贲红镇希乐图-高金山、希乐图-三界海通村公路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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贲红镇希乐图-高金山、希乐图-三界海通村公路项目变更公告

贲红镇希乐图-高金山、希乐图-三界 (略)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贲红镇希乐图-高金山、希乐图-三界 (略) 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NMGZH-2023-032),施工图设计已由察哈尔右翼后旗交通运输局以后交法[2023]8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察哈尔右翼后旗贲红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一)建设规模:希乐图-高金 (略) :路线 1 起点位于高金山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新胜村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2+470.514。路线 2 起点位于希乐图村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四号地,终点桩号 K0+918.260。
希乐图-三界 (略) :路线 1 起点位于于家村南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三界海,终点桩号 K1+549.618。路线 2 起点位于三界海,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郝木匠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2+451.463。路线 3 起点位于上宋家村,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索家村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1+879.644。
技术标准:本项目 (略) 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面寬度为4.5米,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结构层采用20cm厚C30普通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厚天然砂砾功能层。(详见图纸)
2.2计划工期。
2023年10月30日--2024年6月30日,共244天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施工标段号 工程范围 建设里程 主要工程内容
SG-1 希乐图-高金 (略) :路线 1 起点位于高金山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新胜村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2+470.514。路线 2 起点位于希乐图村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四号地,终点桩号 K0+918.260。
希乐图-三界 (略) :路线 1 起点位于于家村南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三界海,终点桩号 K1+549.618。路线 2 起点位于三界海,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郝木匠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2+451.463。路线 3 起点位于上宋家村,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索家村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1+879.644。 贲红镇希乐图-高金山:3.389km
贲红镇希乐图-三界海:5.881km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9月 27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19 日上午9时30 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略) 公共 (略) (http://**:9000)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固化清单。
4.3招标文件价格及支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 投标人应随时登 (略) (略) 系统,在“查看答疑补疑”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疑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 (略) (略) (地址:如外地企业邮寄 (略) (略) B区2号楼三楼321室; 寄件接收人:周璐,联系电话:*)。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必须同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递交点击查看>>万圆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站上发布:
中国 (略) (http://**)、内蒙古 (略) (http://**.cn)、 (略) 公共 (略) (http://**:9000)、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 (略) 站(http://**-gljs/#/) 。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7.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察哈尔右翼后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
电 话:0474-*
邮 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哈尔右翼后旗贲红镇人民政府
地址:察右后旗贲红镇
邮编:*
联系人:乔诚
电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集宁区数码大厦1408
邮编:*
联系人:任冰洁
电话:*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项目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所有标段

法人资格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

资质等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

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文)的规定,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 务 要 求

所有标段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元,以(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以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注:在《投标文件》近年财务状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业 绩 要 求

所有标段

近5年(2018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类似项目[四级 (略) 工程]的施工项目,并通过交工验收,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信 誉 要 求

所有标段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

(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在《投标文件》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人 员

最低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所有标段

项目

经理

1

1、本单位自有职工(以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以“中 (略) ”(http://**)注册建造师查询的注册人员信息为准。)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交通 (略) 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略) 查询”(http://**:8080/khglui/)核实的信息为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项目

总工

1

1、本单位自有职工(以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交通 (略) 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略) 查询”(http://**:8080/khglui/)核实的信息为准)。

注: 在《投标文件》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及附件中反映。


评标办法

(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绑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14)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9)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0)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40分;

(2)主要人员:25分;

(3)技术能力:10分;

(4)业绩:10分;

(5)履约信誉:15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含第3名)

通过详细评审,对排名在前 3 名(含第 3 名) 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

若存在商务和技术得分总分相等的情况,则依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履约信誉各单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各单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先后排序,先递交的排序靠前。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10分

a.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完整、科学的,得8~10分;

b.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基本合理的,得6~8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8分

a.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与项目实际结合紧密的,得6.4~8分;

b.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基本全面、比较合理的,得4.8~6.4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a.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4~5分;

b.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3~4分。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a.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4~5分;

b.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3~4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6分

a.环境、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4.8~6分;

b.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6~4.8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预案

6分

a.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4.8~6分;

b.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6~4.8分。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项目总工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2.2.2(3)

其他因素

35分

技术能力10分

本次招标不考核此项内容,投标人均得满分10分。

业绩

10分

已完

类似工程业绩

10分

满足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后,近5年(2018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四级 (略) 工程]的施工项目,并通过交工验收,每增加1项加5分,最多得5分。

信誉

15分

履约信誉

15分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4条规定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1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贲红镇希乐图-高金山、希乐图-三界 (略)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贲红镇希乐图-高金山、希乐图-三界 (略) 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NMGZH-2023-032),施工图设计已由察哈尔右翼后旗交通运输局以后交法[2023]8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察哈尔右翼后旗贲红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一)建设规模:希乐图-高金 (略) :路线 1 起点位于高金山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新胜村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2+470.514。路线 2 起点位于希乐图村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四号地,终点桩号 K0+918.260。
希乐图-三界 (略) :路线 1 起点位于于家村南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三界海,终点桩号 K1+549.618。路线 2 起点位于三界海,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郝木匠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2+451.463。路线 3 起点位于上宋家村,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索家村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1+879.644。
技术标准:本项目 (略) 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面寬度为4.5米,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结构层采用20cm厚C30普通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厚天然砂砾功能层。(详见图纸)
2.2计划工期。
2023年10月30日--2024年6月30日,共244天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施工标段号 工程范围 建设里程 主要工程内容
SG-1 希乐图-高金 (略) :路线 1 起点位于高金山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新胜村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2+470.514。路线 2 起点位于希乐图村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四号地,终点桩号 K0+918.260。
希乐图-三界 (略) :路线 1 起点位于于家村南与现有 (略)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三界海,终点桩号 K1+549.618。路线 2 起点位于三界海,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郝木匠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2+451.463。路线 3 起点位于上宋家村,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索家村与现有 (略) 相接,终点桩号 K1+879.644。 贲红镇希乐图-高金山:3.389km
贲红镇希乐图-三界海:5.881km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9月 27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19 日上午9时30 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略) 公共 (略) (http://**:9000)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固化清单。
4.3招标文件价格及支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 投标人应随时登 (略) (略) 系统,在“查看答疑补疑”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疑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 (略) (略) (地址:如外地企业邮寄 (略) (略) B区2号楼三楼321室; 寄件接收人:周璐,联系电话:*)。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必须同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递交点击查看>>万圆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站上发布:
中国 (略) (http://**)、内蒙古 (略) (http://**.cn)、 (略) 公共 (略) (http://**:9000)、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 (略) 站(http://**-gljs/#/) 。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7.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察哈尔右翼后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
电 话:0474-*
邮 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哈尔右翼后旗贲红镇人民政府
地址:察右后旗贲红镇
邮编:*
联系人:乔诚
电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集宁区数码大厦1408
邮编:*
联系人:任冰洁
电话:*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项目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所有标段

法人资格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

资质等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

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文)的规定,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 务 要 求

所有标段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元,以(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以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注:在《投标文件》近年财务状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业 绩 要 求

所有标段

近5年(2018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类似项目[四级 (略) 工程]的施工项目,并通过交工验收,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信 誉 要 求

所有标段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

(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在《投标文件》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人 员

最低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所有标段

项目

经理

1

1、本单位自有职工(以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以“中 (略) ”(http://**)注册建造师查询的注册人员信息为准。)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交通 (略) 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略) 查询”(http://**:8080/khglui/)核实的信息为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项目

总工

1

1、本单位自有职工(以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交通 (略) 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略) 查询”(http://**:8080/khglui/)核实的信息为准)。

注: 在《投标文件》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及附件中反映。


评标办法

(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绑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14)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9)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0)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40分;

(2)主要人员:25分;

(3)技术能力:10分;

(4)业绩:10分;

(5)履约信誉:15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含第3名)

通过详细评审,对排名在前 3 名(含第 3 名) 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

若存在商务和技术得分总分相等的情况,则依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履约信誉各单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各单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先后排序,先递交的排序靠前。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10分

a.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完整、科学的,得8~10分;

b.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基本合理的,得6~8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8分

a.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与项目实际结合紧密的,得6.4~8分;

b.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基本全面、比较合理的,得4.8~6.4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a.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4~5分;

b.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3~4分。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a.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4~5分;

b.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3~4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6分

a.环境、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4.8~6分;

b.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6~4.8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预案

6分

a.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4.8~6分;

b.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6~4.8分。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项目总工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2.2.2(3)

其他因素

35分

技术能力10分

本次招标不考核此项内容,投标人均得满分10分。

业绩

10分

已完

类似工程业绩

10分

满足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后,近5年(2018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四级 (略) 工程]的施工项目,并通过交工验收,每增加1项加5分,最多得5分。

信誉

15分

履约信誉

15分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4条规定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1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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