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移动发电拖车项目更正公告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移动发电拖车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移动发电拖车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其他专用车辆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16:4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50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邵先生 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中蕴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伟新04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移动发电拖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机动力量
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移动发电拖车项目
第01号补遗文件
各投标人:
现下发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移动发电拖车项目第01号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2) | 技术参数(40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得满分,“▲”项技术参数出现不满足的(负偏离),每有一项扣6分,无标识技术参数出现不满足的(负偏离)每有一项扣3分,在本项分值范围内扣完为止。 注:机组第(1)(2)(3)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静音箱体第(2)条需提供视频用以佐证,机组第(4)条需提供设计图用以佐证,移动式拖车底盘参数“▲”部分为设备关键部位参数,(须提供国家级具有汽车质量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拖车性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原件单独密封提交)。未提供佐证材料的视为相应技术参数负偏离。不同证明材料关于同一指标的证明应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最不利于该指标响应的证明材料为准。(建议供应商在佐证材料对应参数的位置作出明显标记,外文资料须提供对应中文翻译版材料) |
2.2.4(2) | 样品(12分) | 投标人需提供一台与所投产品一致的移动排水泵站样品,样品须包含静音箱体、拖车底盘、发电机组、排水泵、照明系统、控制系统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参数、外观、材料、质量等优劣进行打分,各项性能完备的得8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或不符合采购人使用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无样品或样品配置提供不全不得分。 投标样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证书,产品型号须在证书上体现,且证书编号须在全国认证 (略) 上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备查,得4分,原件单独密封提交,否则不得分。 |
现更正为:
2.2.4(2) | 技术参数(40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得满分,“▲”项技术参数出现不满足的(负偏离),每有一项扣6分,无标识技术参数出现不满足的(负偏离)每有一项扣3分,在本项分值范围内扣完为止。 注:机组第(1)(2)(3)须需提供省级(含)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静音箱体第(2)条需提供视频用以佐证(视频存放介质为U盘,与投标文件电子版放在一起密封递交),机组第(4)条需提供设计图用以佐证,移动式拖车底盘参数“▲”部分为设备关键部位参数,(须提供国家级具有汽车质量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拖车性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原件单独密封提交)。未提供佐证材料的视为相应技术参数负偏离。不同证明材料关于同一指标的证明应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最不利于该指标响应的证明材料为准。(建议供应商在佐证材料对应参数的位置作出明显标记,外文资料须提供对应中文翻译版材料) |
2.2.4(2) | 样品(12分) | 投标人需提供一台与所投产品一致的移动发电拖车样品,样品须包含静音箱体、拖车底盘、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等。外观:车身颜色大红色,外观图案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最新车辆喷涂标识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参数、外观、材料、质量等优劣进行打分,各项性能完备的得8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或不符合采购人使用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无样品或样品配置提供不全不得分。 投标样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证书,样品须在醒目位置上贴上环境标志产品LOGO贴花。产品型号须在证书上体现,且证书编号须在全国认证 (略) 上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备查,得4分,原件单独密封提交,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所递交样品(包括样品上的环保标志)不得体现投标人或制造商名称,需采用相应措施进行遮挡掩盖,样品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前编号并作登记,评标委员会采用盲评形式进行评审。 |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4日11点00分(北京时
间)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三(吉林省同晟科技 (略)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注:投标人根据最后一次补遗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蕴 (略)
2024年7月30日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 (略) (略) 5070号
联系方式:邵先生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蕴 (略)
地 址: (略) (略) 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李伟新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 043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移动发电拖车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其他专用车辆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16:4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50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邵先生 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中蕴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伟新04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移动发电拖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机动力量
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移动发电拖车项目
第01号补遗文件
各投标人:
现下发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移动发电拖车项目第01号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2) | 技术参数(40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得满分,“▲”项技术参数出现不满足的(负偏离),每有一项扣6分,无标识技术参数出现不满足的(负偏离)每有一项扣3分,在本项分值范围内扣完为止。 注:机组第(1)(2)(3)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静音箱体第(2)条需提供视频用以佐证,机组第(4)条需提供设计图用以佐证,移动式拖车底盘参数“▲”部分为设备关键部位参数,(须提供国家级具有汽车质量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拖车性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原件单独密封提交)。未提供佐证材料的视为相应技术参数负偏离。不同证明材料关于同一指标的证明应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最不利于该指标响应的证明材料为准。(建议供应商在佐证材料对应参数的位置作出明显标记,外文资料须提供对应中文翻译版材料) |
2.2.4(2) | 样品(12分) | 投标人需提供一台与所投产品一致的移动排水泵站样品,样品须包含静音箱体、拖车底盘、发电机组、排水泵、照明系统、控制系统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参数、外观、材料、质量等优劣进行打分,各项性能完备的得8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或不符合采购人使用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无样品或样品配置提供不全不得分。 投标样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证书,产品型号须在证书上体现,且证书编号须在全国认证 (略) 上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备查,得4分,原件单独密封提交,否则不得分。 |
现更正为:
2.2.4(2) | 技术参数(40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得满分,“▲”项技术参数出现不满足的(负偏离),每有一项扣6分,无标识技术参数出现不满足的(负偏离)每有一项扣3分,在本项分值范围内扣完为止。 注:机组第(1)(2)(3)须需提供省级(含)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静音箱体第(2)条需提供视频用以佐证(视频存放介质为U盘,与投标文件电子版放在一起密封递交),机组第(4)条需提供设计图用以佐证,移动式拖车底盘参数“▲”部分为设备关键部位参数,(须提供国家级具有汽车质量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拖车性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原件单独密封提交)。未提供佐证材料的视为相应技术参数负偏离。不同证明材料关于同一指标的证明应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最不利于该指标响应的证明材料为准。(建议供应商在佐证材料对应参数的位置作出明显标记,外文资料须提供对应中文翻译版材料) |
2.2.4(2) | 样品(12分) | 投标人需提供一台与所投产品一致的移动发电拖车样品,样品须包含静音箱体、拖车底盘、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等。外观:车身颜色大红色,外观图案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最新车辆喷涂标识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参数、外观、材料、质量等优劣进行打分,各项性能完备的得8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或不符合采购人使用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无样品或样品配置提供不全不得分。 投标样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证书,样品须在醒目位置上贴上环境标志产品LOGO贴花。产品型号须在证书上体现,且证书编号须在全国认证 (略) 上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备查,得4分,原件单独密封提交,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所递交样品(包括样品上的环保标志)不得体现投标人或制造商名称,需采用相应措施进行遮挡掩盖,样品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前编号并作登记,评标委员会采用盲评形式进行评审。 |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4日11点00分(北京时
间)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三(吉林省同晟科技 (略)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注:投标人根据最后一次补遗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蕴 (略)
2024年7月30日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 (略) (略) 5070号
联系方式:邵先生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蕴 (略)
地 址: (略) (略) 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李伟新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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