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略)
2024年-2026年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投标人答疑汇总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2026年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1 | 问题1 | 二、自有基地。 (略) 内有自有蔬菜生产基地100亩(含)至200亩的得1分,200亩(含)500亩的得2分500亩及以上的得3分(提供自有蔬菜生产基地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自有基地和租赁基地同样能为本项目提供相同付服务,自有的且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是否有存在对投标人的歧视和限制? |
回答 | 我司认为拥有自有基地的投标人会更加稳定,品质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此条为加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也不存在限制或歧视潜在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2 | 问题2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连续盈利且3年平均营业收入*元(含)以上至1亿元(不含)的,加1分;3年平均营业收入1亿元的,加2分:(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回答 | 可以参与投标,我司在资格审查条件中并未就此做出要求。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无法提供3年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所包含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均需盈利且年平均营业收入*元(含)以上至1亿元(不含)的,加1分;年平均营业收入1亿元的,加2分。(提供的报告其它内容均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 |
3 | 问题3 | "3.10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我单位企业性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只能看到成员人数,不能看到出资人名单,提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成员出资明细查询是否可行? |
回答 | 若投标人性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的,可提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成员出资明细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 | 问题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2.2.4(2)业绩 “除资格要求提供的业绩外,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提供1个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在*元(含)-*元(不含)的食堂食材服务业绩得1分,每提供1个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在*元(含)以上的食堂食材服务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 |
回答 | 业主证明包含但不限于:业绩的真实性、提供食材的品质评价、提供配送的服务评价。格式自拟。 | |
5 | 问题5 | 三、应急预案 目前食材行业原材料配送形式多种多样,设置配送点定点配送只是其中一种模式,我司具有健全的全城食材原材料配送运输团队,可确保在全城任何需求点实现20分钟内配送需求响应。并不需要设置固定点位的配送点,既增加了成本又无法实现全城覆盖。无论该配送点面积有多大,若可配送食材类别少,配送点离*方需求地点距离远,一样无法实现快速响应。而我司采用全城配送运输团队,覆盖面积广,可调配食材种类齐全,对应任何需求点都有就近响应配送车辆,才可真正实现配送应急响应。故招标文件该条款的设定并不符合行业现状及并不能满足实际应急响应需求,属于以不合理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 |
回答 | 应急配送不仅需具有较高的时效响应,更需保证应急食材的品质。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6 | 问题6 | 二、自有基地 自有蔬菜生产基地与合作蔬菜基地均能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要求,且无任何差异,只需要求合作蔬菜基地的合作期限能完全覆盖本项目的执行期,就可确保项目的实际执行完成,与自有基地产生的服务结果保障完全一致。仅自有基地才可得分明显属于以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供应商。相关条款变相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且是不必要的经营成本,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 |
回答 | 我司认为拥有自有基地的投标人会更加稳定,品质能得到更好的保障,运营管理良好的自有基地,反而会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此条为加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也不存在限制或歧视潜在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7 | 问题7 | 一、财务状况 我司属于2023年新成立企业,营收及盈利均满足上述条款项要求,但是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提供2021-2023联系三年的审计报告。且往年经营情况并不能体现企业当前经营现状,现在绝大部分招标项目都仅要求提供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已经可以全面反应企业当前经营现状,且要求提供三年审计报告明显排斥了新成立企业,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
回答 | 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无法提供3年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所包含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均需盈利且年平均营业收入*元(含)以上至1亿元(不含)的,加1分;年平均营业收入1亿元的,加2分。(提供的报告其它内容均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
招标人: (略)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2024年07月31日
(略)
2024年-2026年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投标人答疑汇总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2026年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1 | 问题1 | 二、自有基地。 (略) 内有自有蔬菜生产基地100亩(含)至200亩的得1分,200亩(含)500亩的得2分500亩及以上的得3分(提供自有蔬菜生产基地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自有基地和租赁基地同样能为本项目提供相同付服务,自有的且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是否有存在对投标人的歧视和限制? |
回答 | 我司认为拥有自有基地的投标人会更加稳定,品质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此条为加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也不存在限制或歧视潜在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2 | 问题2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连续盈利且3年平均营业收入*元(含)以上至1亿元(不含)的,加1分;3年平均营业收入1亿元的,加2分:(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回答 | 可以参与投标,我司在资格审查条件中并未就此做出要求。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无法提供3年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所包含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均需盈利且年平均营业收入*元(含)以上至1亿元(不含)的,加1分;年平均营业收入1亿元的,加2分。(提供的报告其它内容均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 |
3 | 问题3 | "3.10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我单位企业性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只能看到成员人数,不能看到出资人名单,提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成员出资明细查询是否可行? |
回答 | 若投标人性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的,可提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成员出资明细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 | 问题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2.2.4(2)业绩 “除资格要求提供的业绩外,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提供1个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在*元(含)-*元(不含)的食堂食材服务业绩得1分,每提供1个单一项目年度合同总额在*元(含)以上的食堂食材服务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 |
回答 | 业主证明包含但不限于:业绩的真实性、提供食材的品质评价、提供配送的服务评价。格式自拟。 | |
5 | 问题5 | 三、应急预案 目前食材行业原材料配送形式多种多样,设置配送点定点配送只是其中一种模式,我司具有健全的全城食材原材料配送运输团队,可确保在全城任何需求点实现20分钟内配送需求响应。并不需要设置固定点位的配送点,既增加了成本又无法实现全城覆盖。无论该配送点面积有多大,若可配送食材类别少,配送点离*方需求地点距离远,一样无法实现快速响应。而我司采用全城配送运输团队,覆盖面积广,可调配食材种类齐全,对应任何需求点都有就近响应配送车辆,才可真正实现配送应急响应。故招标文件该条款的设定并不符合行业现状及并不能满足实际应急响应需求,属于以不合理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 |
回答 | 应急配送不仅需具有较高的时效响应,更需保证应急食材的品质。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6 | 问题6 | 二、自有基地 自有蔬菜生产基地与合作蔬菜基地均能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要求,且无任何差异,只需要求合作蔬菜基地的合作期限能完全覆盖本项目的执行期,就可确保项目的实际执行完成,与自有基地产生的服务结果保障完全一致。仅自有基地才可得分明显属于以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供应商。相关条款变相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且是不必要的经营成本,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 |
回答 | 我司认为拥有自有基地的投标人会更加稳定,品质能得到更好的保障,运营管理良好的自有基地,反而会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此条为加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也不存在限制或歧视潜在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7 | 问题7 | 一、财务状况 我司属于2023年新成立企业,营收及盈利均满足上述条款项要求,但是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提供2021-2023联系三年的审计报告。且往年经营情况并不能体现企业当前经营现状,现在绝大部分招标项目都仅要求提供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已经可以全面反应企业当前经营现状,且要求提供三年审计报告明显排斥了新成立企业,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
回答 | 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无法提供3年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所包含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均需盈利且年平均营业收入*元(含)以上至1亿元(不含)的,加1分;年平均营业收入1亿元的,加2分。(提供的报告其它内容均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
招标人: (略)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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