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报废车辆处置公告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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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报废车辆处置公告的补充说明

接潜在投标人质疑,经采购小组核对采购文件后发现因办理人员疏忽,未在招标公告内明确报价截止时间,现以“补充说明”形式对本采购项目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与调整。本“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

  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霍邱县 (略)

    2024年7月30日

接潜在投标人质疑,经采购小组核对采购文件后发现因办理人员疏忽,未在招标公告内明确报价截止时间,现以“补充说明”形式对本采购项目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与调整。本“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

  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霍邱县 (略)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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