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编号:XYHTJG-2024-B-
0101)合同公告
(招标编号:xYHTJG--2024-B-0101)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4号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信意合(天津) (略)
地址: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A座A111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外逊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评审
项目
采购人: (略) 财政局
一(*方)
投标人: (略) 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服务合同示范文
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供应商)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
(采购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采购人”、“供应商”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采购人或共同
供应商。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
注明“无”等字样。
服务合同
采购人(*方): (略) 财政局
住所地: (略) 和平区曲阜道4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22-*-2523
通讯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4号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南(*方): (略) 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
住所地: (略) 和 (略) 6号
法定代表人:吕春廷
项目联系人:房维
联系方式:022-*
通讯地址: (略) 和 (略) 6号
电话:022-*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方委托*方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且预算
评审项目进行的专项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
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方委托*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
1.服务的目标: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开展本次预算评审工
作,并提交成稿报告。
2.服务的内容: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评电。
3.服务的方式:咨海询服务
第二条:*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1.服务地点: (略) 。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内
容(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如遥特殊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
调整服务期限)。
3.服务进度: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内容
(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调
整服务期限)。
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本合同《服务雪求》的规定。
5.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符合本合同《服务霉求》的规定
第三条:为保证*方有效进行服务工作,*方应当向*方提供下
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项目预算审核的有关资料一。
2.提供工作条件:
无
3.其他:
无
4.*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问及方式:无一。
第四条:*方向*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服务费总额为:*元。
2.服务费 (略) 财政局支付*方。
具体文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提交所有成果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按腿实际碰商价格于
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无
(3)
无
(4)
无
*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一工商银行天津成都道支行
地址: (略) 和平区成都道25号
帐号:*1727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
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无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无
2.
无
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方的廉务工作成果进行
验收:
1,*方完成服务工作的形式:符合本合同《服务需求》的规定。
2.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服务需求》的规定
3,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符合本合同《服务雪求》的规定。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符合本合同《服务需求》的规定
第七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方利用*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所完
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方利用*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双)方所有。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应当赔偿因其违
约行为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2.*方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赔偿因其违约
行为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
法)。
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方指定孙老师为
*方项目联系人,*方指定房维为*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承担以下责任:
1,符合本合同《服务留求》的规定
2.无
3.无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
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遣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
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由干任何一方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厘行、不能完全履行、廷
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属双方过
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3.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可以船
除合同
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L种方式处理:
1.提交天津仲栽委员会仲裁:
2。依 (略) 起诉。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
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技术支持和服
务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保摩、巡检维
护等合同:
2。采购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服务项目委托主体资
格和支付咨询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
3.供应商: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采购人接受的具有服务
项目服务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凰务项且:指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服
务项且:
5,服务费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协议书中约定的,采购人用
以支付供应商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总额:
6.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的,采购人支付供应商
服务费用的方法;
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
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
10.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丛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
的截至时间为当日24时。
第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无
2.无
3.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方执*份;*方执
*份;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印丽
(签名)
2024年7月31日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大:
廷旦(签名)
2024年】
1
月31日
印春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编号:XYHTJG-2024-B-
0101)合同公告
(招标编号:xYHTJG--2024-B-0101)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4号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信意合(天津) (略)
地址: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A座A111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外逊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评审
项目
采购人: (略) 财政局
一(*方)
投标人: (略) 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服务合同示范文
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供应商)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
(采购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采购人”、“供应商”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采购人或共同
供应商。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
注明“无”等字样。
服务合同
采购人(*方): (略) 财政局
住所地: (略) 和平区曲阜道4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22-*-2523
通讯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4号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南(*方): (略) 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
住所地: (略) 和 (略) 6号
法定代表人:吕春廷
项目联系人:房维
联系方式:022-*
通讯地址: (略) 和 (略) 6号
电话:022-*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方委托*方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且预算
评审项目进行的专项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
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方委托*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
1.服务的目标: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开展本次预算评审工
作,并提交成稿报告。
2.服务的内容: (略)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预算评电。
3.服务的方式:咨海询服务
第二条:*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1.服务地点: (略) 。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内
容(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如遥特殊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
调整服务期限)。
3.服务进度: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内容
(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调
整服务期限)。
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本合同《服务雪求》的规定。
5.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符合本合同《服务霉求》的规定
第三条:为保证*方有效进行服务工作,*方应当向*方提供下
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项目预算审核的有关资料一。
2.提供工作条件:
无
3.其他:
无
4.*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问及方式:无一。
第四条:*方向*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服务费总额为:*元。
2.服务费 (略) 财政局支付*方。
具体文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提交所有成果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按腿实际碰商价格于
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无
(3)
无
(4)
无
*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一工商银行天津成都道支行
地址: (略) 和平区成都道25号
帐号:*1727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
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无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无
2.
无
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方的廉务工作成果进行
验收:
1,*方完成服务工作的形式:符合本合同《服务需求》的规定。
2.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服务需求》的规定
3,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符合本合同《服务雪求》的规定。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符合本合同《服务需求》的规定
第七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方利用*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所完
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方利用*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双)方所有。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应当赔偿因其违
约行为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2.*方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赔偿因其违约
行为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
法)。
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方指定孙老师为
*方项目联系人,*方指定房维为*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承担以下责任:
1,符合本合同《服务留求》的规定
2.无
3.无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
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遣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
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由干任何一方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厘行、不能完全履行、廷
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属双方过
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3.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可以船
除合同
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L种方式处理:
1.提交天津仲栽委员会仲裁:
2。依 (略) 起诉。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
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技术支持和服
务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保摩、巡检维
护等合同:
2。采购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服务项目委托主体资
格和支付咨询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
3.供应商: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采购人接受的具有服务
项目服务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凰务项且:指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服
务项且:
5,服务费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协议书中约定的,采购人用
以支付供应商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总额:
6.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的,采购人支付供应商
服务费用的方法;
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
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
10.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丛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
的截至时间为当日24时。
第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无
2.无
3.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方执*份;*方执
*份;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印丽
(签名)
2024年7月31日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大:
廷旦(签名)
2024年】
1
月31日
印春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