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远东泵站污水压力管园东大道—远东污水厂段延伸工程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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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远东泵站污水压力管园东大道—远东污水厂段延伸工程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人:

现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远东泵站污水压力管(园东大道—远东污水厂段)延伸工程(招标编号:晋政施招*),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20.6条款修改为: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20.6

增加:(4)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招标控制价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除外)未完整包括有效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使用人全称、统一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 (略) 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

2、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5.4.1条款修改为: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2年 。

3、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第2项修改为: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本内容

补正后内容

2

《通用本》第3章第2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3.1.13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修改为:

3.1.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没有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4)项规定的,或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 (略) 校验认定被篡改的;

4、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均顺延至2020年 6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工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日期:2020年6月4日

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人:

现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远东泵站污水压力管(园东大道—远东污水厂段)延伸工程(招标编号:晋政施招*),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20.6条款修改为: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20.6

增加:(4)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招标控制价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除外)未完整包括有效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使用人全称、统一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 (略) 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

2、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5.4.1条款修改为: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2年 。

3、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第2项修改为: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本内容

补正后内容

2

《通用本》第3章第2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3.1.13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修改为:

3.1.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没有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4)项规定的,或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 (略) 校验认定被篡改的;

4、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均顺延至2020年 6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工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日期: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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