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建设工程一期二标段
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建设工程一期二标段
答疑函
各潜在投标单位:
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建设工程(一期)二标段【标段包编号:A**】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说明如下:
一、问:1、本项目前附表3.5条要求提供2024年7月29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但前附表10.5条却要求2024年5月27日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前后是否矛盾?
回复:本项目请提供2024年8月5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要求2024年8月5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理合格状态。
二、问:1、本项目前附表3.5条要求提供2024年7月29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但前附表10.5条却要求2024年5月27日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以哪个为准? 2、项目暂停招标前6月19日发布的答疑涵中对于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释是否依然有效,是否需要重新提疑。
回复:1、本项目请提供2024年8月5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要求2024年8月5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本项目已发布的答疑回复依然有效。
三、问:实验中心1结构土建工程,第106项屋面卷材防水的单位是㎡还是m?
回复:单位是㎡。
四、问:基坑支护图纸与地下室建筑及结构图纸对不上,地下室范围不对,地下室及基坑标高不对。
回复:基坑图为实验中心1,研究中心1,研究中心2,地下室的基坑支护。结构外轮廓已复核,和结构图相符,具体的结构标高以土建为准。需要支护的区域为:实验中心1的北侧,东侧,以及地下室的东侧和南侧,实验中心2的南侧。支护的做法也以放坡为主。其余无基坑剖面做法的区域均为现状标高与开挖底高差小的区域,自行考虑土方开挖,桩基施工时应合理控制回填标高(尽量少回填),以免较深形成开挖面。
五、问:实验中心2建筑图纸上写有6层,但是图纸上并无第5和第6层,请问到底是几层? 问题2:实验中心2的微波暗室里是否要放置大型设备?如需要,是否在主体结构未封顶前安装?以避免主体完成后无法安装的情况。
回复:1、以施工图为准 。2、大型设备组合拼装与主体结构封顶不影响。
六、问:1、现场是否已有可以使用的变压器,具体容量是多少?2、现场是否已有可以临时用水接驳点,接驳口径是多少?3、技术标是否可以采用A3页面,标书内的文字(如章节名称等)是否可以可以加粗?对页眉页脚有无格式要求?表格内是否可以填充颜色?4、施工总进度计划是采用横 (略) 络图的形式呈现?5、本工程是否有建设单位指定的关键节点或里程碑?6、对周边建筑物是否有特殊要求的保护措施以及红线内有无需要保护的地下管线?7、请明确交付给总包单位的场地地貌情况:包括原有建筑物是否已经拆除、横穿工地的矿物运输轨道是否已经拆除,电线杆是否已经迁移,现场内树木是否已经清除?8、 (略) 仅有中间一条横穿项目工地 (略) ,此路在整个工程的红线范围内,现场封闭 (略) ,是否会对其有影响?9、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项目一期一标段已开始施工;一期二标段开设围墙时,围墙是否需要和一期一标段相连?或者是中标单位单独开设一期二标段施工工地围挡?10、招标文件第5页,仅给出计划工期和定额施工工期。请问是否对开竣工日期有具体要求?11、招标文件29页,“1.3条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9)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综合评估(若有);”是否指的是“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答辩”?12、项目东南角处为一期一标段土方堆场,请明确交付给总包单位时该土方堆场是否已经清理完毕?13、目前现场项目北侧围挡内存在新近安装的给排水管,请明确此部分给排水管道是否在总包单位施工范围内。14、项目南侧两处池塘是否需要投标单位回填及换填?15、项 (略) 已被闸机封闭, (略) 是否可以作 (略) 使用?闸机是否拆除?
回复:1、临时用电接入点开工前通电,容量为2×630KVA。2、临时用水点开工前接通,接驳口径为DN50。3、技术标纸张大小,格式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4、由投标人自行考虑。5、无。6、无。7、矿物输送带未拆除、电力杆线未搬迁。8、不会。9、不需要。10、本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11、是的。12、东南角为 (略) 石料堆放场,确定总包单位前暂无法清理完毕。13、该部分管道为临时基建电力管道,在施工红线范围内位于永久围墙位置。14、投标单位自行考虑。15、中标单位可与 (略) 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七、问:1、招标公告3.4中明确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投标人须知7.2.6采用评定分离项目,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要求中标候选人开展陈述、答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按定标委员会要求参加过陈述、答辩中表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7.2.6的相关说明不适用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2、联合体投标的,前附表3.5中1.3.6.7.8项资料要求双方提供,其中,2中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需要联合体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一方提供?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需要双方提供,还是任意一方或提供项目经理的一方提供即可?3、除联合体协议需双方盖章外,联合体成员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承诺书、 (略) 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企业证书资料等资料是否均可以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章有效?4、定标要素中的企业实力、企业信誉等是否会考虑联合体双方的情况,还是只考虑牵头人的情况?
回复:1、投标人须知7.2.6条未勾选,不适用于本项目。2、前附表3.5中第11条已明确,2项中的④④⑤联合体双方均需要提供,其余项由出具的一方提供即可。3、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要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可以另外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章。4、定标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定标资料综合考虑,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上传联合体双方材料还是只上传一方材料。
八、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8月6日9:30,现变更至2024年8月14日9:30。
本次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略) 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
华诚 (略)
2024年7月30日
答疑函
各潜在投标单位:
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建设工程(一期)二标段【标段包编号:A**】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说明如下:
一、问:1、本项目前附表3.5条要求提供2024年7月29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但前附表10.5条却要求2024年5月27日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前后是否矛盾?
回复:本项目请提供2024年8月5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要求2024年8月5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理合格状态。
二、问:1、本项目前附表3.5条要求提供2024年7月29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但前附表10.5条却要求2024年5月27日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以哪个为准? 2、项目暂停招标前6月19日发布的答疑涵中对于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释是否依然有效,是否需要重新提疑。
回复:1、本项目请提供2024年8月5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要求2024年8月5日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本项目已发布的答疑回复依然有效。
三、问:实验中心1结构土建工程,第106项屋面卷材防水的单位是㎡还是m?
回复:单位是㎡。
四、问:基坑支护图纸与地下室建筑及结构图纸对不上,地下室范围不对,地下室及基坑标高不对。
回复:基坑图为实验中心1,研究中心1,研究中心2,地下室的基坑支护。结构外轮廓已复核,和结构图相符,具体的结构标高以土建为准。需要支护的区域为:实验中心1的北侧,东侧,以及地下室的东侧和南侧,实验中心2的南侧。支护的做法也以放坡为主。其余无基坑剖面做法的区域均为现状标高与开挖底高差小的区域,自行考虑土方开挖,桩基施工时应合理控制回填标高(尽量少回填),以免较深形成开挖面。
五、问:实验中心2建筑图纸上写有6层,但是图纸上并无第5和第6层,请问到底是几层? 问题2:实验中心2的微波暗室里是否要放置大型设备?如需要,是否在主体结构未封顶前安装?以避免主体完成后无法安装的情况。
回复:1、以施工图为准 。2、大型设备组合拼装与主体结构封顶不影响。
六、问:1、现场是否已有可以使用的变压器,具体容量是多少?2、现场是否已有可以临时用水接驳点,接驳口径是多少?3、技术标是否可以采用A3页面,标书内的文字(如章节名称等)是否可以可以加粗?对页眉页脚有无格式要求?表格内是否可以填充颜色?4、施工总进度计划是采用横 (略) 络图的形式呈现?5、本工程是否有建设单位指定的关键节点或里程碑?6、对周边建筑物是否有特殊要求的保护措施以及红线内有无需要保护的地下管线?7、请明确交付给总包单位的场地地貌情况:包括原有建筑物是否已经拆除、横穿工地的矿物运输轨道是否已经拆除,电线杆是否已经迁移,现场内树木是否已经清除?8、 (略) 仅有中间一条横穿项目工地 (略) ,此路在整个工程的红线范围内,现场封闭 (略) ,是否会对其有影响?9、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项目一期一标段已开始施工;一期二标段开设围墙时,围墙是否需要和一期一标段相连?或者是中标单位单独开设一期二标段施工工地围挡?10、招标文件第5页,仅给出计划工期和定额施工工期。请问是否对开竣工日期有具体要求?11、招标文件29页,“1.3条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9)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综合评估(若有);”是否指的是“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答辩”?12、项目东南角处为一期一标段土方堆场,请明确交付给总包单位时该土方堆场是否已经清理完毕?13、目前现场项目北侧围挡内存在新近安装的给排水管,请明确此部分给排水管道是否在总包单位施工范围内。14、项目南侧两处池塘是否需要投标单位回填及换填?15、项 (略) 已被闸机封闭, (略) 是否可以作 (略) 使用?闸机是否拆除?
回复:1、临时用电接入点开工前通电,容量为2×630KVA。2、临时用水点开工前接通,接驳口径为DN50。3、技术标纸张大小,格式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4、由投标人自行考虑。5、无。6、无。7、矿物输送带未拆除、电力杆线未搬迁。8、不会。9、不需要。10、本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11、是的。12、东南角为 (略) 石料堆放场,确定总包单位前暂无法清理完毕。13、该部分管道为临时基建电力管道,在施工红线范围内位于永久围墙位置。14、投标单位自行考虑。15、中标单位可与 (略) 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七、问:1、招标公告3.4中明确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投标人须知7.2.6采用评定分离项目,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要求中标候选人开展陈述、答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按定标委员会要求参加过陈述、答辩中表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7.2.6的相关说明不适用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2、联合体投标的,前附表3.5中1.3.6.7.8项资料要求双方提供,其中,2中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需要联合体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一方提供?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需要双方提供,还是任意一方或提供项目经理的一方提供即可?3、除联合体协议需双方盖章外,联合体成员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承诺书、 (略) 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企业证书资料等资料是否均可以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章有效?4、定标要素中的企业实力、企业信誉等是否会考虑联合体双方的情况,还是只考虑牵头人的情况?
回复:1、投标人须知7.2.6条未勾选,不适用于本项目。2、前附表3.5中第11条已明确,2项中的④④⑤联合体双方均需要提供,其余项由出具的一方提供即可。3、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要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可以另外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章。4、定标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定标资料综合考虑,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上传联合体双方材料还是只上传一方材料。
八、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8月6日9:30,现变更至2024年8月14日9:30。
本次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略) 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
华诚 (略)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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