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年过滤棉等物资打包采购项目网上比价二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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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年过滤棉等物资打包采购项目网上比价二次澄清公告

(略) 2024-2027年过滤棉等物资打包采购项目

网上比价二次澄清公告

现对 (略) 2024-2027年过滤棉等物资打包采购项目进行二次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比价公告第四点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在 (略) (略) 上比价全流程操作,响应人须在 (略) 完成注册加盟,且注册资金达到 50 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二)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响应人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三)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四)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五)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六)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

二、原比价公告附件1资格评审表以本次澄清后的为准,详见附件1。

三、本项目其他要求以原比价公告为准,如比价公告与澄清公告不一致,以澄清公告为准。

请各响应人认真核实澄清清单。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31日17时前登录 (略) http://**进行提报。逾期提出澄清无效,视为无澄清。

附件:1、资格评审表(二次澄清后)

(略)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资格评审表(二次澄清后)

(略) 2024-2027年过滤棉等物资打包采购

资格评审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要求

1

响应人需是注册资金达到 50 万元及以上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1.响应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响应人的注册资金是否满足要求,不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同一人,不同 (略) 、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或“天眼查”网站(网址:http://**)查询为准。

2

比价保证金

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交

3

资格证明文件:响应人须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项目的,还需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交,在有效期内,信息无误。

4

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

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6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或“天眼查”网站(网址:http://**)查询为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无其他失信行为,以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资格审查结论



(略) 2024-2027年过滤棉等物资打包采购项目

网上比价二次澄清公告

现对 (略) 2024-2027年过滤棉等物资打包采购项目进行二次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比价公告第四点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在 (略) (略) 上比价全流程操作,响应人须在 (略) 完成注册加盟,且注册资金达到 50 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二)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响应人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三)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四)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五)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六)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

二、原比价公告附件1资格评审表以本次澄清后的为准,详见附件1。

三、本项目其他要求以原比价公告为准,如比价公告与澄清公告不一致,以澄清公告为准。

请各响应人认真核实澄清清单。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31日17时前登录 (略) http://**进行提报。逾期提出澄清无效,视为无澄清。

附件:1、资格评审表(二次澄清后)

(略)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资格评审表(二次澄清后)

(略) 2024-2027年过滤棉等物资打包采购

资格评审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要求

1

响应人需是注册资金达到 50 万元及以上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1.响应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响应人的注册资金是否满足要求,不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同一人,不同 (略) 、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或“天眼查”网站(网址:http://**)查询为准。

2

比价保证金

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交

3

资格证明文件:响应人须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项目的,还需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交,在有效期内,信息无误。

4

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

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6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或“天眼查”网站(网址:http://**)查询为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无其他失信行为,以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资格审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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