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ZHPG_FJPDFL_SGZCBW[F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0D)项目(项目名称)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1、招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标段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与招标文件P9页1.1.4款“项目名称: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不一致。请问除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自动链接生成且无法编辑修改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外,编制投标文件时,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以哪个为准? 回复:项目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标段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牵头人提供即可。 3、本项目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无需提供“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略) 的中标公 (略) 址或省级 (略) 场 (略) 登记。” 回复: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协议书。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协议书未体现总投资额,可根据项目可研或初设批复文件上投资额评分。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在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接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等)。” 4、本项目投标人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人员信息是否要求在《 (略) 场监督与诚 (略) 》进行登记? 回复: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一体化登记截图,但需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提 (略) 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 (略) 站截图)(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即可)。 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修改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第七章三、联合体协议书”中“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改为“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3、“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后补充“以上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承担本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樊城 (略) ???地址: (略) 樊城 (略) 58号 ???地址:武昌区徐家 (略) 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地块1幢23层1-24号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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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ZHPG_FJPDFL_SGZCBW[F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0D)项目(项目名称)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1、招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标段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与招标文件P9页1.1.4款“项目名称: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不一致。请问除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自动链接生成且无法编辑修改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外,编制投标文件时,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以哪个为准? 回复:项目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标段名称为:汉江流域(樊城段)城乡融合发展和绿色生态示范(EOD)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牵头人提供即可。 3、本项目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无需提供“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略) 的中标公 (略) 址或省级 (略) 场 (略) 登记。” 回复: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协议书。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协议书未体现总投资额,可根据项目可研或初设批复文件上投资额评分。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在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接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等)。” 4、本项目投标人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人员信息是否要求在《 (略) 场监督与诚 (略) 》进行登记? 回复: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一体化登记截图,但需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提 (略) 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 (略) 站截图)(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即可)。 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修改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第七章三、联合体协议书”中“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改为“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3、“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后补充“以上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承担本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樊城 (略) ???地址: (略) 樊城 (略) 58号 ???地址:武昌区徐家 (略) 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地块1幢23层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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