5类(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合同期内最新公告为准,详细类别另附)。

4、成交供应商应满足以上必检6类+任意选≤5类的实验室检测,检测能力(见下表),法医毒物司法鉴定需要提供毛发毒品定性分析、尿液(唾液、血液)毒品定性(定量)分析,体外毒品定性(定量)分析,并出具相应的司法鉴定报告。

5、同一样本检测多类目标物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另外加收费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检测需求进行检测委托,亦可视办案情况增加其他类目标物检测,合同服务期内按相应价格结算。

常见检测鉴定项目列表及分类

序号

物质名称

简写

CAS

类别:常见毒品及其代谢物

1

吗啡

MOP

57-27-2

2

单*酰吗啡

6-AM

2784-73-8

3

可待因

COD

76-57-3

4

氯胺酮

KET

6740-88-1

5

去*氯胺酮

NKET

*-10-0

6

*基苯*胺

MET

*-09-3

7

苯*胺

AMP

156-34-3

8

3,4-亚*双氧*基苯*胺

MDMA

*-10-9

9

3,4-亚*双氧苯*胺

MDA

4764-17-4

10

可卡因

COC

50-36-2

11

苯*酰爱康宁

BE

519-09-5

12

四氢大麻酚

THC

1972-8-3

类别:管制精神麻醉药物目录

13

曲马多

TRA

*-92-5

14

芬太尼

FTY

437-38-7

15

美沙芬

/

125-71-3

16

麻黄碱

/

299-42-3

17

美沙酮

/

76-99-3

18

地西泮

/

439-14-5

19

尼美西泮

/

2011-67-8

20

地芬诺酯

/

915-30-0

21

三唑仑

/

*-01-5

22

氯硝西泮

/

1622-61-3

23

哌替啶

/

57-42-1

24

*卡西酮

MC

5650-44-2

25

卡西酮

/

*-15-7

26

氟胺酮

2F-DCK

*-49-1

27

依托咪酯

/

*-97-2

28

美托咪酯

/

5377-20-8

29

异*帕酯

/

*-51-4

30

*帕酯

/

7036-58-0

31

右美沙芬

/

125-71-3

32

溴胺酮

2-BDCK

*-70-7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γ-羟基*酸)

33

γ-羟基*酸

/

591-81-1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色胺类毒品)

34

N,N-二异*基-5-*氧基色胺

5-MeO-DiPT

4021-34-5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苯*胺类毒品)

35

2,5-二*氧基-4-*基苯

*胺(2C-E)

/

*-34-9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合成大麻素)

36

2-[1-(5-氟戊基)-1H-吲唑-3-*酰胺基]-3,3-二*基*酸*酯

5FMDMB-PICA

*-88-1

37

4F-MDMB-BUTINACA

/

*-46-9

38

1-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JWH-122

*-47-2

39

1-戊基-3-(2-氯苯*酰基)吲哚

JWH-203

*-54-5

40

1-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JWH-210

*-81-1

41

1-(5-氟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MAM-2201

*-24-5

42

N-(1-*氧基羰基-2,2-二*基*基)-1-(4-氟苄基)吲唑-3-*酰胺

MDMB-FUBINACA

*-77-5

43

N-(1-氨*酰基-2-*基*基)-1-(4-氟苄基)吲唑-3-*酰胺

AB-FUBINACA

*-56-1

44

N-(1-氨*酰基-2-*基*基)-1-戊基吲唑-3-*酰胺

AB-PINACA

*-20-9

45

N-(1-金刚烷基)-1-戊基吲唑-3-*酰胺

APINACA

*-53-6

46

N-(1-金刚烷基)-1-(5-氟戊基)吲唑-3-*酰胺

5F-APINACA

*-13-3

47

N-(1-氨*酰基-2-*基*基)-1-(环己基*基)吲唑-3-*酰胺

AB-CHMINACA

*-21-1

其他未详述的列管类名称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以合同期内最新公告为准。

(三)原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中“总体服务方案”的内容:“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开展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员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应急及监控安全保障制度,保障服务计划有效实施等)进行评审:1.总体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服务专业性强,得25分;2.总体服务方案较详细、较具体、较为可行、服务专业性较强,得15分;3.总体服务方案基本详细、基本可行、有一定服务专业性,得7分;4.总体服务方案简单或可行性较差、服务专业性较弱,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开展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员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应急及监控安全保障制度,保障服务计划有效实施等)进行评审:1.总体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服务专业性强,得20分;2.总体服务方案较详细、较具体、较为可行、服务专业性较强,得15分;3.总体服务方案基本详细、基本可行、有一定服务专业性,得7分;4.总体服务方案简单或可行性较差、服务专业性较弱,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

(四)原比选文件“第四章 综合评分表”中增加“快筛检测服务方案”内容:“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开展的快筛检测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法、准确率保证措施、结果反馈等)进行评审:1.快筛检测服务方案非常全面、非常详细和科学,服务专业性强、精准度高,得5分;2.快筛检测服务方案较为全面、较为详细和科学,服务专业性较强、精准度较高,得3分;3.快筛检测服务方案基本全面、基本详细和科学,服务专业性一般、精准度一般,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

(五)比选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详见本公告附件。原比选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黄 (略) 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B塔303房

联系方式:02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容女士

电 话:020-*-666

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毒品检测鉴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4LYC01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毒品检测鉴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比选文件

更正原因:比选文件变更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一)原比选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四、采购内容”的内容:“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内容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检测参数

采购预算总额

(人民币 元)

服务期限

毒品检测鉴定服务

毛发/尿液/血液/唾液,司法鉴定服务

1000.00

1.常规6项包括:吗啡、冰毒、氯胺酮、可卡因、大麻、MDMA。

2.其他列管类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当年最新公告为准,详细类别另附。

3.快筛检测服务必须使用液质设备,检测精准度达到99%以上,并且排查药物干扰。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付款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暂定总价(即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先到为准。

尿液/毛发快筛检测服务

70.00

体外毒品定性分析服务

800.00

体外毒品定性定量分析服务

1000.00

更正为:“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内容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检测参数

采购预算总额

(人民币 元)

服务期限

毒品检测鉴定服务

毛发/尿液/血液/唾液,定性分析司法鉴定服务

每样品/多类

1000.00

1.必检6类包括:吗啡、冰毒、氯胺酮、可卡因、大麻、MDMA。

2.其他类根据采购人需求任意选5类(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合同期内最新公告为准,详细类别另附)。

3.快筛检测服务需使用科学、准确、合法的毛发快筛技术进行检测。准确率须达到98%(含)以上,并接受第三方实验室的复检验证(请在服务方案中单独针对快筛检测制定详细、全面、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检测方法、准确率保证措施、结果反馈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付款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暂定总价(即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先到为准。

尿液/毛发快筛检测服务

每样品/多类

70.00

体外毒品定性分析服务

每样品/多类

800.00

体外毒品定性定量分析服务

每样品/多类

1000.00

(二)原比选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五、服务内容”的内容:“2、吗啡、冰毒、氯胺酮、可卡因、大麻、3,4-亚*二氧基*基苯*胺(MDMA)等6项为必检项目。根据采购人规定与需求,成交供应商应满足以上6项且不少于以下47种常见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见下表),法医毒物司法鉴定需要提供毛发毒品定性分析、尿液(唾液、血液)毒品定性(定量)分析,体外毒品定性(定量)分析,并出具相应的司法鉴定报告。

3、毛发快筛检测服务必须使用液质设备,检测精准度达到99%以上,排查药物干扰,并出具检测结果。

4、同一样本检测多类目标物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另外加收费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检测需求进行检测委托,亦可视办案情况增加其他类目标物检测,合同服务期内按相应价格结算。

检测鉴定项目列表及分类

序号

物质名称

简写

CAS

类别:常见毒品及其代谢物

1

吗啡

MOP

57-27-2

2

单*酰吗啡

6-AM

2784-73-8

3

可待因

COD

76-57-3

4

氯胺酮

KET

6740-88-1

5

去*氯胺酮

NKET

*-10-0

6

*基苯*胺

MET

*-09-3

7

苯*胺

AMP

156-34-3

8

3,4-亚*双氧*基苯*胺

MDMA

*-10-9

9

3,4-亚*双氧苯*胺

MDA

4764-17-4

10

可卡因

COC

50-36-2

11

苯*酰爱康宁

BE

519-09-5

12

四氢大麻酚

THC

1972-8-3

类别:管制精神麻醉药物目录

13

曲马多

TRA

*-92-5

14

芬太尼

FTY

437-38-7

15

美沙芬

/

125-71-3

16

麻黄碱

/

299-42-3

17

美沙酮

/

76-99-3

18

地西泮

/

439-14-5

19

尼美西泮

/

2011-67-8

20

地芬诺酯

/

915-30-0

21

三唑仑

/

*-01-5

22

氯硝西泮

/

1622-61-3

23

哌替啶

/

57-42-1

24

*卡西酮

MC

5650-44-2

25

卡西酮

/

*-15-7

26

氟胺酮

2F-DCK

*-49-1

27

依托咪酯

/

*-97-2

28

美托咪酯

/

5377-20-8

29

异*帕酯

/

*-51-4

30

*帕酯

/

7036-58-0

31

右美沙芬

/

125-71-3

32

溴胺酮

2-BDCK

*-70-7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γ-羟基*酸)

33

γ-羟基*酸

/

591-81-1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色胺类毒品)

34

N,N-二异*基-5-*氧基色胺

5-MeO-DiPT

4021-34-5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苯*胺类毒品)

35

2,5-二*氧基-4-*基苯

*胺(2C-E)

/

*-34-9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合成大麻素)

36

2-[1-(5-氟戊基)-1H-吲唑-3-*酰胺基]-3,3-二*基*酸*酯

5FMDMB-PICA

*-88-1

37

4F-MDMB-BUTINACA

/

*-46-9

38

1-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JWH-122

*-47-2

39

1-戊基-3-(2-氯苯*酰基)吲哚

JWH-203

*-54-5

40

1-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JWH-210

*-81-1

41

1-(5-氟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MAM-2201

*-24-5

42

N-(1-*氧基羰基-2,2-二*基*基)-1-(4-氟苄基)吲唑-3-*酰胺

MDMB-FUBINACA

*-77-5

43

N-(1-氨*酰基-2-*基*基)-1-(4-氟苄基)吲唑-3-*酰胺

AB-FUBINACA

*-56-1

44

N-(1-氨*酰基-2-*基*基)-1-戊基吲唑-3-*酰胺

AB-PINACA

*-20-9

45

N-(1-金刚烷基)-1-戊基吲唑-3-*酰胺

APINACA

*-53-6

46

N-(1-金刚烷基)-1-(5-氟戊基)吲唑-3-*酰胺

5F-APINACA

*-13-3

47

N-(1-氨*酰基-2-*基*基)-1-(环己基*基)吲唑-3-*酰胺

AB-CHMINACA

*-21-1

注:其他列管类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以合同期内当年最新公告为准。”

更正为:“2、快筛检测服务需使用科学、准确、合法的毛发快筛技术进行检测。准确率须达到98%(含)以上,并接受第三方实验室的复检验证(请在服务方案中单独针对快筛检测制定详细、全面、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检测方法、准确率保证措施、结果反馈等),并出具检测结果。

3快筛检测服务为优先检测项目,定性分析选项根据快筛检测结果确定,吗啡、冰毒、氯胺酮、可卡因、大麻、3,4-亚*二氧基*基苯*胺(MDMA)等6类为必检项目,其他检测类根据采购人需求任意选5类(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合同期内最新公告为准,详细类别另附)。

4、成交供应商应满足以上必检6类+任意选≤5类的实验室检测,检测能力(见下表),法医毒物司法鉴定需要提供毛发毒品定性分析、尿液(唾液、血液)毒品定性(定量)分析,体外毒品定性(定量)分析,并出具相应的司法鉴定报告。

5、同一样本检测多类目标物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另外加收费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检测需求进行检测委托,亦可视办案情况增加其他类目标物检测,合同服务期内按相应价格结算。

常见检测鉴定项目列表及分类

序号

物质名称

简写

CAS

类别:常见毒品及其代谢物

1

吗啡

MOP

57-27-2

2

单*酰吗啡

6-AM

2784-73-8

3

可待因

COD

76-57-3

4

氯胺酮

KET

6740-88-1

5

去*氯胺酮

NKET

*-10-0

6

*基苯*胺

MET

*-09-3

7

苯*胺

AMP

156-34-3

8

3,4-亚*双氧*基苯*胺

MDMA

*-10-9

9

3,4-亚*双氧苯*胺

MDA

4764-17-4

10

可卡因

COC

50-36-2

11

苯*酰爱康宁

BE

519-09-5

12

四氢大麻酚

THC

1972-8-3

类别:管制精神麻醉药物目录

13

曲马多

TRA

*-92-5

14

芬太尼

FTY

437-38-7

15

美沙芬

/

125-71-3

16

麻黄碱

/

299-42-3

17

美沙酮

/

76-99-3

18

地西泮

/

439-14-5

19

尼美西泮

/

2011-67-8

20

地芬诺酯

/

915-30-0

21

三唑仑

/

*-01-5

22

氯硝西泮

/

1622-61-3

23

哌替啶

/

57-42-1

24

*卡西酮

MC

5650-44-2

25

卡西酮

/

*-15-7

26

氟胺酮

2F-DCK

*-49-1

27

依托咪酯

/

*-97-2

28

美托咪酯

/

5377-20-8

29

异*帕酯

/

*-51-4

30

*帕酯

/

7036-58-0

31

右美沙芬

/

125-71-3

32

溴胺酮

2-BDCK

*-70-7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γ-羟基*酸)

33

γ-羟基*酸

/

591-81-1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色胺类毒品)

34

N,N-二异*基-5-*氧基色胺

5-MeO-DiPT

4021-34-5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苯*胺类毒品)

35

2,5-二*氧基-4-*基苯

*胺(2C-E)

/

*-34-9

类别: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目录(合成大麻素)

36

2-[1-(5-氟戊基)-1H-吲唑-3-*酰胺基]-3,3-二*基*酸*酯

5FMDMB-PICA

*-88-1

37

4F-MDMB-BUTINACA

/

*-46-9

38

1-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JWH-122

*-47-2

39

1-戊基-3-(2-氯苯*酰基)吲哚

JWH-203

*-54-5

40

1-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JWH-210

*-81-1

41

1-(5-氟戊基)-3-(4-*基-1-萘*酰基)吲哚

MAM-2201

*-24-5

42

N-(1-*氧基羰基-2,2-二*基*基)-1-(4-氟苄基)吲唑-3-*酰胺

MDMB-FUBINACA

*-77-5

43

N-(1-氨*酰基-2-*基*基)-1-(4-氟苄基)吲唑-3-*酰胺

AB-FUBINACA

*-56-1

44

N-(1-氨*酰基-2-*基*基)-1-戊基吲唑-3-*酰胺

AB-PINACA

*-20-9

45

N-(1-金刚烷基)-1-戊基吲唑-3-*酰胺

APINACA

*-53-6

46

N-(1-金刚烷基)-1-(5-氟戊基)吲唑-3-*酰胺

5F-APINACA

*-13-3

47

N-(1-氨*酰基-2-*基*基)-1-(环己基*基)吲唑-3-*酰胺

AB-CHMINACA

*-21-1

其他未详述的列管类名称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以合同期内最新公告为准。

(三)原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中“总体服务方案”的内容:“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开展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员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应急及监控安全保障制度,保障服务计划有效实施等)进行评审:1.总体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服务专业性强,得25分;2.总体服务方案较详细、较具体、较为可行、服务专业性较强,得15分;3.总体服务方案基本详细、基本可行、有一定服务专业性,得7分;4.总体服务方案简单或可行性较差、服务专业性较弱,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开展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员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应急及监控安全保障制度,保障服务计划有效实施等)进行评审:1.总体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服务专业性强,得20分;2.总体服务方案较详细、较具体、较为可行、服务专业性较强,得15分;3.总体服务方案基本详细、基本可行、有一定服务专业性,得7分;4.总体服务方案简单或可行性较差、服务专业性较弱,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

(四)原比选文件“第四章 综合评分表”中增加“快筛检测服务方案”内容:“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开展的快筛检测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法、准确率保证措施、结果反馈等)进行评审:1.快筛检测服务方案非常全面、非常详细和科学,服务专业性强、精准度高,得5分;2.快筛检测服务方案较为全面、较为详细和科学,服务专业性较强、精准度较高,得3分;3.快筛检测服务方案基本全面、基本详细和科学,服务专业性一般、精准度一般,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

(五)比选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详见本公告附件。原比选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黄 (略) 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B塔303房

联系方式:02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容女士

电 话:020-*-666

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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