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年路灯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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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沥镇年路灯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大沥镇2024-2 (略) 灯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大沥镇2024-2 (略) 灯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大沥镇2024-2 (略) 灯改造工程

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XZ0094

项目名称:大沥镇2024-2 (略) 灯改造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7月3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上午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40页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②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和评审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人社部门授权具备颁发资格的机构(或单位)颁发的为准,职称证未显示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请问我司提供的人员职称证书由人社部门盖章颁发,没有职称评审表,我司可以提供 (略) 站查询到该人员职称证书信 (略) (略) 址,请问是否符合要求?请明确回复。

答:因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第二款第1条对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做出修改(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第二款第1条),故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职称证未显示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一)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0-4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新增:

原文

修改为: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7.00分)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外):

1、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5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

2、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1人,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5分;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 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7分】

①上述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和评审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人社部门授权具备颁发资格的机构(或单位)颁发的为准,职称证未显示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不提供不得分。

③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④省外进粤企业,上述拟派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 (略) ”办理了登记手续,并须提供“进粤企业和 (略) ”人员信 (略) 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7.00分)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外):

1、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5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

2、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1人,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5分;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 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7分】

①上述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职称证未显示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不提供不得分。

③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④省外进粤企业,上述拟派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 (略) ”办理了登记手续,并须提供“进粤企业和 (略) ”人员信 (略) 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1号

地址: (略) 南海区 (略) 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易工

联系人:李俊英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07月31日

2024年07月31日

招标补充答疑文件(第1号)大沥镇2024-2 (略) 灯改造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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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大沥镇2024-2 (略) 灯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大沥镇2024-2 (略) 灯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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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沥镇2024-2 (略) 灯改造工程

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XZ0094

项目名称:大沥镇2024-2 (略) 灯改造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7月3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上午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40页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②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和评审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人社部门授权具备颁发资格的机构(或单位)颁发的为准,职称证未显示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请问我司提供的人员职称证书由人社部门盖章颁发,没有职称评审表,我司可以提供 (略) 站查询到该人员职称证书信 (略) (略) 址,请问是否符合要求?请明确回复。

答:因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第二款第1条对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做出修改(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第二款第1条),故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职称证未显示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一)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0-4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新增:

原文

修改为: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7.00分)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外):

1、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5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

2、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1人,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5分;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 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7分】

①上述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和评审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人社部门授权具备颁发资格的机构(或单位)颁发的为准,职称证未显示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不提供不得分。

③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④省外进粤企业,上述拟派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 (略) ”办理了登记手续,并须提供“进粤企业和 (略) ”人员信 (略) 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7.00分)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外):

1、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5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

2、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1人,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5分;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5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 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7分】

①上述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职称证未显示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不提供不得分。

③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④省外进粤企业,上述拟派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 (略) ”办理了登记手续,并须提供“进粤企业和 (略) ”人员信 (略) 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1号

地址: (略) 南海区 (略) 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易工

联系人:李俊英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07月31日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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