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类型: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最高控制价
投标保证金
* 补充通知标题: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客坊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补充通知
* 补充通知内容: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二)—客坊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客坊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
各投标人:
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鑫俊业[2024]JN招007号的《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客坊乡地质灾
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第1章招标公告
章招标公告/3.投标投标 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中中
原:“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
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
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修改为:“3.9.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
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
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 (略) 建筑
(略) 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的
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 (略) (2019)50号文及闽建筑
〔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根据《自然
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2号)》的文件规定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
(略) 查询地质勘查单位被列入《福建省地质 (略) 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异常名录》或在福建省自然资
源厅“福建省地质 (略) ”内公布的问题单位名单(已列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
标处理。⑥投标人因不符合相关行业投标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核查责令限期改正期间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
废标处理;⑦投标人被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认定为失信黑名单 (略) 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直接按废标处理;⑧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
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注: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
《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建宁县客坊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 (略)
2024年7月30日
* 签字并盖章的补充通知文件:
补充通知.pdf (md5:412FE1BE0E5E35B34C115FFDF7F9C290)
附件: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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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开标
最高控制价
投标保证金
* 补充通知标题: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客坊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补充通知
* 补充通知内容: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二)—客坊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客坊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
各投标人:
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鑫俊业[2024]JN招007号的《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客坊乡地质灾
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第1章招标公告
章招标公告/3.投标投标 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中中
原:“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
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
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修改为:“3.9.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
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
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 (略) 建筑
(略) 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的
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 (略) (2019)50号文及闽建筑
〔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根据《自然
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2号)》的文件规定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
(略) 查询地质勘查单位被列入《福建省地质 (略) 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异常名录》或在福建省自然资
源厅“福建省地质 (略) ”内公布的问题单位名单(已列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
标处理。⑥投标人因不符合相关行业投标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核查责令限期改正期间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
废标处理;⑦投标人被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认定为失信黑名单 (略) 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直接按废标处理;⑧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
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注: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
《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建宁县客坊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 (略)
2024年7月30日
* 签字并盖章的补充通知文件:
补充通知.pdf (md5:412FE1BE0E5E35B34C115FFDF7F9C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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