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医院2024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永春县医院2024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31 09:30:00,更正为:2024-08-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31 09:30:00,更正为:2024-08-09 09:30:00。
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原磋商文件内容:
5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成交人首次发放提货劵后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成交人第二次发放提货劵后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成交人第三次发放提货劵后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
现更正为:
5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成交人首次发放提货劵后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成交人第二次发放提货劵后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成交人供货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注:上述更正内容对磋商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无
名称: (略)
地址:永春县石鼓 (略) 98号
联系方式:0595-*
名称:福 (略)
地址:鼓东 (略) 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雯/林旭丽
电话:0595-*
福 (略)
2024年07月29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31 09:30:00,更正为:2024-08-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31 09:30:00,更正为:2024-08-09 09:30:00。
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原磋商文件内容:
5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成交人首次发放提货劵后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成交人第二次发放提货劵后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成交人第三次发放提货劵后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
现更正为:
5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成交人首次发放提货劵后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成交人第二次发放提货劵后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成交人供货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注:上述更正内容对磋商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无
名称: (略)
地址:永春县石鼓 (略) 98号
联系方式:0595-*
名称:福 (略)
地址:鼓东 (略) 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雯/林旭丽
电话:0595-*
福 (略)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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