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更正公告
镇江经济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江经济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 | ||
品目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
采购单位 |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 | ||
行政区域 | 镇江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18: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沁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新区平昌 (略) 1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弘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秦 (略) 5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沁宇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SHY-G2024-02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经济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07-26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中: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条款号1.6.1 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5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提醒: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现更改为: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提醒: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 原文件中: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条款号1.7.2 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5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货到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总货款30%,满一年,在一年零一个月内付总货款的30%,满二年付清余款。现更改为: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货到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总货款30%,满一年,在一年零一个月内付总货款的30%,满二年付清余款。 原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5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货到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总货款30%,满一年,在一年零一个月内付总货款的30%,满二年付清余款。现更改为: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货到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总货款30%,满一年,在一年零一个月内付总货款的30%,满二年付清余款。
更正日期:2024-07-29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
单位地址:镇江新区平昌 (略) 16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弘业 (略)
单位地址: (略) 秦 (略) 50号
联系人:张沁宇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沁宇
电话:*
无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江经济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 | ||
品目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
采购单位 |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 | ||
行政区域 | 镇江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18: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沁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新区平昌 (略) 1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弘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秦 (略) 5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沁宇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SHY-G2024-02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经济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07-26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中: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条款号1.6.1 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5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提醒: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现更改为: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提醒: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 原文件中: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条款号1.7.2 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5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货到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总货款30%,满一年,在一年零一个月内付总货款的30%,满二年付清余款。现更改为: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货到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总货款30%,满一年,在一年零一个月内付总货款的30%,满二年付清余款。 原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5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货到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总货款30%,满一年,在一年零一个月内付总货款的30%,满二年付清余款。现更改为: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预付款,货到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总货款30%,满一年,在一年零一个月内付总货款的30%,满二年付清余款。
更正日期:2024-07-29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
单位地址:镇江新区平昌 (略) 16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弘业 (略)
单位地址: (略) 秦 (略) 50号
联系人:张沁宇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沁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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