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震局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航吊系统答疑纪要
福建省地震局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航吊系统答疑纪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航吊系统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其他起重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地震局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1日 17:3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3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君琼、张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地震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鼓 (略) 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善虎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466-3 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君琼、张威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地震局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航吊系统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航吊系统
招标编号:*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航吊系统》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招标文件第78页设备需求一览表:实验室设计层高5.7米,其中设计楼板大梁0.8米、设备高度2.9米,航吊系统高度不大于1.5米。
问:按照贵方的描述是否可以理解为实际地面到楼板大梁高度为4.9米? 航吊在这个高度空间运行?航吊高度1.5米加上承轨梁和轨道的高度,实际牛 腿距离地面的高度只有≤2.5米。其中设备的高度为2.9米,如果没有地坑无法使现双车起吊。
答:本项目地 (略) 面高度一致,没有设计地坑,招标文件中实验室设计数据真实有效,供应商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计出满足本项目的航吊系统。
2.招标文件第79页招标内容和要求“第三项第 1 条:工作区间横向跨度
满足7.4m,纵向跨度满足15.6m 实验室空间要求和提供的平面图,
问:是否可以理解为两台航吊分别安装在对应平面图④、⑤跨和⑤、⑥跨各安装一台25吨的航吊?航吊的运行长度为 15.6m?
答:招标文件中实验室设计数据真实有效,尺寸及承重柱子已在项目概况设计图中明确,供应商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理解并形成实施方案。
3、招标内容和要求“第三项第2条:设备自身高度(吊钩吊货点至航车系统最高点)≤1.5 米。
问:是否可以理解为吊钩升到最高点从吊钩的中心到航吊系统最高点的位置?实验室是否有地坑?
答:本项目没有设计地坑,供应商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计出满足本项目的航吊系统。
4、招标内容和要求“第三项第 3 条:每台双车起吊。
问: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2台航吊具有同升同降、同左同右、同前同后运行功能?
答: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和要求“第三项第4条:每台采用双车联动同步系统”的已作出要求,供应商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计出满足本项目的航吊系统。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8月16日 09:30:00。
三、补充通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地震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 期:2024年07月31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地震局
地址: (略) 鼓 (略) 7号
联系方式:刘善虎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466-3 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联系方式:张君琼、张威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君琼、张威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航吊系统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其他起重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地震局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1日 17:3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3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君琼、张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地震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鼓 (略) 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善虎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466-3 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君琼、张威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地震局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航吊系统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航吊系统
招标编号:*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航吊系统》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招标文件第78页设备需求一览表:实验室设计层高5.7米,其中设计楼板大梁0.8米、设备高度2.9米,航吊系统高度不大于1.5米。
问:按照贵方的描述是否可以理解为实际地面到楼板大梁高度为4.9米? 航吊在这个高度空间运行?航吊高度1.5米加上承轨梁和轨道的高度,实际牛 腿距离地面的高度只有≤2.5米。其中设备的高度为2.9米,如果没有地坑无法使现双车起吊。
答:本项目地 (略) 面高度一致,没有设计地坑,招标文件中实验室设计数据真实有效,供应商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计出满足本项目的航吊系统。
2.招标文件第79页招标内容和要求“第三项第 1 条:工作区间横向跨度
满足7.4m,纵向跨度满足15.6m 实验室空间要求和提供的平面图,
问:是否可以理解为两台航吊分别安装在对应平面图④、⑤跨和⑤、⑥跨各安装一台25吨的航吊?航吊的运行长度为 15.6m?
答:招标文件中实验室设计数据真实有效,尺寸及承重柱子已在项目概况设计图中明确,供应商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理解并形成实施方案。
3、招标内容和要求“第三项第2条:设备自身高度(吊钩吊货点至航车系统最高点)≤1.5 米。
问:是否可以理解为吊钩升到最高点从吊钩的中心到航吊系统最高点的位置?实验室是否有地坑?
答:本项目没有设计地坑,供应商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计出满足本项目的航吊系统。
4、招标内容和要求“第三项第 3 条:每台双车起吊。
问: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2台航吊具有同升同降、同左同右、同前同后运行功能?
答: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和要求“第三项第4条:每台采用双车联动同步系统”的已作出要求,供应商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计出满足本项目的航吊系统。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8月16日 09:30:00。
三、补充通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地震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 期:2024年07月31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地震局
地址: (略) 鼓 (略) 7号
联系方式:刘善虎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466-3 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5层
联系方式:张君琼、张威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君琼、张威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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