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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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HNFH-2024-0713)
一、内容:
河南馥铧 (略) 受新安县水利局的委托,就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
巩固提升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HNFH-2024-0713
三、变更内容:
原公告“3.2 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工
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
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现变更为“3.2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监理*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
证书,并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
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2 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
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 1 人为总监);
3.4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网
站。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变更内容自动替换原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其余内容不作变更。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水利局
地 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联 系 人: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馥铧 (略)
地 址: (略) 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 幢 101 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
电子邮箱:*@*63.com
河南馥铧 (略)
2024 年 07 月 31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财政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水利局
地 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馥铧 (略)
地 址: (略) 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 幢 101 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HNFH-2024-0713)
一、内容:
河南馥铧 (略) 受新安县水利局的委托,就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
巩固提升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安县 2024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HNFH-2024-0713
三、变更内容:
原公告“3.2 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工
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
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现变更为“3.2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监理*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
证书,并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
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2 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
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 1 人为总监);
3.4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网
站。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变更内容自动替换原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其余内容不作变更。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水利局
地 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联 系 人: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馥铧 (略)
地 址: (略) 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 幢 101 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
电子邮箱:*@*63.com
河南馥铧 (略)
2024 年 07 月 31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财政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水利局
地 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馥铧 (略)
地 址: (略) 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 幢 101 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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