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会计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项目名称:会计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背景: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主要是为了实现西藏自治区会计综合信息系统与全国 (略) 对接的总体目标是按照财政部《全国 (略) 数据代码表》、《全国 (略) 接口方案》、其他相关要求以及我区会计业务管理工作需求进行设计建设,能及时向财政部报送规范数据信息、支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基本信息、附加信息、附件信息)、跨省调转(调出、转入)、会计人员重复采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按照规定时间保质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同时实现接口改造现有全国 (略) 和西藏自治区会计综合信息系统的对接主要分为3个接口:信息采集、信息变更、跨省调转。新增重复采集会计人员信息校验和会计人员退出口。
为完成以上目标,此次升级改造项目需要对会计综合信息系统进行调整优化工作。而“会计综合信息系统”由北京用友 (略) 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定制开发的软件,该公司拥有“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软件V1.0”“会计在线教育系统软件V1.0”软件著作权,并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 (略) 做的定制开发,具有很强的不可替代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6.*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综合信息系统”是由北京用友 (略) 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定制开发的软件,该公司拥有“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软件V1.0”“会计在线教育系统软件V1.0”软件著作权,并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 (略) 做的定制开发,具有很强的不可替代性。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会计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用友 (略)
地址: (略) 海 (略) (略) 3号楼3层101-A01至A10室、4层101-A01至A10室
联系方式:许媛媛 *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地址:西藏 (略) (略) 23号
联系电话:089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办
联系地址: (略) 城关 (略) 23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西藏精 (略)
联系地址: (略) 奥特莱斯南座11楼
联系电话:拉姆女士 089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项目名称:会计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背景: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主要是为了实现西藏自治区会计综合信息系统与全国 (略) 对接的总体目标是按照财政部《全国 (略) 数据代码表》、《全国 (略) 接口方案》、其他相关要求以及我区会计业务管理工作需求进行设计建设,能及时向财政部报送规范数据信息、支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基本信息、附加信息、附件信息)、跨省调转(调出、转入)、会计人员重复采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按照规定时间保质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同时实现接口改造现有全国 (略) 和西藏自治区会计综合信息系统的对接主要分为3个接口:信息采集、信息变更、跨省调转。新增重复采集会计人员信息校验和会计人员退出口。
为完成以上目标,此次升级改造项目需要对会计综合信息系统进行调整优化工作。而“会计综合信息系统”由北京用友 (略) 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定制开发的软件,该公司拥有“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软件V1.0”“会计在线教育系统软件V1.0”软件著作权,并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 (略) 做的定制开发,具有很强的不可替代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6.*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综合信息系统”是由北京用友 (略) 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定制开发的软件,该公司拥有“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软件V1.0”“会计在线教育系统软件V1.0”软件著作权,并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 (略) 做的定制开发,具有很强的不可替代性。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会计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用友 (略)
地址: (略) 海 (略) (略) 3号楼3层101-A01至A10室、4层101-A01至A10室
联系方式:许媛媛 *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地址:西藏 (略) (略) 23号
联系电话:089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办
联系地址: (略) 城关 (略) 23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西藏精 (略)
联系地址: (略) 奥特莱斯南座11楼
联系电话:拉姆女士 089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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