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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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54,419,568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

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本项目上传的施工图纸无法正常解压、打开。显示文件被损坏。经过多次下载仍是相同情况,请重新上传图纸文件。

答:请详见“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施工补遗文件(一)”。

招标人:四川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4年07月30日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补遗内容如下:

  1. 现以附件形式重新上传本项目施工图纸,以“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

施工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300日历天”现修改为:“计划工期:251日历天”。

3.原招标文件附件: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①“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以开工令时间为准)。”现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8日(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②“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26日(以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现修改为:“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6日(以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③“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现修改为:“工期总日历天数:251天。”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中“注:注册证书应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页截图。”现修改为:“注:①注册证书应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页截图;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是指:提供从招标

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或12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中“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注:注册证书应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页截图。”现修改为:“注:①注册证书应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页截图;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是指:提供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6.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4年7月30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54,419,568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

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本项目上传的施工图纸无法正常解压、打开。显示文件被损坏。经过多次下载仍是相同情况,请重新上传图纸文件。

答:请详见“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施工补遗文件(一)”。

招标人:四川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4年07月30日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补遗内容如下:

  1. 现以附件形式重新上传本项目施工图纸,以“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

施工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300日历天”现修改为:“计划工期:251日历天”。

3.原招标文件附件: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①“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以开工令时间为准)。”现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8日(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②“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26日(以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现修改为:“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6日(以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③“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现修改为:“工期总日历天数:251天。”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中“注:注册证书应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页截图。”现修改为:“注:①注册证书应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页截图;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是指:提供从招标

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或12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中“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注:注册证书应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页截图。”现修改为:“注:①注册证书应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页截图;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是指:提供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6.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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